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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警官,您上午跑了這幾家,都是個什麼情況啊?」

    在胖子和劉家喜又幹了一杯酒之後,方逸開口問道,他知道這事兒雖然自己算是報案人,但警察辦案可沒有要和報案人通報的義務,對於案情,劉家喜是可說可不說的。

    「別叫劉警官,叫我聲劉哥吧,我雖然比司元傑大不少,但是一個輩分的……」

    幾杯酒下肚,劉家喜也沒那麼嚴肅了,先糾正了一下方逸的稱呼之後,開口說道:「出去的這三個人,給家裡都是說外出打工的,不過他們都沒有說去什麼地方,打的是什麼工!」

    這三戶人家的兒子,有兩個都沒有結婚,是單身跟著尤氏兄弟出去的,而姓吳的那人是帶著媳婦一起走的,他們只是跟家裡說出去賺大錢了,但如何賺錢去什麼地方,那幾個人卻是都沒有透露。

    「嗯?那咱們怎麼追查下去?」

    方逸聞言皺起了眉頭,今兒在車裡的時候他實在是擔心司元傑,於是在心裡給司元傑占了一個尋人的方位卦,卦象顯示司元傑此時應該在西北方向,但西北大了去了,僅僅知道大方向,方逸也是無法找得到人的。

    「追查下去倒是不難,尤龍那小子是有手機的,可以查他的通話記錄,看看他往哪裡打了電話,但這事兒要領導批才行啊……」劉家喜喝了口酒,緩緩的搖了搖頭。  

    對於警察來說,真想找到個人,手段還是挺多的,不說查尤龍的手機了,就是跟著尤龍尤虎離開的三個人,也都是有家有口的,這馬上又面臨著過年,想要一點風都不露出來,那也是不可能的。

    「劉哥,我們今兒這不就算是報案了嘛?既然報案了,你們就要查啊……」胖子忍不住嚷嚷了起來,在他看來,警察辦案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怎麼還能由那麼多的顧慮啊?

    「話不是你說的那麼簡單,這事兒是有點棘手的,外出打工沒和家裡聯繫,也不能說他們是失蹤啊,想要立案的話,我怕局裡那邊不通過,還有一點就是,萬一司元傑他們真是出去打工了呢?」

    劉家喜說出了自己的顧慮,現在農村外出打工的人比比皆是,有些村子在平時的時候甚至連一個壯勞力都看不到,劉家喜要是把這事兒報到局裡去,指不定就會被領導說他沒事找事。

    要知道,經費問題,一直都是著桎梏警方辦案效率的最大難題,很多鄉鎮派出所連警員的工資都發布出來,哪裡來的錢去查案子啊,遇到案件通常都是報到上面去的。

    所以警察辦案,那也是要分個輕重緩急的,出了人命社會影響極大的刑事案,一般都是排在首位,再者就是牽扯金額巨大的經濟案件,為了挽回損失,這養的案子也會優先辦理。  

    另外警察最喜歡辦的案子還有掃黃打非抓賭博,這種案子辦下來是能罰款的,而按照那些不成文的規矩,經辦方可以提留一部分罰款充當獎金,就像是現在鎮派出所的警力,為了能過個好年,大多都是在外面跑這樣的案子。

    而像是查找失蹤人口這樣沒有確鑿證據只憑臆想的案子,警方卻是最不喜歡辦理的。

    一來這種案子投入的警力物力不見得比刑事案件少,二來有很多時候所謂的失蹤人口,其實屁事沒有,只是沒和家裡聯繫罷了,如果浪費了警力得出這種結果的話,怕是就有人要為此背黑鍋了,劉家喜立的案,背黑鍋的人自然也就是他了。

    「劉大哥,萬一司元傑的這個案子,是個惡性大案呢?」

    方逸是何等聰明的人,在聽到劉家喜的話後,馬上就意識到了他心裡真正的顧慮,當下說道:「尤氏兄弟帶著個傻子出去,肯定沒安什麼好心,如果他要是把傻子的腿腳打斷讓他去街上行乞,這不也是個惡性案件嗎?」

    方逸以前曾經聽老道士說過一些江湖上的套路,在解放前的時候,所謂的丐幫其實是真實存在的,而真實的丐幫生活,卻是極為殘酷和血腥的。

    那些身體強壯在乞丐群體中占據領導地位的人,為了能討到更多的錢,往往會把一些老弱病殘的舌頭割掉眼睛挖掉或者是將手腳打殘,用以來博取路人的同情,方逸現在最害怕的就是這種事情發生在司元傑的身上。  

    第613章 事業編制

    方逸知道司元傑的功夫不錯,但是司元傑能跟著尤氏兄弟一起走,就說明他對這二人並沒有什麼防備,有心算無心的情況之下,就是有天大的本事那也是施展不出來的。

    當然,如果到了方逸現在的修為,這世上能出其不意傷到他的人卻也是不多,因為現在的方逸神識通明,對於危險可以做到未聞先覺,除非想傷害方逸的人能收斂住自己所有的敵意,否則方逸一定能察覺到的。

    「你說的沒錯,倒是真有這種可能性……」

    聽到方逸的話,劉家喜的臉色不由一變,他們系統內部經常會通報一些破獲的案情,而且同事之間也會交流一些案子,在去年的時候,劉家喜就曾經聽到這麼一樁案子。

    那是發生在粵省的一個乞討團伙的案件,由幾個成年人控制住了十多個小孩,將他們的腿腳打斷後扔到街上去要錢,規定他們每人每天最少要乞討到兩百塊錢,否則就會挨打和不給飯吃。

    劉家喜之所以能記得這件事,是因為有一個被打斷雙腿的孩子,就是他們這個縣城的人,是被人拐騙到的粵省,當時去粵省帶回這個孩子的警察,和劉家喜做過同事,在一次吃飯的時候給他講訴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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