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59頁

    於明實在跑不動了,兩條狼狗也懶得咬他,開始舔了。於明跌跌撞撞向前再跑了五百米,終於昏了過去。教官走過去,扛起於明回營地。

    曼迪,再來一次……

    第二天早上,於明還在春夢中時,一桶冷水澆在身上。於明激靈一下跳坐起來,然後感覺全身肌肉疼痛。教官光了上身,手拿一根鞭子吼道:「士兵,一分鐘後外面集合。」

    「是。」於明回了一聲,開始穿鞋子。然後人一軟,躺在冷水中睡著。不知道過了多久,一陣刺痛傳來,跳坐起來一看,教官鞭子再次抽過來。

    教官吼:「不要讓我再說第二次。」

    於明眼淚都下來了:「我放棄。」

    教官冷漠道:「我接到的是死命令,除非你死,否則一切都得聽我的。狗、狗、狗。」教官鞭子狠狠抽在床上。

    於明如同兔子一般竄了出去,這sb來真的。同營帳的其他士兵大叫:「今天完成不了訓練計劃,爆你菊花。」

    於明伸出一根中指跑出營房。於明一走,士兵開始整理於明的床位。他們並不知道於明的身份,但是知道於明是他們上級的上級的上級特派到這裡進行特訓的。

    一天時間,教官已經知道於明具備了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劣習,你用語言侮辱他,他根本就不會生氣。唯一辦法就是:疼。還是兩條狼狗,這就足夠用了。這狼狗缺了大德,它們不大塊吃肉,而是象女人一樣用小尖牙咬你一克肉丁,保證你腿部的傷不會影響到訓練。  

    第三天,於明對冷水免疫,蜷縮下身體。沒有人性的教官似乎早知道於明疲勞到極點,手上拿的鞭子裡面是導線,直接接上電源。

    於明被電三秒大怒,跳起來吼道:「我要和你單挑。」

    「放馬過來。」

    「……」於明問:「今天還是跑步嗎?」

    「切!」士兵們哄堂大笑。

    ☆、第一百二十七章 特訓(下)

    體能訓練中,於明最開心就是吃飯和睡覺。中午死狗一般趴在桌子上吃飯,對他來說是一種奢侈的享受。飯後有半小時休息時候,然後是兩個小時的午休時間。這時間對於明來說是天堂。下午繼續訓練,到晚上七點,七點吃飯休息。八點到十點是理論課,一位美女上課,但是於明對美女一點興趣也沒有。不過於明一走神,於明身邊的教官會毫不猶豫把鞭子抽向於明的屁股。

    一星期過去了,於明終於恢復了一點作為人的基本思考能力,他奇蹟般的發現自己即使再疲勞也會準時起床。第十天,來了兩位西裝人對於明進行心理評估。然後於明的理論課難度開始加大。評估報告認為,於明距離精神奔潰還有相當的距離。沒心沒肺的人一向和精神病無緣。不過因為這份報告,教官加大訓練力度,每天早上到中午屢屢挑戰於明的體力極限。教官已經不擔心於明精神會崩潰。  

    第十三天,於明因為昏倒而錯過午飯,難過的哭了。不吃午飯一樣要訓練,雖然教官適當降低了訓練強度。

    第二十天,於明終於扛著木頭到達了山頂,雖然時間比別人多花費一倍,但也讓教官難得擠出點笑容。

    扛木頭上山變成下午的訓練課,上午開始爬繩、跨越障礙、引體向上、伏地挺身……教官用各種手段壓榨著於明的每塊肌肉的極限。於明知道自己從第一天開始,自己開始注射藥物。據說藥物很昂貴,副作用小,但是能加快人體恢復。

    第二十五天,藥物一直減少到最後停止,於明身體開始自然承受所有的訓練。

    一個月。於明終於有在訓練和休息的閒暇有力氣和精神和同營帳的士兵們聊天,不過找姑娘的樂子他是有心無力。腎上腺素都被訓練耗干。

    第二個月。

    第一天,早上不再進行專門體能訓練,而進行射擊訓練。體能訓練留在了下午三點到七點四個小時。於明只訓練手槍和微沖。

    第十天,早上七點到九點為射擊訓練,九點到十一點為搏擊訓練。教導的是以色列格鬥術。這天,於明的下午訓練取消,因為他被打的滿地找牙。於明已經明白這個教官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人,他只管按照軍令讓自己訓練。另外又開始使用藥物。  

    第十一天,鼻青臉腫的於明在練習射擊後。戴上護具繼續學習搏擊。這次較好,但是下午仍舊取消訓練。

    第十五天,取消藥物,於明抗擊打能力有很大提高。

    第十七天,於明打中了教官一拳。下午恢復訓練。

    第二十天,於明第一次打倒教官。

    第二十一天。於明胃出血住院。

    第二十二天。於明恢復訓練。

    第三十天,於明打倒教官兩次,並且可以堅持五分鐘高強度搏擊而不脫力。

    第三十一天,於明和普通士兵交手,敗。

    第三個月,第十天。於明擊敗了一年軍齡的士兵。但仍舊不是教官對手。

    第十一天,一名西裝人拿走了於明訓練數據。

    第十二天,增加一名教官。原教官負責於明早晨鍛鍊的體能、槍械、搏擊。新教官教導開車技術,汽車維修與汽車電子。

    三個月第二十天。於明被派遣了一個任務:殺人。

    法國外籍傭兵團並不駐紮在本土,這所軍營是在某非洲國家的境內。國際獨立調查人組織為於明申請到了一個參加槍殺死刑犯的機會。蒙特羅和於明通電話:「我們未必需要殺人,但是我們可能要面對槍口。你的體能、射擊成績、理論成績等我們都比較滿意,或者說比我們想像的要出色。你執行的犯人是一名強姦犯,犯人是當地的一名政府官員,強姦一名四歲的女童。所以不用有心理負擔。」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59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