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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明道:「九號,把槍放下。」

    「距離十米,我內穿了防彈衣,我已經瞄準這個新蜘蛛,他射擊射界不夠,我占優勢。把槍放下。」九號充滿信心。

    於明靠近道:「不要開槍,大家和和氣氣,九號把槍放下。」

    九號一轉槍口對準於明:「後退。」然後轉回槍口。

    麻煩大了,於明拉了翻譯和十號後退到另外一側路邊,於明道:「千萬不要開槍,你會後悔的。」

    九號不理會道:「我數三聲,如果不把手槍扔出來,我就先打他的腿。一……二……」

    「停。」於明無奈道:「一百二十米外有狙擊手,你要開槍,你會被當場擊斃。」這是預設一個陷阱點,如果在之前遇見車輛追擊,於明會讓她們把汽車儘可能朝這個位置開。如果沒有武力行為,那新蜘蛛就可以離開,然後路上警方前後包夾,封鎖交通。一切都按照計劃進行,但沒想到九號竟然私藏了一把手槍。老子要再帶實習生,老子是就後娘生的。這些實習生,觀念還是老觀念,根本配合不上節奏。

    在這樣情況下,九號終於把手槍扔了出來,新蜘蛛揮手,兩個槍手立刻上車,他們快速開上公路,而後金蟬脫殼。警方前後封堵,誰勝誰負,就看他們自己本事。於明有心理準備,這新蜘蛛估計抓不了,因為新蜘蛛用的是矽皮面具,如果再換車,警方根本沒有證據指控他。如果新蜘蛛聰明,帶的兩個槍手是中國人,那警方對他們沒有辦法。而於明也不會沒有收穫,因為警方將會把這路段扣押的所有嫌疑人資料、照片都入檔,而於明相信自己能推斷出哪位才是新蜘蛛,這才是這個陷阱的目的。到時候惡魔蜘蛛可以出個幾百萬美元堵上自己的口嘛。  

    狙擊點一共兩個人,現場所有一切都被拍攝下來作為證據,壞人新蜘蛛和槍手都經過偽裝,無法通過視頻進行定罪,反而是九號被捕了。九號被戴上手銬,送上警車,十號看於明,於明無奈攤手,瑪麗隔壁,你坐牢算了,我們幾個都得去錄口供。不過,這算是比較好的結果,如果九號當時鳴槍威脅的話,警方狙擊手會直接將她擊斃。

    非法持槍要判幾年,這要看具體情況,數量多罪就越重,軍用槍枝比非軍用槍枝重。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認罪態度好,有一把非軍用槍枝,那可能緩刑。如果是軍用槍枝,最少兩年,而倒霉的九號持有的就是軍用手槍。雖然軍事上手槍用率很低,但……

    於明打電話通知了值班主席,這些事就由主席委員會處理了。三人到了臨近縣警局,警察們知道前因後果,對三人倒是比較客氣,口供錄完就沒事了。於明在車上交代十號,看見什麼說什麼,不要為九號開脫,十號聽從了於明的建議。出了警局,於明讓嚮導送十號回a市,幫十號預定了機票,自己還是不要實習生給自己添亂了。

    ☆、第七百八十四章 刻意和故意(上)

    於明開車回到a市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帶著疲憊去了刑偵一隊,姬動將照片擺滿了整個桌子,這是臨近縣警方在這路段扣押的所有人。其中四個老外成年人,二十五個中國成年人。在照片側面,是他們有效證件的複印件,於明接過魏延的水,邊喝邊開始看:「你們是不是下賭注了?」  

    姬動點菸道:「賭烤魚,我反正已經準備賴帳,你就算說的和魏延一樣,我也不認,你也不是上帝。」

    「你越來越無恥了。」於明看完搖頭:「沒有可疑對象。」

    「於明,不要蒙我。」姬動道:「用完就甩,你當我們是衛生紙啊?」

    於明仍舊搖頭:「他比我準備更充分,我沒有發現其中有可疑的人。」

    「你別開玩笑。」姬動道:「不可能不在其中。這十幾公里內,沒有岔路,也許他們可以進山,但是沒有發現被遺棄的車輛,而且我們警察也查看過,沒有發現他們進山的痕跡。」

    於明拿起記號筆在寫字板上畫了一條直線:「中間是飯店,你們警察前後保持距離。道路是東西方向,新蜘蛛開車朝西方向行走,然後換乘朝東面行走,過飯店後,上山躲藏。根據狙擊手報告,新蜘蛛是朝西走,東面警察到達後,以飯店為點進行合圍。你們調查也忽視了對方換乘,為了避免意外,他們肯定要上山。不過上的是飯店東面的山,而不是你們查詢的西面的山。這時候估計人家已經跑到爪哇國了。」

    姬動思考一會:「那我們也應該扣留了他們備用車的司機……他們兩輛車。一輛廂車,一輛x車。我們扣住了四輛同款不同牌廂車。他的同夥可能是廂車司機。」  

    「對,思路沒錯。」於明道:「不過既然你們能扣住。那這人就無法提供更多的信息。狡兔三窟,這傢伙很狡猾。我很累,走了。」

    一名探員送於明離開,姬動反倒笑了:「小子,竟然和我耍心眼?人就在其中。」

    魏延疑問:「為什麼?」

    姬動道:「他一邊否認人在其中,一邊又盯著照片和資料看,顯然是要靠頭腦去記憶資料。」

    是這樣嗎?確實是。於明發現了有一份資料不對,一個中國人資料。a市人,海歸。男性,三十五歲。於明發現哪不對呢?照片不對,那位海歸的照片上穿的是襯衫,襯衫太平整。這段路距離臨近縣和梅鄉都有不遠的距離。即使從臨近縣換上燙平的襯衫出來。在一兩個小時後,襯衫的摺疊痕跡也會消失。而警方扣留此人,現場對其和其攜帶物品拍照時,他的襯衫竟然如同剛換上的一樣。這是不科學的,再看此人職業,是一名網絡人氏,自己開了一家小公司,幫助他人進行網站建設和維護。而這樣身份的人。竟然沒有隨身攜帶電腦,也不科學。至於兩位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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