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411頁

    「呵呵。」張曉天一笑自嘲道:「都說這男人啊真沒意思,小時候媽管著,結婚後老婆管著,老了女兒管著。」

    「是福氣。」於明不知道怎麼回答。

    張曉天問:「今天有正事?」他看出於明絲毫沒有準備聊天措辭。

    張諾楠坐下,把案子說了一遍。張曉天竟然和於明同一思路問:「為什麼a市的是亞裔,而b市犯罪的是東歐人?」

    「布穀鳥。」張諾楠道:「布穀鳥在b市少有活動,對當地陌生。」

    「對,這說得通。」張曉天道:「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三個癟三不是布穀鳥。」

    「不是?」張諾楠問。

    張曉天問:「你對布穀鳥是怎麼認知的?」

    「恩……一個團體,不怕死,有信仰,精通特工技能,擅長使用槍械,」

    張曉天問:「那你們抓的三個人哪點對的上?人家是布穀鳥,恨不得隱藏自己身份。他們反倒好,恨不得讓你們知道他們是布穀鳥。恩……恩?恩……恩恩……啊?……恩……」張曉天開始自言自語。

    於明看張諾楠,張諾楠表示不要驚動張曉天,一分鐘後,張曉天問:「這個李默一,他平時表現怎麼樣?」  

    「兢兢業業,無怨無悔?」張諾楠想想道:「他立過一個大功,所以掛到了副隊長的位置,但是這幾年來一直沒有出色的表現,不過也算是合格的副隊長。」

    「這種人啊……這種人不壞。只安守本職工作。」張曉天道:「你要去文職了,你的位置空出來,這李默一是不是候選人?」

    「是,不過競爭力很低。」張諾楠道:「局裡討論過,李默一可能會到派出所擔任副所長。」

    張曉天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看於明:「小伙子,你說呢?」

    「我沒有什麼看法。」於明笑。我打醬油的。

    「這笑太假了。這笑容……有練過啊,很職業啊。要麼說你見我會恭敬幾分,要麼說你見我會好奇幾分,要麼說你見我會失望幾分,但是你這笑起來太職業……你是老千?」

    於明廬山瀑布汗:「不是。」我靠你女兒,這你也能看出來。

    笑是一種武器。這是燕三教導的,微笑能解除他人的心理防範,微笑讓人覺得可親,於明真練過。不過按照燕三這麼說。好像比較專業的老千都要學會這樣的笑容。

    張曉天笑:「別客氣啊,我也沒那麼能耐。上次什麼把柳卡爆炸案,水蛭給我女兒打電話。我隨便找人一查,就知道你是水蛭的養子。水蛭當時算是人物了,他的卷宗我看過,有個青梅竹馬的表妹叫於紅梅,我當時一看戶口本上你的母親叫於紅梅,就知道你和水蛭有撫養關係。」  

    於明佩服:「幾十年了,你老還能記得?」

    張曉天道:「比較出名的人都記得,不過我沒管老千這塊,就是知道有這人。水蛭也算心狠手辣,人家說雁過留聲,他是雁過拔毛,而且是拔乾淨。算他聰明,歸隱的快,沒抓到他。」

    於明笑:「跑題了。」他不想再和張曉天糾纏這問題。

    張曉天豁達道:「幾十年了,再說也不是我主管業務。小伙子,你走正道就好,說說,你對這案子怎麼看的?」

    於明道:「我認為有一個信息是真。」

    「哪個信息?」

    「布穀鳥。」於明解釋:「很可能是真的布穀鳥下手,布穀鳥最近經費很成問題,偷盜冒險島換錢,而且他們的武器多是東歐製品,這說明他們和武器來源地的犯罪團伙有可能有聯繫。但是他們局限於a市和其他地區,對b市不熟悉,所以只賺a市的錢。我相信布穀鳥他們應該都有一份能掩蓋身份的工作。」

    「恩……」張諾楠點頭:「東歐黑老大收到線索,聯繫布穀鳥幫助追查,布穀鳥綁架調查社老總問出目標地點。黑老大可能也不太相信布穀鳥,因為他的情婦很可能有一些不利於他的證據,所以在得知情婦所在地點後,就派遣親信去處理。」  

    張曉天問:「那三個出首的癟三是什麼人?」

    「……」張諾楠搖頭。

    「這個李默一有問題。」張曉天一口斷定,道:「你應該暗中監視李默一。」

    張諾楠搖頭:「不可能,我不可能不經過上級允許或者是沒有證據所指就監視哪怕一名普通人,而且還是副隊長,剛立了大功的副隊長。」

    於明道:「我認為如果是布穀鳥,那布穀鳥一定有人去林海調查社踩點,最少要了解基本情況。比如老總什麼樣?生活工作有規律嗎?林海集團是個大集團,每天上下班人數很多,如果調查社老總是和大家一樣時間上下班,停車場都是人,他們肯定不敢動手。」

    「踩點?」張曉天笑了下,還是有些道上味道。張曉天想了好一會,道:「諾楠,你將三名嫌疑犯分開問他們一個問題。」

    「什麼?」

    「問他們綁架人質時候,汽車的坐墊是什麼顏色。」

    「明白。」張諾楠點點頭,如果三人說的顏色不一致或者不回答,那說明他們不是綁架犯。這樣張諾楠就可以向局長辦公室提出疑義,認為三人是真綁架團伙扔出來糊弄警察的。目的是不讓本案結案,拖延住時間。然後從錄像帶入手,尋找於明所說的那位踩點者。如果結案的話,額外的調查就需要上級批准,如果沒有過硬的理由,上級是不會允許的。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411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