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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頭傻笑著,也許早已不記得眼前的女人曾和自己相傍纏綿過,既不道謝,也不見當年柔情萬種的眼神。正當老頭繼續邁步的時候,楊太太溫柔地拉住他的胳膊,又說:"您的鞋帶兒散了,別絆著自己。等等,我給您繫上。"語畢,俯身蹲下,挽起垂在耳邊的一縷髮絲隨手綰在腦後,以免擋住視線。老頭困惑地低頭看看腿邊的女人,突然間,似曾相識的眼神在他眼裡迸she出清晰的光芒。一點心疼,一點內疚,一點期待。只須臾片刻。那女人並不曾看見。

    我看見了,看見了當年那一抹風月。

    半晌貪歡(1)

    老婆回娘家了,要去一個月,剛走。確切地說,是被他連哄帶架給勸走的,說得還在情在理:"好久不看咱媽了,想啊,你替我回去孝敬孝敬。"說老實話,他是感到厭倦得不行。每天固定的時間起床,看固定的一張蓬頭垢面,吃固定的食物,散步走固定的路線,每周固定的時間做愛,完事後固定地抽一支煙。那種ROUTINE的感覺不是在殺人,而是在慢慢地剮,剮得他有血流不出,有淚無名流。悶到極點的時候,真想沖那張精品玻璃茶几一拳砸下去,聽尖利的爆裂聲,看手掌上的血,劇痛一下。那也是快感,好過每天麻木到懶散,像被溫開

   

    水慢慢煮死的青蛙。老婆要再不離開一陣子,他就得瘋了,沒準兒哪天壓不住心頭的渴望,突然蹦一句:"我們離婚吧!"

    老婆走了。飛機上天的一剎那,他竟然冒出個惡毒念頭--萬一飛機不小心掉下來,他頃刻間就是個自由的鰥夫了。念頭一出,他就沖自己吐吐沫,罵自己真不是個東西。老婆再不好,也是直系親屬了,即便是離婚也比咒她死強啊!何況老婆實在是說不出有什麼不好。

    以前通常是下了班就回家上網,等吃現成的。老婆臨走前,忙活到大半夜,做了一冰箱的菜,還按先吃後吃的順序排好、貼上標籤,滿足地嘆口氣自我欣賞著,說:"至少能管十天的,你就只受二十天的罪。"呸!總共就享三十天的福,還被她剋扣去十天。

    不理她,自己出門找食去!

    樓對面一排小飯館,隨手推開一扇門都有半老徐娘塗脂抹粉難看得像老鴇一樣迎上來,堆著媚笑打招呼:"老闆,搞兩個小菜?"他怎麼聽都像電影裡的"客官,這裡的姑娘可標緻啦!翠花,上酒!"

    他點了一葷一素一冷盤,一盞湯,一包煙和一瓶啤酒。

    這季節正是啤酒搶灘的時候,彈丸小店裡居然站了一窩推銷不同品牌啤酒的小姐,一色的短裙蓋不住褲衩,身披綬帶,就他這一瓶啤酒的生意都快打破頭了。真是百樣米養百樣人,一瓶啤酒提成不過毛把,都能如此賣力,可見生活沒他過的那麼簡單。他要的啤酒叫"零點",以前沒喝過。不過,在他眼裡,有酒就是享受的標誌。至於是XO還是二鍋頭,沒什麼區別。區別還是有的。零點小姐在推銷那瓶毛把利潤的啤酒的同時,順便也推銷了一下她那肉奶奶的大腿,就差貼著他的根了。他覺得都有些肌膚之親的嫌疑了,不買過意不去。這酒要是改叫"三點"或是"十三點"什麼的,大概都會比零點有賣點。  

    老婆從眼前消失了,沒人跟在後面嘀咕--臭襪子丟筐里,衣服掛架子上。不過他還是一如平常地遵守了規矩。邊找衣筐邊罵自己沒出息。好不容易自由了,幹嘛不把襪子扔床上享受一下?試著扔了,發現連自己都受不了那股味兒。多年的家庭生活,好像已經使他習慣了整潔。

    打開電腦上網,打牌。真暢快,想打到幾點就幾點,沒老婆在耳根催,"還不睡?"邊打牌邊抽菸,使勁抽。想以前,抽菸是見不得光的,得躲陽台上、廁所里抽。這晚殺到天昏地暗,中途輸急了還找來了網管,投訴對家作弊,一夜下來沒贏反丟了十幾分。抬眼看表,得趕緊睡了,明兒還要上班呢!

    幾天一過,總體感覺還是無聊。黃色圖片一律裸著,A級電影一樣叫著。以前夢想老婆不在了可以不必像老鼠偷花生一樣掖著藏著了。夢想成真了,才發現原來這樂趣根本不在敞開了看小電影上,卻是偷偷摸摸做賊上:反鎖了門,邊看邊聽門口的腳步,還後備幾個正兒八經的新聞網站以備不時之需,必要時來個屏幕保護。看了黃片也急,老婆不在,連個瀉火的地方都沒了。唉!吃片維生素。老婆在家的時候,總適時地端杯水,硬塞片VC什麼的。好像好幾天沒吃綠色的東西了呢!

    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去PUB泡個妞吧,天知地不知,我知老婆不知。別辜負了這三十天的春光,一生能有幾回啊!  

    手裡提著他的獵裝,直奔三里屯就去了。他選的這家PUB,叫"深藍",DEEPBLUE。他走進去是因為這名字好像是一機器人的名字,下棋把"怕挖懦夫"給下得快背過氣去的那個機器人的名字。而且,深藍好像有憂鬱的含義。這是他給自己的藉口--我是因為想老婆想得憂鬱了才不軌的呀!年輕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的。由此可見,犯錯誤得趁年輕啊!

    一進門他就瞄上她了。真夠艷的!一頭染得像板栗一樣的頭髮蓬鬆在後背,像俞小凡一樣妖艷。他就喜歡那氣質,一看就不是良家婦女。女人也得分長相的,不同的功用得不同的長相。老婆就得周正,不施粉黛;即便施,那也得巧奪天工,淡到看不出來;與這名稱搭配的打扮就是工作裝,淑女裝,圍裙,平跟皮鞋。情人就得艷盪(這個艷盪可不是雁盪山的雁盪),她得是嘴唇性感到像元寶,抹著DARK RED的口紅,睡裙下滑不溜手,一絲不掛,沒事老端著酒杯憑窗眺望,裝酷扮靚的那種。這女人就是這種。

    他走過去搭訕。"小姐寂寞麼,要人陪麼?"那是80年代初的低劣手法。"給這位小姐一杯血腥瑪麗,給我一杯白蘭地。"這是90年代的流行方式。現在都過了米來年了,新世紀都開始了,新時代要有新概念。  

    他掏出家樂福的會員卡,在她眼前晃一下,說:"FBI。你被捕了。你有保持沉默的權利,但你所有的言論將被作為呈堂證供。"她毫無驚異之色地冷瞟了他一眼,果然沉著。"你是怎麼進來的?你以為你套上坎肩我就不認識你了?看見門口那塊警告牌了麼?"他掏出一支煙,自己點上,並不急於往下說。那女人沖他眯眼一笑,說:"那塊18歲以下不准入內的牌子?"這下愣的是他了。那是他隨口編的,門口並沒什麼牌子,原本想抖個包袱引她注意的。她怎麼知道自己後面要說什麼?"你多久沒出來混了?結過婚了吧?我打賭,至少3年以上徒刑了。"這次是女人自己主動開口的。他說:"錯,2年11個月零13天。"

    半晌貪歡(2)

    抽菸,他們對熏著;喝酒,他們互灌著。他還被她拉到小舞台上尷尬地扭了兩下。不知不覺就到了半夜一點。邊說著笑話,他腦子裡就邊盤算著怎麼拉她上自己的床。既要表達自己的意思,萬一她拒絕的話,也不致傷自己的面子。說老實話,以前他也不是柳下惠,可自從結了婚,還真收心養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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