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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兩天之後,伸手進入他的衣袖,在幽暗中摸索他手臂上文身消磨之後的傷疤。粗糙感覺。一塊一塊細微突起。她輕輕地反覆地撫摸那一塊肌膚。他的手臂。因為長期訓練,那手臂顯得非常強壯。被擊打之後是否會喪失知覺。她問過他人身上最脆弱的部位是哪裡。他說,是下齶和胃部往下幾寸的地方。下齶有動脈血管。重擊之下,足夠讓人在幾十秒內喪失知覺。
他對她說起他想像過的死亡。很老的時候,一個人沉入大海潛入深處。幽藍寂靜的海水,漸漸覆蓋包裹起來。順著繩子一邊下滑一邊回憶往事,直到窒息喪失掉意志。她說,很像是《The Big Blue》里的鏡頭。他說,他沒有看過這個電影。但他反覆多次,設想過這樣的場面。想像自己的死。徹底被沉默吞噬。這是一種理想。
他設想等他老去的時候,會開一家酒吧,每天看許多陌生人來店裡喝酒。他總是覺得他可以老死。他對死亡的設想,也是老死的一種方式,而非自殺。他對生命即使沒有留戀但保持穩健的態度。那或許是因為他有一個孩子的緣故。
有一個簡單樸素的最終理想,仿佛是因為置身在顛沛之中,必須要找到聊以安慰的未來。而在天性上,卻是類似於老虎或豹的動物。是粗暴的。始終寂寥的。有對血腥的欲求。不管這血腥是來自於自己或他人。如此類似。也許會做相同的選擇。不動聲色地愛與離開。又會選擇一個平淡穩妥的人生伴侶,與之溫柔善待,長相廝守。所以他娶妻生子。
他說他在那一年的某天,突然想結婚了。就放開所有繁花過盡的戀愛,娶一個只認識三個月的女子。因為他或許隨時會死。這婚姻甚至出乎意料的長久和堅固。那女子洞悉一切,說,你是累了想歇息了。但她為他生兒育女。她愛他。
輪到她說。她說,其實死在別人的手中,也是很好的。讓他幫助自己死去。沒有痛苦。在剎那間的死去。非常乾淨。如同猝死。比如仙子你就可以來殺死我。不管用哪一種方式。當我死去。你還依舊要活著。知道老死。人應該在感覺幸福的時候死去。而不是在掙扎和恐懼中死去。所以,應該在愛的能量中堅定地死去。而不是無能為力地死。
他們心平氣和地交流一切話題,包括死亡。談論死亡,仿佛談論他們最愛的一種食物類型。不矯作,不突兀。這樣自然沉著。這亦屬於他們之間的確認。
他靜靜地聽著她。然後微笑。你的頭髮。像羔羊頭上的那叢絨毛。他說。伸出手去揉她的短髮,輕輕把她的肩扳過來,拉近他的方向。凌晨三點的英式搖滾酒吧,人跡稀少。大舞池裡空餘寂寥的燈光。大屏幕上打出一行英文,現在請點完你最後一杯飲料……樂隊早已撤走。跳舞或者買醉的人群也已經失散。酒吧里只留下一地凌亂足跡與衣群香味。
時間一再拖延。他不願意與她告別。她說,我們走把。他只是微笑。似乎根本沒有聽清楚她的提議。然後她也笑。因為需要彼此裝傻。是。我們的比賽還在繼續。你將愛上我。我亦如此。
她拿起煙盒,裡面還剩下最後兩枝煙。她分給他,說,抽完這枝煙,我們就走。
[抵達]
她看太多的片子。有時候看累了,躺在沙發上就睡過去。醒過來的時候,便已經是黃昏。雨還是沒有停。暮色沉落。5塊錢一杯的綠茶越續越淡,已經變成白水。
她起身在門口撿起自己的傘,慢慢走過巷道的坡度,到小餐館裡要一份熱燙的沙鍋魚。每天這樣的冷,於是要吃很多的東西。包括巧克力,魚皮花生,抽醇濃的紅塔山。晚上還是會覺得餓。要走一段路,到街口去找小攤買熱的燒烤串。新鮮的魚和土豆。烤得非常咸辣。她坐在烤爐旁邊的小板凳上,一邊吃一邊看著大風。大風呼嘯著穿梭過深夜寂靜的巷道,遠處的山巒有黑色的影子。
她的時間很多。不想其他的事情。在咖啡店裡慢慢寫滿厚厚一本的筆記。有時候則什麼也不寫。儘量不去回憶。她在旅途中很難找到朋友。除非對方特別良善,能夠在靠近她的時候不讓她驚慌。但她通常不清楚自己在別人身上要需索一些什麼。所以她很少試圖與他人建立情感聯繫。
我們要停止完一切戀愛遊戲。只要真實的感情。這是上海女朋友對她說的話。她去上海,只是為了和女朋友們一起喝咖啡,曬曬太陽。她們果然有新進展。一個女朋友手指甲塗著鮮紅蔻丹,在與一個比自己小5歲的男孩談戀愛。男孩還是個窮學生,吃飯,喝咖啡,買塊起士蛋糕還要女朋友付錢。但是他純真熱烈地與她談著戀愛。什麼都不想。真正的只要今天不管明朝的勁頭。
她說,不要遊戲。不要神秘莫測,捉摸不定,陰晴不定,變幻起伏,諸如此類。它的確會讓你在訓練中具備玩家冷靜鎮定的素質。但這種對峙會讓人的心漸漸變得堅硬和不信任。你不會喜歡那樣的自己,所以,一定要把他們拋棄。
不管這些男人有多好看,多聰明,也應該像甩掉爛泥一樣的從腳上踢掉。絲毫不要猶豫遲疑。尋找一個純真熱烈的男子。讓他的光芒和熱量,滲透進入你裂紋叢生的心。
她們坐在空調悶熱的深夜咖啡店裡。走出店門的時候,外面卻下著大雪。馬路的地面都是濕的。冰冷的雨水打在額頭上,人變得很清醒。年輕男孩也來了。和他們呢一起走路。他們一起待在她住的酒店房間裡。男孩躺在白床單上入睡,穿著一雙有破洞的黑襪子。
他很愛她。她很愛他。她坐在旁邊,覺得很好。就此決定放掉曾在心裡停留過的所有人。不再把任何人放在心上。她對女朋友說,我也會好好地去愛一個人。但現在我誰都不放在心上。就我一個人。一個人就可以出去走路。走多遠都可以。走到彼此相忘。這樣就好。
她在上海試圖把自己的頭髮染成深黑。染回到和原色一樣漆黑漆黑的長髮。讓它們看起來是一種濕漉漉的發藍的黑。又在行李包里塞進一瓶鮮紅色的蔻丹。買的是和女朋友一樣的顏色。近兩個小時的航程,她坐在飛機上細心緩慢地把十個指頭抹紅。很漂亮。不是想像中的俗艷。那麼純真喜樂,像一個感情飽滿的女子。她希望自己是那個期望中的女子。雖然那是一件困難的事。
[再一次]
第二天他為她停留下來。他本來該離開,但是他留下來。他說,我要再見到你一次。
他等在豪華的酒店大堂,背對著她。她在二樓走廊的欄杆邊,一眼就看到他。人那麼多。在每一個陌生人喧擾擁擠的地方,只要是你與我在人世交會的時地。只要你在。我就能夠知曉。
她看著他穿著黑色外套的背影。微微窩起來的無限落寞的輪廓。這樣熟悉。她一定曾經從他的背後靠近,環繞住他的腰肢,然後把左臉無聲地貼在那強壯的背脊上。她靠近他。輕聲呼喚。看他回過頭來。一張好看乾淨的臉。他就是一個她想要的男子。沒有幻覺。沒有其他。始終都是這樣平淡。是屬於她自己的驚心動魄。在內心發生的事。
那個晚上他們做了什麼。不過又是換了三家酒吧,百般挑剔。,最後選了酒店裡小小暗暗的一間。不過又是點了一杯冰水,一瓶啤酒,然後為對方點燃一根香菸。不過又知識坐足四五個小時,一直這樣靜靜地坐著。有稍許疲累,但從無厭倦。即使什麼也不說。什麼也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