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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君琰會怨,會怒,賀蘭公子又豈會不怒,不怨?
報復再多,沈氏一族受再多的苦,亦不能將他妻兒還回來。沈清淑尚且還好,至少還要投胎機會,可是沈諾呢?他卻已然消散在天地之間。
於是即便賀蘭公子一向顧忌因果,行事間從來都謹慎低調,今日竟也怒了。
“逆天道而行麼?”賀蘭公子笑得優雅從容,“我亦想知道,這種滋味,是不是如我所想的那般有趣。”
於是此後不久,道魔百年之爭再次開始之時,原本道修一方的衰敗之勢,一下子就被遏制住了。
所謂擒賊先擒王,墨君琰也好,賀蘭公子也好,他們想要逆天道而行,必然是取巧而勝,他們所選的法子,就是將魔族頭領殺了,然後魔修上層一亂,攛掇魔修的佛修等人也被墨君琰就地正法了,魔修的崛起之勢,直接又被打壓了下去。
隨即,墨君琰開始廣收弟子,教授以他自創陣法,道修又重新在道魔戰場上重新占了上風。
只是這樣的趨勢並未持續很長時間,在墨君琰一夢之後,他忽然就停止了這番作為。
而賀蘭公子在聽到了這個夢之後,亦是驚喜萬分。
“這個夢,可是真的?”
墨君琰沉默了一會,才道:“我亦不知。但是,我寧願信此夢是真,寧願信,諾兒可以重生。”
卻原來,道魔大戰在即,修士需要渡劫,而天道此刻也正巧到了應當歷劫的時候。
天道前次渡劫,是藉助來自異界之人的力量而輕而易舉的渡劫成功,然後這一次,在異界之人現世之時,天道誤以為男人便是能助它渡劫之人,因而諸多幫助。
然則天道亦非萬能,它可以算出他人的劫數,卻無法算出助它應劫之人,竟會因著它的疏忽而被焚燒了魂魄,連投胎的機會都不再有。
天道原本要借沈諾出生,就已經欠了沈諾的大因果。爾後不久,卻有人以沈諾“身懷異物”這個名頭讓沈諾魂魄全失,天道所欠因果,更是幾乎無法償還。
而天道因沈諾之死無法下界歷劫,道魔之爭又因著墨君琰和賀蘭公子的故意阻撓,亦沒有按照既定的道修衰落,魔修興盛的路子去走,天道無可奈何之下,既為了償還自己曾經的錯誤,又為了還沈諾的大因果,迫不得已,託夢於墨君琰,設法行逆轉時空之事。
“我沒有本體,所以,逆轉時空的陣法圖,我會給爾等,而布下逆轉時空陣法的,則只能是他的親近之人。逆轉時空,有違天時,我將受罰,再做十萬年的天道,而布陣之人,亦會受此影響,將永不會再有轉世之機,汝等想好了再答應。”
墨君琰當即便答應了下來。他知道這只是一個夢,可他還是選擇了相信。
“汝可想清楚了,逆轉時空之後,將會回到沈諾十八歲那年,作為補償之一,我會讓他帶著這一世的記憶重生,那時沈諾將會作何抉擇,並非汝可左右。而布陣之人,將不會有任何記憶,更不會知道,自己若是死了,那便是徹底消隕。汝不會記起現下所做的犧牲,沈諾亦不會知曉此事,汝,可想清楚了?”
墨君琰只伸手道:“陣法圖何在?”
然後墨君琰就夢醒了,手中並無陣法圖,可是腦海之中,卻清清楚楚的記著逆轉時空的布陣方法。
這個陣法所需要的天材地寶數以萬計,墨君琰自知無法以一人之力完成,於是便求助了賀蘭公子。
賀蘭公子對歐陽道君瞞下此事,便和墨君琰一道尋找陣法所需之物。
直至百年之後,二人才終於湊齊了天材地寶,在天道所指定的地方,二人合力將逆轉時空陣法布下,陣法中央,躺著的是沈諾的棺木。
他們所在乎之人,終於有了能重來一次的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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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番外
我是天道。
我很厲害。
所有人都知道這一點,我也知道。可是我知道的比別人知道的多一點,那就是,我確實比平常人厲害得多,但是卻也沒有那些平常人想的那麼厲害。
比如這一次。
我已經做了三十萬年的天道,只要我成功渡過這最後一劫,讓我治下的修真界平衡而且自由,那麼我便也可以自由得去投胎重生,不必做這勞什子的天道了。
可是偏偏是這最後一劫,我卻失了冷靜,竟然沒有看出來,那個異世而來之人,其實只是個陷阱。真正會助我渡劫之人,卻死在我的疏忽之下,魂飛魄散。
這是我的過錯。
我不能拒絕承擔,更不會拒絕。
於是在那個叫墨君琰和賀蘭十七的逼迫我時,我便順勢答應了下來,讓二人布下逆轉時空的陣法,然後在我付出了十萬年的功德值之後,時間逆轉回了能助我渡劫之人的十八歲之時。
再然後,我便沒有做什麼了。而那個沈諾,在改變了很多事情之後,也如前次一般,再一次腹生異物。
我很是不喜歡這個詞語。異物?我明明是很厲害的天道,哪裡是什麼讓人質疑的“異物”?
可是不喜歡也沒有法子,選定沈諾作為助我渡劫之人的不是我,我只能認命。
很快的,就到了我歷劫之時。
天道記憶全消,附身嬰孩身上,經歷了身為“阿寶”的百年生活。
直到這個身體壽終正寢,我才恢復了天道的記憶。
而那百年阿寶的記憶,那兩位父親對他毫無芥蒂的寵溺,我愣了愣,這短短的百年記憶,就被三十萬載的天道記憶所淹沒了。
只是百無聊賴之時,隱藏在心底深處的那段記憶,才會隱隱冒頭。
阿寶,阿寶。
都說天上一日,地下一年。沈諾和墨君琰飛升的靈界,就相當於修真界的“天上”。
我認真盤算了一番,先前因著我疏忽,耗費了十萬年的功德值,需要再在這裡做十萬年的天道才能投胎輪迴。而修真界的十萬年,則相當於靈界的千載光陰。
若是靈界千載之後,那兩人還在一起,那我便再次投胎成他們的孩兒吧。
當然,前提是,十萬年之後,我還能記得自己曾經有個名字喚阿寶,曾經有過這個聽起來不錯的想法。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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