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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其不幸,還是恨其不爭?葉小天不知道該說什麼,他什麼都不想說,心中有憤懣,也有悲哀,他知道小人物的種種無奈,可他面對郭家人的軟弱與退縮,他心中還是說不出的失望。
大亨把書包又甩到了身後,對葉小天說:「大哥,我爹說過一句話,他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所以可憐之人也許可憐,值得同情,但不值得相助。」
郭老丈聽了這句話忍不住號啕大哭起來,如果只有他一個人,賤命一條,他未必不敢拼,可是為了小孫子的命……這兒是齊木的天下,他真的不敢想像如果執意與齊木對抗,會出現什麼樣的後果。
「艾典史」拼盡一切,為他們一家創造了這樣的條件,雖然即便他們肯說出真相,那個無為縣令也未必敢秉公而斷,可是屈服於殺死兒子的兇手,他還是覺得太對不住「艾典史。」
葉小天嘆了口氣,對郭老丈道:「你的頭,磕的太多了。」
郭老丈一呆,抬起頭來,葉小天從他身邊一瘸一拐地扶杖而過,伴著鼓點般敲在他心頭的木杖觸地聲,飄來葉小天的一句話:「以後,別輕易給人下跪啦,有時候,求人……不如求己!」
公堂上的審理十分混亂,那些街鄰作證的,有人堅持說看到了徐林當街暴打郭胖子,有人含糊其辭,有人則突然改口,反說是郭胖子主動挑釁,毆打徐林,徐林躲閃中失手一推,郭胖子跌倒撞中要害意外而死。
等到郭老丈一家彷徨上堂,看到圍觀公審的百姓人群中有人拿出一個血染的布偶,獰笑著擰掉布偶的頭,郭老丈和他的兒媳徹底崩潰了,他們堅持了兒子是病死的說辭,這一來徐林最大的一樁罪就沒了。
至於接下來妨礙司法、毆打周班頭一案,花知縣就鬆了口氣。雖說周班頭和全體作證的捕快都堅持真相,可這樣的案子算是多大的罪罰?想必隨意處置一下,既安撫了眾捕快,也給了齊大爺一個交待,那樣就成了。
待周班頭說罷經過,幾名捕快上堂作證以後,花知縣往人群中看了一眼。不知何時,孟縣丞和齊木已經悄然走進來,就站在右側百姓人群中,靜靜地看著。齊木一臉的雲淡風輕,孟縣丞望向他的目光卻帶著一絲冷眼,提醒著他得罪齊大爺的下場。
而王主簿居然也來了,悄然站在左側觀審百姓的後面,倚著一根堂柱,袖著雙手,臉上依舊是一副若有若無的笑容。
吃吃喝喝、推諉扯皮時除外,真正需要展示自己的時候,他們幾個是很少一起出現在公眾場合的,這是「王不見王」的官場規矩,也是虎狼的本能:在自己的領地里,自己必須以王者的面目出現,而不應有一個更上位者搶了他的風頭。
可是,他們沒有注意到,那些似乎都是平頭百姓的人群中還站著一個人,一個不是平頭姓的人。其實他們看到了也無所謂,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土司之王的安氏,安家大公子——安南天。
安南天純粹是閒極無聊,待在客棧里和那隻母老虎相處又是一件苦差事才冒雨溜出來的,大白天的他也無心尋花問柳,正不知該去何處消磨,無意中聽說了這件轟動葫縣百姓的大案,於是跑到公堂聽審來了。
花知縣看了孟縣丞一眼,抓起驚堂木拍了一下,清咳一聲道:「關於徐林毆死郭櫟楓一案,經本縣公開審理、詳細調查,取證了大量證人、證供,確認實屬訛傳。
此案實是一樁普通鄰里糾紛,郭櫟楓主動挑釁,毆打鄰居,徐林躲閃之際推倒郭櫟楓,不巧要害磕中石子而死,即非故意殺人,又非過失殺人,實為躲避毆打、被動防衛。郭櫟楓之死,實屬偶然。不必加罪於徐林。」
這話一出口,公堂上一片譁然,不錯,郭老丈的確做出了兒子是病死的供詞,可是身體擺在那裡,難道官府不會驗傷?再者說,此案中也並非全無證人,而郭家此番又不是作為原告上堂,知縣老爺竟然罔顧事實真相,做出這樣的判決。
花知縣抓起驚堂木,氣惱地拍了十多下,快把驚堂木拍爛了,才制止了大堂上的喧譁聲,花知縣提高嗓門又道:「徐林毆打我縣班頭周思宇一案,事實清楚罪行屬實,判徐林當堂杖二十!」
人群中又是一番騷動,不過杖二十雖然處治稍輕,卻也勉強可以接受了,何況……杖二十歸杖二十,由誰打、怎麼打,這裡邊大有學問,打得好了,二十杖能起到八十杖的作用,當堂把人打死,來一個受刑不過也是可能的。
兩旁執杖的皂隸握緊水火大棍,紛紛上前一步,作出請纓姿態,但很快大家就自動退了下去,把位置讓給了膀大腰圓、身形最為魁梧的兩位。
齊木臉色一沉,勃然道:「還要杖刑?這是打他的屁股,還是打我的臉?」
孟縣丞趕緊道:「齊兄莫惱,且聽他判下去。」說完,孟縣丞向花知縣遞了個眼色。花知縣早在看他反應,一看就知道齊大爺這是不滿意了,花知縣心中電閃,語氣舒緩,很自然地就轉了過來。
花知縣道:「然則考慮到徐林此番行為,實為友愛手足,罪無可恕,情有可原,故……免其杖刑,判為拘役三個月。」
齊木沉著臉對孟縣丞道:「判拘役?不行!不管是讓他去幹什麼,那都是丟我的臉!」
孟縣丞道:「齊兄,周班頭傷的那麼重,不判也不好的。至於拘役,拘不拘,役不役,那還不是在我一句話?到時候管教他什麼都不用干,只是待足三個月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