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1015頁

    這小姑娘十六七歲年紀,名叫采妮,和哚妮有六七分神似,是格哚佬的侄女。自從葉小天以避免泄露消息為理由,禁止部落中百姓動輒就稱他為尊者之後,采妮就改稱他為姐夫了。

    「姓文的?」葉小天恍然道:「那是於家的師爺,帶他過來吧!」葉小天說完,突又想起一事,忙道:「姐夫你也暫時叫不得了,他還不知道我和部落的關係。在他面前記得叫我葉大人。」

    「知道啦!」采妮向他俏皮地吐了吐舌頭,又像一隻小燕子似的飛了出去。

    不一會兒,文傲被采妮和幾個武士領了進來,捆綁他的繩子已經解開,文傲揉著手腕,一見葉小天安然在座,搖頭苦笑道:「葉大人,還是你本事大啊,你上了山就是座上客。文某就被賊一般綁上來。」

    采妮向他扮個鬼臉道:「誰叫你賊眉鼠眼的不像好人,活該!」

    前日葉小天帶著李秋池等人偷窺提溪司長官等人情況,順口說過一句「這個賊眉鼠眼的傢伙就是提溪司長官?當真人不可貌相!」被采妮聽了去,覺得這句成語形容人的長相特別生動鮮活,所以時不時就用一下。

    文傲聽了她的話更是苦笑不已,想當初他也是一個風度翩翩的美男子來著,如今雖說年歲大了,卻也是儒雅斯文,怎麼到了這丫頭口中,就成了「賊眉鼠眼」,這山里姑娘的審美觀真是成問題。  

    葉小天含笑迎上前去,對文傲道:「文先生辛苦啦。來來來,我給你引見引見,這一位就是本寨的寨主格哚佬,這位是寨中的大巫師引勾佬,兩位,這位是文傲、文先生。」

    文傲忙收斂了說笑的神情,向這兩人肅然施禮道:「格寨主,引勾大巫,學生文傲,這廂有禮了。」

    格哚佬和引勾佬見葉小天對他挺客氣,倒也沒沖他摞臉子,很給面子地還了禮,緩聲道:「文先生請坐!」

    文傲謝了座,葉小天又道:「我比文先生早到了兩日,已經向格哚佬寨主和引勾佬大巫師詳細詢問了他們與提溪司發生衝突的經過。提溪司長官及一眾權貴雖被抓上山來,卻也不曾受過虐待。」

    文傲欣然道:「這就好,這就好!以和為貴,以和為貴嘛,這樣就有得談了。」

    葉小天道:「格哚佬寨主,引勾佬大巫,這位文先生是銅仁於監州的幕僚,甚受器重。我先前就已說過,張知府有意出兵討伐,以彰聲威,而於監州卻認為該以和為貴。

    這一次,也是於監州頂住了張知府出兵的主張,這才委派文先生與本官同來,希望能夠化干戈為玉帛,以商談的方式解決雙方的爭端,避免無謂的戰爭,造成雙方大量死傷。」

    

    格哚佬和引勾佬聽了,對文傲愈發和善,文傲趁機道:「文某行前,監州大人曾再三囑咐,叫我和貴寨好好溝通。因我銅仁於家在提溪有一支房,和貴寨近在咫尺,而且於家這一支的土司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孤兒寡母,驟逢戰亂,難免彷徨不安,所以文某先去於家寨一趟,略示安撫,遲至今日方到山上。」

    格哚佬眨巴著眼睛聽他說完了,就按葉小天剛才和他說的辦法,粗聲大氣地道:「我們原本是住在山裡不假,可我們也沒向任何人保證過永世不出山吧?如今偉大的蠱神傳下神諭,命令我部出山,所以我們出來了!

    可那提溪張家太也目中無人,屢次三番挑釁我們,還真當我們怕了他不成?我實話對你說,現如今我的寨子裡至少有兩萬勇士,便是一路殺去銅仁府也不在話下!」

    格哚佬冷笑一聲,道:「我倒要看看,若是我真想揮軍北向,有誰能擋得住我!不過,我格哚佬可不是不講理的人,我們的要求很簡單:我們要出山,現在我們已經在這兒紮根了,誰也別想趕我們走。

    還有啊,我看那山下人家,有許多不以狩獵為生,耕織種地也挺安逸的,所以想把寨子裡一些家中沒有壯勞力的人家也安排去種地,可是我們沒有地啊,光靠開荒也濟不了一時之急。你們想平息紛爭,那最好不過,叫那知府老爺分我們一塊地,這就是我們的條件。」  

    文傲暗暗鬆了口氣,心道:「不出我所料,他們果然提出了這樣的要求。不過,既然他們肯商請劃割領地,可見這葉小天也不是狂妄無知之輩,這倒是可以合作、利用了。」

    文傲上山時曾暗中觀察,這寨中勇士按他估計大概在兩萬人上下,如此看來格哚佬實誠的很,一點都沒摻假。若是換做其他地方,出兵兩萬能說成十萬,出兵十萬就成了六十萬,向來虛虛實實,怎肯以實相告。

    由此一來,文傲對格哚佬提出的條件,便也相信了他的誠意。之前他在於家寨和掌印夫人商議時就曾說過,既然格哚佬的山寨打了勝仗,想要點彩頭是必然的。這些人能要什麼?目前他們最需要的就是土地。

    對於家來說,提溪司最大的地盤屬於張家,就算於家也要分出去一部分領土,相比張家付出的也不算多,而因此一來,提溪就多了一股強大勢力,可以牽制張家,避免於家被張家繼續蠶食。

    掌印夫人已經同意了他的意見,因此文傲便道:「自古以來,但凡有外邦部落歸附,朝廷莫不倒履歡迎,並為他們妥善安置遷居之地。山中部落比起外邦部落那可要親近多了,你們本來就是大明子民,只是世居山中罷了。

    有鑑於此,文某以為,你們出山,肯答應造冊登記,納入官府管轄,官府就應該盡到父母官的責任,妥善為你等安置定居之地。這也是我們於監州的意思,此番文某去提溪於家時,提溪於家的掌印夫人和小土司很贊同。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101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