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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思止橫了徐有功一眼,陰陽怪氣地道:「依著你徐無杖,該怎麼搜集證據啊?」

    徐無杖乃是徐有功的綽號,徐有功原本是蒲州判官,因為他斷案從不動用刑罰,而是多方偵緝,用大量無可辯駁的罪證使犯人主動認罪,所以很受地方愛戴,敬稱他為「徐無杖」,徐有功得以入朝為官,就是因為他的這個賢名傳到了武則天耳中。

    徐有功道:「朱彬雖然死了,裴宣禮還活著嘛。等他那邊作完了證,再提他過來就是,急些什麼。另外,想知道楊帆那店鋪是誰贈給他的,可曾派人去洛陽府調閱簿冊,查一查從誰那過戶來的?」

    侯思止忍了忍怒氣,對他低聲道:「徐御史,來中丞急著結案,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這不是為難侯某,你這是跟來中丞作對啊!」

    徐有功若無其事地道:「徐某隻是秉公斷案,何談與中丞作對?」

    侯思止低聲道:「你以為侯某蠢到不知去查店鋪過門契約,我早就查過了!問題是,查無此人!這條線斷了,懂嗎?朱彬和裴宣禮已經承認楊帆是他們的同謀,此人謀反還能有差麼?一頓板子打得他招供,這案子便結了,何必那麼麻煩?」

    侯思止這番話,說的倒也理直氣壯。因為「以事實為根據」,這是近現代法律中才出現的一條判決依據,唐朝時候判案的主要依據是什麼呢?  

    是口供!

    所謂「罪從供定」,所以,來俊臣才絞盡腦汁,不遺途力地想出大量非人的刑具,用來迫取口供。所以武則天雖然沒看到什麼憑據,只見到大臣們畫了押、按了手印的供詞,就理所當然地做出了裁決。

    不過,口供作為證據也有一些相應的要求,在「罪從供定」這個原則之下,還有一個「眾證定罪」原則,也就是說口供必須是三人以上的供詞才能生效,這就是所謂的「三人證實,二人證虛」。

    如今楊帆的罪,已經有朱彬、裴宣禮兩人的供詞,只要再有一人,不管是他本人還是李游道,楊帆就可以被扔進死囚牢待決了。

    那麼來俊臣為什麼不隨便再找個人來作為第三份證詞呢?

    因為楊帆在宮裡掌兵,雖然官職不大,在這起「謀反案」中的作用卻是極大的,是這起謀反案中的重要角色,來俊臣刻意給他安排這樣一個角色,就是為了綁死他,不讓他逃脫,誰讓他背後有那麼多的勢力撐腰呢。

    因為楊帆的作用重大,為了弄得像那麼回事,來俊臣才幫他編出了與朱彬同謀、裴宣禮穿針引線,李游道招攬重用的這樣一個故事,這才顯得反賊行事縝密,同時涉及的人少,破綻也就少,免得楊帆背後那幾座靠山插手,發現漏洞。  

    誰知此事想要結案,這樣的設定反而是作繭自縛了,李游道還沒認罪,楊帆也不認罪,來俊臣又不好隨便找個人來,再充當楊帆謀反的知情人,只好一面嚴審李游道,一面想迫使楊帆自己招供。

    侯思止這番低聲言語,把姿態放低,算是給足了徐有功面子,可是徐有功並不領情,冷冷地道:「於法不合之事,不可以!」

    侯思止已隱忍良久,見他如此不講情面,不由勃然大怒。他當初在坊間廝混、賣餅為生時的潑皮作派登時顯現出來,侯思止噌地一下站起來,一腳踩著坐椅,一邊挽著袖子,怒氣沖沖地道:「徐無杖,你以為就你懂得王法,侯某人就不懂王法嗎?某記得,犯人若是狡賴不招,可以用刑的。」

    徐有功看他擺出一副潑皮樣兒來,不急不惱,緩緩點頭道:「不錯!是可以用刑,刑訊可以每隔二十天一次,總共不得超過三次,總杖數不得超過兩百杖,若拷訊致死,主審官不負責任!原來這個規矩你也知道啊?」

    「啊?啊……本官……本官當然知道!」

    侯思止基本上就是個文盲,要不然也不會在審訊魏元忠時,鬧個案犯魏元忠坐著,他這個主審站著受訓的笑話來了。徐有功說的這些其實他還真不知道,他只知道,確實可以刑訊逼供罷了。  

    如今徐有功也證實了這一點,侯思止就更有底氣了,他獰笑一聲,向堂前執役們遞個眼色,抓起驚堂木使勁一拍,喝道:「來啊!給楊帆用杖,打到他招為止!」

    徐有功慢條斯理地道:「要是楊帆不招呢?」

    侯思止道:「那就打足兩百杖再說!」

    侯思止如此囂張,固然是在氣頭兒上,有些不計後果,卻也是因為有所憑恃。薛懷義上次大鬧推事院之後,擔心來俊臣陽奉陰違,每天都派人過來探看楊帆,可是自從皇帝確認謀反罪名並下旨處決以後,薛懷義就沒有再派人來過了,看樣子,他也有了忌憚。有了這一節,侯思止的膽氣就足了。

    徐有功緩緩地道:「鐵打的身子也禁不起連打兩百杖,侯御史,你這是擺明了要把他活活打死在公堂之上啊?」

    侯思止大聲道:「我侯某人就把他活活打殺在此又能如何?」

    徐有功噌地一下站起來,大喝道:「徐有功在此,此人就不能死!」

    侯思止大喝:「動刑!」

    徐有功大喝:「誰敢!」

    侯思止抓起一把簽子擲到堂下,怒喝道:「立刻用刑!先打一百,若是不招,再打一百!」

    徐有功抓起一把簽子擲到堂下,大聲道:「把侯思止拖下去,剝了官衣,重打六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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