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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卷宗里隻字未提對潘姓男子的處置,這一點楊帆倒也無可奈何。真想追究,也是無從追究起來的,潘君藝當街調戲程娘子不假,可是卻非當街施暴,怎麼處理?肆後他色心不止,又設賭局引常林入觳,用意倒是十分明顯,不過卻也沒有觸犯法律,這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他終究沒有上門逼奸吧?

    這樁案子裡面只死了一個人,卻是那個最無辜的女人,見色起意、設局害人的,遊走在刑法的邊緣;嗜賭如命、中人奸計的,雖然可恨卻也無法懲處;而那老婦分明是刁鑽之極,一味偏袒兒子,卻遷怒於無辜的媳婦,將她活活打死。

    這樣一條鮮活的生命,這樣一個可敬的女子,就這樣死了!

    那婦人何其無辜!

    這天道何等不公!

    一團怒火在楊帆心中熊熊地燃燒起來,他把卷宗「啪」地一合,抬起頭來,對崔元綜鄭重地道:「侍郎,下官以為,陳郎中如此處斷,實為不公!」

    此言一出,四座皆驚。

    孫宇軒和嚴瀟君並不知道楊帆要於今日發難,也不知道他選的突破口是什麼,但是「金釵醉」之後,他們卻清楚楊帆早晚必向陳東發難,此刻一聽,他們雙眼頓時一亮:「終於開始了!」  

    他們正想見識見識楊帆的手段。

    而馮西輝是唯一知道楊帆已經選定了利用哪樁案子向陳東發難的人,為此他還幫著楊帆找過論據充足的律書,叫楊帆仔細背熟,以此律理作為反駁的依據,誰知道楊帆突然像中了邪似的,居然選錯了案子。

    馮西輝急得連連咳嗽,楊帆卻充耳不聞,反引得陳東別有深意地望了他一眼,馮西輝心中一凜,便也不敢言語了。

    崔侍郎慢條斯理地捋著鬍鬚,輕輕問道:「不知楊郎中以為,陳郎中所斷之案,哪裡不妥啊?」

    楊帆這些日子在家裡可沒閒著,每天晚上他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把在自己職司範圍之內可能遇到的且經常可以遇到的各種案例及其法理背誦下來。

    他現在還做不到用之即能想到,各種律法在他腦海中雖已強行記下,需要用到具體相關的律法時,還需要在腦海中先想想這一類律法的大門類,再細化到一些具體的法律規定。

    他知道這是自己的短處,所以方才把那捲宗翻到一大半時,他依舊佯作認真翻閱卷宗,實際上已經在思考可以用到的法律。這時崔元綜一問,楊帆立即答道:「依周律疏議,斗訟一節之第三款:若尊長毆卑幼,折傷者,減凡人一等;小功大功遞減一等。因毆致死者,尊長各絞。」  

    楊帆一字不錯地把這條恰好適用的法律背出來,這才說道:「依律法,如果常家老嫗將兒媳毆傷乃至致殘,因其為尊長,都可以減罪一等。可是依照律法,致其死亡者,雖為尊長,亦當判處絞刑!所以,陳郎中的判決,下官以為,很是不妥!」

    崔元綜微微眯著眼睛,聽楊帆說完,目中微微露出一抹異色,他們都清楚楊帆是如何從仕、又是如何做到郎將的,所以從未想過他居然懂得律法。

    崔元綜仿佛頭一回看見楊帆似的,認真看了看他,這才轉向陳東,問道:「陳郎中,你有何話說?」

    第0421章 重審

    方才楊帆說話時,陳東一直沒有吭聲。

    這倒不是陳東面對一個小字輩兼律法外行的質疑,依舊沉得住氣,而是因為這是規矩。

    楊帆的陳述是對他的質疑,不管是質疑還是彈劾,只要長官在場,對方的話是對長官說的,那麼在對方把話說完,長官進行詢問之前,他是不能立即反駁的。

    在朝堂上也是這樣,如果有御史告你的狀,你只能在一旁聽著,哪怕他說的全是子虛烏有壓根不存在的荒唐話,在他說完以及皇帝問話之前,你都只能保持安靜,絕對不可以對方才講到一半兒,你就「咻」地一下跳出去,臉紅脖子粗地開始與對方對著噴口水。  

    籍著楊帆陳述的時間,陳東也在急急思索措辭。

    到了此時,他如何還不明白楊帆扮了近一個月的豬,現在要開始吃虎了。所以陳東的反應也是極慎重的。

    陳東仔細思索了一下,向崔元綜拱拱手道:「侍郎,下官做此判決,如果單從律法上看,自然是有些不妥。不過……下官身在法司多年,豈會連這樣的律條都不熟悉呢?下官作此判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崔元綜微微一笑,道:「你講!」

    陳東輕蔑地瞟了楊帆一眼,說道:「法理不外乎人情。此案並非一樁簡單的殺人案,而是婆婆管教媳婦,出手太重,致人死亡。從孝道考慮,父母之親,大於夫婦之親。此案之中,常林已經喪妻、如果因為他的妻子而殺死他的母親,這不是悖逆天性,有違孝道麼。況且常林之母原無殺心,實為錯手,再加上她年事已高,故此下官判其罪減一等。」

    他笑了笑,輕描淡寫地又加了一句:「此案已經呈報侍郎的,侍郎既然認可下官的判決,相信也是明白下官弘揚孝道的一番苦心了!」

    崔元綜撫著鬍鬚,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又轉向楊帆,問道:「對於陳郎中的這番解釋,楊郎中以為如何?」

    楊帆平靜地道:「下官以為荒謬!」  

    「哦?」

    崔元綜呵呵地笑了兩聲,道:「說出你的道理來!」

    楊帆道:「法理不外乎人情,這一點,楊某完全同意。提倡孝道,這一點楊某更是完全贊同!然而,下官以為,關乎人情不等於濫用人情。提倡孝道,不可以行孝為名,做出上干天和、下違人道的事來。否則,那就是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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