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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對】:近詩體對仗中的一種。它與工對是相對的概念。寬對是一種不很工整的對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詞的詞性相同,即可構成對仗。這樣的對仗,一般稱之為“寬對”。寬對要比鄰對的要求再寬一些。如一般以名詞對名詞、以形容詞對形容詞便可以。如黃魯直《答龍門秀才見寄》詩第二聯“明月清風非俗物,輕裘肥馬謝兒曹”便是寬對。
【鄰對】:近體詩對仗中的一種。用詞義的門類比較接近的詞為對,便叫“鄰對”。所謂詞義門類相近,如天文與時令、地理與宮室、器物與衣飾、植物與動物、方位對數量等的關係。用這些意義接近的詞為對,就是鄰對。如白居易《感春》中的兩句:“草青臨水地,頭白見花人”草與頭不同類,水與花不同類,地與人不同類,這可以算是鄰對。
【自對】:也叫當句對,對仗的一種,一句之中某些詞語自成對偶,叫作自對。如洪邁《容齋隨筆》中引李義山詩:“密邇平陽接上蘭,秦樓鴛瓦漢宮盤。池光不定花光亂,日氣初涵露氣干。但覺游蜂繞舞蝶,豈知孤鳳接離鸞,三星自轉三山遠,紫府程遙碧落寬。”詩中多各相為對,如第二句的秦樓對漢宮,瓦對盤;第五句的游蜂對舞蝶;第六句的孤鳳對離鸞等等。
【借對】:近體詩的一種對仗方式,或稱為假對。它通過借義或借音等手段來達到對仗工整的目的。
A:借義是利用詞的多義性,通過一個詞的某一種意義與相應的詞構成對仗,但詩里所用的並不是這一種意義,而是另一種意義。如杜甫《曲江》詩:“借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尋常”一詞具有多種含義,一為“平常”,一是“八尺為尋,倍尋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詞,後者是數量詞,這裡用尋常來對數詞“七十”,用的是它本來具有的數量方面的含義,而詩中用的卻是它副詞方面的意義。這就是“借義對”。
B:借音是利用字詞之間的同音關係,以甲詞(字)來表乙詞(字)。例如對句用了甲字,對句本來應當使用與甲字意義相類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義上又不合適,於是就選用一個與甲字同音而又字義相關的丙字來結成對仗。俞弁《逸老堂詩話》說:“洪覺范《天廚禁臠》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殘春紅藥在,終日子規啼“,以紅對子(諧紫),如“住山今十載,明日又遷居“,以十對遷(諧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時之興,唐人多此格,何以穿鑿為哉。”文中所舉就是“借音對”。
【扇面對】:詩、詞、曲對仗的一種格式,即隔句相對。一首詩中前聯與後聯形成對仗,便是扇面對。各聯中的出句和對句,本身不構成對仗。就詩方面說,例如唐人白居易的《夜聞箏中彈瀟湘送神曲感舊》詩:“縹緲巫山女,歸來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苦調吟還出,深情咽不傳。萬重雲水思,令夜月明前。”第一、三句為對,第二、四句為對。詞中也使用扇面對,如柳永的《玉蝴蝶》上片:“水風輕,苹花漸老;月露冷,梧葉飄黃”,下片“念雙燕,難憑遠信;指暮天,空識歸航。”曲中的扇面對,如程景初散套《春情》:“小小亭軒,燕子來時簾未卷。深庭小院,杜鵑啼處月空圓。”“燕子”句與“杜鵑”句即為扇面對。也即是第二句與第四句隔句為對。
【錯綜對】:古代韻文對仗的一種方式,它不拘字詞的位置,相對的詞語處於錯綜交叉的情況。如中唐詩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贈美人》詩“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雲”,“六幅”與“一段”結成對仗,“湘江”與“巫山”也結成對仗,但位置不同。這便屬於錯綜對。
【流水對】:近體詩對仗的一種。流水對是出句與對句在意義上和語法結構上不是對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關係,兩者不能脫離或顛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語言結構。如杜甫《聞官司軍收河南河北》詩的兩句:“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它們有前後相承接的關係,必須是從四川的巴峽到達巫峽,然後才能再從襄陽到達洛陽,先後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語句的關係上,是下句承接上句,兩者構成一個順承複句,而這兩句使用的詞語,卻構成對仗。這種對仗有如流水,從上游流到下游,故稱之為“流水對”。
【合掌對】:是格律詩對仗的一種毛病。一首詩中,出句與對句所用的詞基本同義或完全同義,上下句意思相重複,好像兩隻手掌合在一起,故稱這樣的對仗為“合掌”。合掌是對仗時所應當避免的。劉勰在《文心雕龍》中稱這種對仗為“正對”,是一種拙劣的對仗。他在文中言明:“故麗辭之體,凡有四對。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如宋之問《初到黃梅》詩:“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紀昀《瀛奎律髓刊誤》評論說:“途中、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斑竹淺語】:對聯起源於酒令、進化於駢文、游龍於漢賦、脫胎於律詩。聯律中的對仗概念無疑是從詩律中的對仗概念汲取精華,再逐漸擺脫律詩中五言、七言的單句短聯約束,進化為八言九言錯落有致的長聯,從而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因此要了解聯律中的對仗概念,就不能不對影響其最大的詩律對仗也略為涉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