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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當朝廷接連派出酷吏,大批的將官問罪下獄,甚至還有許多人為此掉了腦袋之後,所有人才開始意識到,這一次,天子是動真格的。

    在這過程中,也有一些將官抱著牴觸的情緒,消極怠工,然後一些朝臣以此為藉口,深稱用藥過猛,反不利用治病救人,軍中的牴觸情緒一旦蔓延,將不利於作戰。

    一開始,宋劭也不由得有些動搖,然而在與某人商討了半個時辰之後,接下來,卻是以更強硬的態度處理此事,但凡有消極怠工,一律貶官罷將,永不錄用。

    寧江的道理很簡單:我大周王朝,文臣武將的俸祿原本就高得有些離譜,許多人的位置,根本就配不上他們所擁有的豐厚俸祿,他們食君之祿,本該分君之憂,際此國家危難之際,他們本該一心為國。但是現在,僅僅因為天子下令,不允許他們剋扣、貪污底下兵士本就微薄的那點薪酬而心生怨言,消極怠工,那到了戰場上,又怎能指望他們拼卻性命,為君上效力,為國家分憂?

    像這種因為不能再貪污到原本就不該屬於他們的東西,就置國家危難於不顧的貪官污吏,別說只是罷除官職,就算全都殺了也沒有一個冤枉的。罷除了他們,反而有利於騰出空位,留給那些真正有能力的底層將士。

    反正大周王朝,從來就不用擔心人才不夠,有能力者換上來,沒能力者換下去,增強上下層之間的流動性,反會激勵那些真正想要上進的人,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賞罰分明」,只要賞罰分明,其他事就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寧江並不指望,能夠在極短的時間裡,把大周王朝這幾百年來的積疴解決掉,但是,至少要從現在起,給那些人以震懾。對於將官剋扣剝削之事,底層的兵士早就積怨已久。其實朝廷撥下來的軍餉並不算少,只是經過上面的層層剋扣,到了底層,已經是少得可憐,哪怕是上邊稍微收斂一些,對底層兵士的伙食和生活條件,都會有極大的改善。

    要知,在階級法之下,這些兵士以往在軍中的地位,幾乎和奴隸沒有多少區別,明明朝廷從來都沒有少花錢,他們卻是吃不飽穿不暖,這又如何能夠打仗?

    天子大幅整頓軍中的貪腐問題,對於底下兵士士氣的鼓舞,幾乎是立竿見影的。只因為,在這個時候的底層百姓心中,從來都是「聖上是好的,壞的都是那些官」,在他們眼中,他們的悲慘,從來都是壓在他們頭上的那些貪官污吏的錯,而現在,天子終於開始注意到軍中存在的問題,在看到那些剋扣、剝削他們的軍餉的將官不斷罷官,甚至是人頭落地時,即便他們的生活還沒有立刻得到好的改善,至少在對天子和朝廷的向心力上,已經是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而在意識到,天子這一次是認真的後,那些將官也不敢再掉以輕心,盡皆收斂。

    正如寧江所說,原本這些人的俸祿就是豐厚的,即便是不剋扣底層兵士的軍餉,也要比絕大多數人過得好,只是常年累月形成的慣性,讓他們將剋扣底層兵士當成了習慣,再加上軍中的階級法,他們對兵士的貪污和剝削,沒有任何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純粹是不貪白不貪。而現在,當罷官甚至是掉腦袋的風險隨之而來的時候,至少對明面上發給底層兵士的軍餉,他們已不敢再輕易染指。  

    更何況,其實在內心深處,每個人都知道其實聖上的做法才是對的。在文氣流失的現在,打仗終究還是要靠著這些底層的兵士去打。這一次蠻族南下,北面作戰的士兵接連發生炸營之事,除了對敵人的懼怕,對上司的積怨與不信任,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作為一個穿越者的寧江,心裡很清楚,整頓軍紀、吏治,其實並不會讓中層的文臣武將人心動搖。看看另一個世界的近代史,那些通過不斷貪腐、發國難財的官員,因為比所有人都更了解國家的黑洞,雖然通過自己在國家中的權力得到了大量的好處,卻反而對國家失去了所有的信心。用大力手段、沒有任何妥協的進行整頓,固然讓他們少了許多原本就不屬於他們的灰色收入,暗地裡難免會有怨言,但是在另一方面,至少,他們能夠看到,這個國家其實還是有救的。

    在大力的整頓了軍紀之後,保甲法也隨之出台……

    第二十五章 寓兵於民

    保甲法,乃是另一個世界裡,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中,開始推行的一種「寓兵於民」的組織形式。

    以十戶為一甲,以五甲為一保,以十保為一大保,將全國的壯丁組織起來,在農閒之時,加以訓練,使之成為民兵,在某種意義上,算是一種全國性的總動員。一方面,增強了底層百姓的組織性和戰鬥力,另一方面,這些具有自治性的民兵可以承擔起捕盜之類的治安事務,大幅降低朝廷在地方治安上的開支,為朝廷節約收入。

    保甲法,是王安石新法中頗為重要的一部分,可惜的是,在王安石下台之後,新法也隨之取消。在北宋後期,新黨與舊黨之爭,已經到了不管法律本身是好是壞,只要是對方支持的我這邊必然反對,但凡是對方反對的我這邊肯定支持的,非理性的地步。

    在後來的元、明、清,則拾起了王安石的「保甲」制度,只不過其目的並不是王安石所要的「寓兵於民」,而是進一步加強封建集權統治的保甲連坐制度,例如十家為一甲,只要有一家犯罪,而另外九家沒能告發,則全甲連坐,雖然在構架上與王安石的保甲制度差別不大,但性質已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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