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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既然不打算就這個問題繼續跟你辯論下去了,陳延思也就只好閉嘴。終究上下有別,他也還不到一較起勁兒就九牛拉不回的犟脾氣——實話說倘若脾氣犟到那種程度,早在當小吏的時候就被人給偷偷宰了,不可能做到侍御史之職。

    啥時候可以說話,啥時候應該閉嘴,對什麼人要直言不諱,對什麼人要兜兜圈子,這點政治智慧,陳延思還是有的。

    於是豎指道:「其第二失,為民屯。」

    按照陳頵的意思,就應該立刻分給百姓土地,編戶齊民,開展生產。他對軍屯是支持的,對民屯卻意見多多,當下即將民屯的害處逐一道來。

    裴該點頭道:「我亦知之,不過權謀耳,比及三五歲,自當盡放屯戶為國家編民。此際軍用不足,不得以而為之罷了。」

    當然還有一點他沒說,那就是倘若直接任由流民返鄉,很大可能性會在短期內就變成豪門的佃客甚至於奴婢——江左方面就是最佳的例子——所以才要先用民屯圈一陣子,培養他們互助的習慣和對官府的信賴,進而再利用民屯的盤剝,去資助他們種穩分給的田地。

    對於這一條,兩人根本就辯論不起來,於是熊遠便問了:「其三失為何啊?」

    陳頵乃道:「其三失,大司馬行台制度,仿效朝廷,不知因何獨無諍諫之職哪?」  

    裴該聞言,不禁沉吟不語。

    第二十八章 拾遺

    諫官乃是中國古代獨有的官職,據說始於齊桓公設「大諫」,以鮑叔牙任之。但是也有一桿子捅去周初的,說「保」就是最初的諫官,那麼興周之大保(太保)召公奭就應該是諫官首領了。

    諫官的主要職責,是勸諫君主,並對朝廷施政提出自己的意見。秦代設諫大夫,屬郎中令,漢代沿用,但屬光祿勛,東漢改名為諫議大夫。此外光祿大夫、議郎、博士等,以及朝官加侍中、散騎、中常侍等號的,亦皆負有諫議之責。

    唐代最重要的諫官是左拾遺、右補闕——因名可知,此職是為了匡正君主的過時,補朝政之疏漏而設。

    說白了,諫官的主要職責是面對君主的,必須能夠指出君主的不足和錯誤,兼及議論朝政。此職自漢代始即受宰相領導,乃是相權制約君權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此君主自然會產生不滿,於是逐漸將諫官的職能分化,主諫君的轉化為君主顧問官——比如侍中、散騎常侍等職;主議政的則演化為侍中寺、門下省等機構,逐漸反過來成為制約政府的工具。

    歷代以諫官諷君王、監政府,而以御史督責百官,但是到了宋代以後,二者合流,並稱「台諫」(台是指御史台),總監政府、百官,對於君主的諷諫職能卻日益萎縮——君權由之漸盛。  

    固然,理論上凡一定級別的官員,都可以上書指責君主的過失,但大傢伙兒既然還有本職工作,則除了少數幾個特例外,諷諫君主的力度必然因此而減輕啊——君主之獨裁,即自台諫合流後逐步成型和完善。

    今天陳頵特意提出來,說關中行台就是個小政府,於軍政兩道的架構尚算嚴整、完善,可是為什麼獨獨不設諍諫之官呢?在朝中,諫官之設是為了諷諫君王,而在行台,大司馬你大權獨攬,無人可以制約,倘若不設諫官,隨時指出你的失誤和缺漏,你就不怕辦錯事麼?

    這倒確實是裴該從前沒有想到過的。一則他覺得自己夠謙虛,不專斷,凡大事皆謀之於眾,裴嶷等人也時常會主動提出意見來,又何必單設諫官?二來麼,終究誰都不樂意整天一舉一動都被人盯著,隨時挑你的錯兒……故而諫官之設,壓根兒就沒往腦袋裡去過。

    聽得陳頵之言,熊遠不禁蹙眉,就先裴該發問道:「終為行台,並無人君,何必設置諫官?」

    陳延思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非止人君,其上位者有過而無可諍諫者,必然閉目塞聽,甚至專斷獨行,而壞國家之事。即州亦有別駕,而行台唯大司馬一人獨尊而已,若不能設諫官,聽諍言,諮諏善道,必致蹉跌啊。」

    按照制度,諫官是「言者無罪」的,哪怕當面指著君主的鼻子痛罵,只要就事論事,不是故意辱君,君主可以當聽不見,但不能降罪於諫官。而且其他官員,固然也可以諍諫君主,但你若閉口不言,別人也不會強逼你;諫官若不言,則純屬失職。所以諫官之設,最主要是形成一股風氣,使君主習慣於聽取下情,而臣子也習慣於表述意見。

    按照陳頵的說法,人沒有不犯錯的,只有被人即時指出,進而加以改正,國家、政府才能趨向於正道。各級政府部門中都有人能夠提意見,那是因為政府主官的權柄並不頂天;大至州府,刺史身邊還有別駕,名分君臣、上下,其實也就低半級而已,自然不怕講話。君主之下,卻沒有比他略矮一頭的——宰相也不成——故而要專設諫官;如今你大司馬在關中行台也是一言九鼎啊,那你的行為又豈可不受絲毫制約呢?肯定會出事兒啊!

    裴該心說我的行為怎麼就不受制約了?先不說天時、地利、人和的制約,那些舊制度、舊習氣,因舊官僚而給我下絆子,使我不能舒心暢意,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然後再設諫官,比方說你陳延思,見天兒上書要我輕工商、罷民屯,下筆千言,口若懸河,在輿論上攻擊我,那我還不得給氣瘋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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