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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蔡元培將杯中殘酒一飲而盡,感慨地說道:“喬森實是個不世出的天才,只是國家不幸,不能使你盡展才華。我在報上聽聞,如若你明的新藥得以證實,很有獲諾貝爾獎的可能。以美籍華人的身分領獎,這多少會讓國人覺得遺憾。”
肖志華一口喝了個滿杯,歷史上,磺胺的明人確實因此獲得過諾貝爾獎,但他卻不是很在意這件事。讓他感到鬱悶的是放著中國國籍不敢入,非要頂著個洋鬼子的身份幹革命。
“不管怎樣,要是真獲了獎,也是華人的驕傲。”鄒容在旁勸解道。
“甭因為他答應出版你的書,你就向著他說話。”章太炎翻著眼睛說道:“這小子明明就是怕死,頂個洋鬼子的身份,還想幹些出格的事情,朝廷卻奈何不了他。你說,我說的可對?”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章先生也。”肖志華訕笑著舉杯再飲。
章太炎一生孤鯁,半世佯狂,對反動統治者極盡嬉笑怒罵之能事,膽色是一般書生難以望其項背的。他狠批龍鱗、猛跺虎尾而大難不死,但他始終不肯縮回脖子,側轉身子,改變樣子,逃之夭夭。而且對看不順眼的人,他總是疾言厲色,恨不得將對方的耳朵擰下來,炒一碟下酒菜。現在借著酒勁,又要神經,瞠目便要大罵,卻被蔡元培恰好伸過來的酒杯堵住了嘴。
鄒容崇尚流血革命,仰慕譚嗣同,曾作詩曰:“赫赫譚君故,湘湖士氣衰。惟冀後來者,繼起志勿灰。”而且他血氣方剛,以龜縮一隅為恥,有大丈夫勇於擔當的氣概,這也是蘇報案後,他昂然自的原因。所以,他對肖志華一口承認了此事,也覺得難以接受,但一來年紀小,二來肖志華又答應免費出版他的《革命軍》,這惡言也就說不出口,只好喝酒不語。
“罵吧,儘管罵好了。”肖志華已經連喝了三杯,捏著酒杯無所謂地說道:“留有用之身,行有為之事,這就是我的人生信條。無謂的流血,盲目的犧牲,我不喜歡。散著腐臭味的行將崩潰的滿清政權,推翻它難道真要那麼多的熱血青年和社會精英作祭品,我想不通,我不甘心,我不想在剛看到黎明曙光的時候就倒下,是的,不想,不想……”他的話音越來越低,頭也越來越下垂。
“喬森,我理解你的心情。”蔡元培輕輕拍了拍肖志華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道:“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只要目的一致,方法不同,也無可厚非。”
“我叫肖志華,請蔡先生以後就叫志華。”肖志華醉眼朦朧地說道。
“好,志在中華,大丈夫行事,不必拘泥小節,我以後就稱呼你志華兄。”鄒容大聲說道。
章太炎眨巴眨巴眼睛,有些無奈地說道:“小子,今天我就不罵了,看你以後的表現吧!”
…………………
寧折不彎,勇往直前,不畏犧牲,這個時代真正的革命者都具有這種高貴而固執的品格。肖志華對此既欽佩又有些惋惜,觀念的不同,是不同時代形成的代溝,這很難改變。
不過現在把話說清楚了,也暫時得到了理解,肖志華的心情多少好了些。
“志華兄,在張園所唱的歌讓人聽了熱血沸騰,不知是何人所寫?”鄒容見章太炎噴著酒氣在唱梁啟所作的《愛國歌》,不禁想起了張園裡肖志華所率領的小樂隊。
“這個——是我的拙作,嘿嘿。”肖志華眯著醉眼,大言不慚地說道。
“通俗易唱,慷慨激昂,當廣為傳唱。”鄒容誇獎了一句,又轉向蔡元培說道:“先生,志華兄所作的歌曲應該讓愛國學社的學生們學習演唱,對革命宣傳大有益處。”
“哦,志華還擅長音律?”蔡元培好奇地說道:“唱來聽聽,如真如鄒容小弟所說,我便將其作為校歌。”
“最好組織個合唱團,我肚裡的歌可是不少啊!”肖志華感覺身子有些飄,頭腦有些熱,今天的酒有些過了,好象回到了在卡廳鬼哭狼嚎的時候。
“起來,不願作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怎麼樣,夠熱血,夠激昂吧?”
“不錯,不錯,真的很不錯,作校歌有些委屈了,應該唱遍大江南北……”
“才不錯呀,我再給你們唱一。”肖志華渾身熱,將西服一把脫下,隨手操起個酒瓶,對著嘴,搖搖晃晃地唱道:“河山只在我夢縈,祖國已多年未親近,可是不管怎樣也改變不了,我的中國心。洋裝雖然穿在身……”
咣,雅間的門突然被推開,人未進屋,聲音就傳了過來,“誰他*媽*的在鬼叫?擾了大爺的酒興,馬上閉嘴,否則……”
第三十章 溫軟香馨的禮物
嗯,肖志華的興頭被打斷,也十分不爽,晃晃腦袋,醉眼迷離地望向門口,等到他使勁眨了眨眼睛,立時便是啊哈一聲怪叫,掄起手中的空酒瓶便摔了過去,然後……
進來的不是別人,正是韓鬼子和兩個護院。這傢伙今天在杏花樓宴請兩個英國鴉片商人,正說到高興處,被肖志華的吼歌給打斷了。本來在上海灘這個大地方,他還真橫不起來,可座上有兩個洋人撐腰,再加上他問過夥計,隔壁不過是兩個毛頭青年,兩個衣著普通的中年學究,這膽子立時壯了起來。他衝過來也就是要斥罵幾句,讓吼歌的消停下來也就完事了。沒想到,冤家路窄,與肖志華碰了個對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