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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康祥聽了有些失望,問道:“不是說你在京城有了產業?怎麼還要住客棧去?自家的房子住著豈不方便,何苦還要再花一份錢?難不成你把房子租了出去?”

    其實,上次子晴他們來住過的那棟房子,林康平已經送給了王財,並且,在附近買了一套差不多大小的送了王喜,剩下的便只是鋪面了。

    那邊子喜他們新蓋的房子,林康平肯定不想帶他們過去,也說不清為什麼,林康平就是不想讓他們知道自家的底子,還有曾家的地位,怕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故而,林康平笑道:“二哥,我能有多大的產業?那房子,早賣了,我那點生意是和別人合夥的,貿然把你們帶了去,我擔心他們也不方便,咱們呀,還是住客棧自在些。”

    “那我們去看看你的產業,這總可以了吧?我可是有幾分好奇的,三弟究竟是做什麼的呢?”林康祥還是不死心。

    “能有什麼?賣點南貨北貨的,不過是和別人合股,掙點零花錢。二哥想看的話,也不是不可以。”林康平說道。

    進了城,已是下午酉時初了,林康平的意思先找客棧住下,畢竟林耀祖可是顛簸了好幾個時辰,雖然都用棉被包裹著,可對一個病人來說,這兩三個時辰也不是那麼好熬的。  

    林康健他們自然沒意見,只是,剛安頓了下來,老二便想著去看看外頭的繁華,好容易來了,總不能回去人家一問,“京城有些什麼?”他一句也答不上來。

    老大林康健聽了說道:“要去你們去吧,我留下來照看爹。”

    老三林康勇說道:“要去你們去,我也不想動了,明日一早還要去請大夫呢。”

    林康平看著老二,老二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吭哧吭哧說道:“那,那就算了,獨我一個人出去也沒什麼意思。橫豎三弟有產業在京城,什麼時候想來就來,最好是三弟一家搬到京城來了,我也有個京城的落腳地。”

    林康平聽了淡淡地笑了笑,張羅著大家吃過飯,便早早歇息了。

    此刻,子晴在林家,也是輾轉難眠,一是地方陌生,加上林康平不在身邊,子晴有些認生;二是擔心林大爺的病,也不知能不能治,說到病,又想起夏玉的病,大夫說,想徹底好是不能的,只是用藥先養著。

    就這樣,子晴一會想起安州的夏玉,一會想起這邊的林耀祖,折騰來折騰去,天麻麻亮了子晴才睡著。

    

    小紫他們是深知子晴的習慣的,愛賴床,可是,這畢竟是林家,貌似子晴還頂著個三媳婦的身份,哪有做老人的都起床了,做晚輩的還呼呼大睡?

    小紫出去繞了一圈,見林家的女人們都起來了,連馬氏和姜氏她們都過來開始做飯了,便去推了子晴起來。

    等子晴清醒過來時,早飯已經擺好了,余氏板著一張臉,姜氏在余氏後面擺擺手,子晴也不知是什麼意思,馬氏笑道:“還是三弟妹福氣好,一看就是沒有侍奉公婆的,這也難怪會睡到日上中天了。”

    “三弟妹肯定是初來乍到,不習慣,加上一路奔波,還沒緩過來呢,睡遲了些也不打緊,橫豎家裡也沒外人。你說是不是,娘?”胡氏看了子晴一眼,說道。

    “可不,三嫂肯定是累壞了,連著趕了十多天的路呢。娘想嘗嘗三嫂的手藝,什麼時候不成?”姜氏說道。

    子晴一聽,這余氏還不是自己的正經家婆呢,擺什麼譜?想讓子晴給她做飯,這個毛病可不能慣。不然,以後還不得拿家婆的款來,讓子晴也跟著伺候,可就麻煩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余氏的小心思

    子晴想了想,便說道:“確實是沒緩過來,不過,素日在家,我娘常說我,‘都賴女婿慣的毛病,這成親後反倒比做女兒時還鬆快,虧的你沒有家婆,不然,該多嫌棄你呢。’”  

    “你說的家婆是婆婆嗎?”馬氏問了一句,看了余氏一眼。

    余氏沉著臉,本來,昨日見林康平張羅要帶老頭去京城看病,和幾個兒子均攤藥費,她想著,林康平畢竟還是念幾分舊情的,不如就此把他拿住了,當個兒子看待,不吃虧,誰知子晴一點也不買帳,想吃頓媳婦飯也不成。

    “嗯。對了,大娘,今日咱們在家要做什麼嗎?怎麼沒見書興幾個?”子晴問道。

    余氏的臉鬆了幾分,說道:“康平不是還有一個大姐嗎?昨日匆忙,也沒接來看一眼,她還不知你們回來了,這不,讓書興幾個去接他大姑一家回來住幾天。”

    子晴一聽,敢情還惦著自己的見面禮呢?

    想到了子晴的見面禮,余氏的神色好了很多,說道:“他大姐這些年也沒見過康平,心裡惦記著呢。康平倒是回來過兩次,可每次連半個時辰也不待夠,這孩子,也不知在忙些什麼?”

    子晴笑道:“大娘不說我還忘了,是我的疏忽,早該去接的。”這見面禮,該給的還是要給,還不如主動點,讓余氏高興些,至於想做子晴的家婆,那是不可能的。  

    子晴還沒來得及放下碗筷,就見院子裡進來了一大堆人,子晴猜出了那個年齡最大的就是林家大女兒。什麼名字子晴一時還沒想起來,好在也不用叫名字,直接喚了一句:“大姐好。”

    誰知林紅英幾步上前,一把拉住子晴。十分親熱地笑道:“三弟妹還是這麼白淨,我時常念叨,這三弟可是有福氣的。娶了一個這麼白嫩水靈的媳婦。”

    白嫩水靈就叫有福氣?子晴還真不能理解,林紅英的手上都是老繭,摩挲著子晴的小手還真有幾分硌的慌,最主要的是,好像是剛餵過豬過來的,米糠樣的東西還粘在手上,一股豬食味。子晴剛抽出來,又被對方握住了。

    子晴一看對方,想是來的匆忙,也沒換件見客的衣裳,就是那種自己織的土藍布。頭上的銀簪也沒有了,子晴仿佛記得她家的條件還算好的,第一次見面,人又利落孩子們也看著不錯,這一看,可是比第一次見面差了不少。

    子晴可不知道對方的心思,第一次見面,這林紅英存著幾分比試的心思,自然要好生穿戴一番。十年過去。林紅英又生了兩個孩子,老大娶親,花費了不少,日子比起子晴第一次見,確實是差一些。倒也沒像子晴看到的這樣落魄,主要是這一次。林紅英自知自己比不過,還不如裝個窮,興許,還能多撈些好處呢?所以,就把自己家常在家做活的衣裳穿了來。  

    林紅霞一家也來了,原來這余氏,見小紫他們買了這些肉和骨頭,還有魚,便想著莊戶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幾頓這樣的好飯,便把自己的兩個女兒都喊了來,也算打打牙祭。

    子晴見這些小輩都不認識,不過,有兩個男人還是應該招呼一聲的,一個是林姐夫,一個是林妹夫,子晴趕緊跟小紫使了個眼色,小紫進屋取了東西,子晴趁機把自己的手解放了,有了這些花洋布,林紅英也不用再拉著子晴的手了。

    也不知林耀祖那怎麼樣?要是能撐個一兩個月,子晴還是帶著孩子們進京吧,真受不了。

    不是子晴矯情,嫌棄農村人,子晴本身也是從農村出來的,子晴的認知是,你可以窮,可以破,但是,要乾淨,做人要勤勞,有的是農村的孩子穿的打滿補丁的衣服,可是,這衣服,補得乾淨整齊,外人一樣看重你。這一點,沈氏就做的不錯,子晴幾個小的時候,那些舊衣服,沈氏都補好洗乾淨,鄰居們見了,誰不夸沈氏的手巧?

    因為大家都窮,一個村子裡,富的不過是兩三家,有幾家的孩子不穿帶補丁的衣服?故而,還真沒有因為衣服帶補丁而受歧視的,只有因為髒,因為邋遢被人說閒話的。

    林紅英和林紅霞兩家因為趕路,便沒有吃早飯,余氏端上了昨日的紅燒肉,估計是胡氏特地留的,想必是早算計好了的。  

    馬氏的眼睛也是狠狠地剜著這碗紅燒肉,昨日她幾個兒子可是沒吃夠呢,哪知道這胡氏還藏起來一碗,便嘟囔了一句:“倒是便宜了外人。”

    偏生余氏的耳朵尖,聽見了,想罵她幾句,看見自家的兩個女兒,還是把話吞了回去,暗想,這老二媳婦是越來越跟她離心了。

    不過,林家的孩子規矩好,即便再怎麼想吃,下了桌,也不會去搶的,帶著書睿他們出去玩去了。

    子晴抬頭看看太陽,真的快日上中天了,也不知林康平他們這會在做什麼呢?

    其實,林康平他們正在往回趕,大夫看過了,也開了方子,抓了藥,說是什麼風寒久治不愈引發的嗽疾,又引發了咯血,肺虛,總之,背了一通醫書,林家幾個也沒大聽懂,不過,倒是確定了林耀祖不會立刻歸西的,只是,想好,也是不可能的。只能拖著,養著。

    當然,大夫也沒對林家兄弟幾個說實話,這人命關天的事情,誰也不敢妄斷,只說是好生養著。

    林家兄弟幾個歡歡喜喜地把林耀祖送了回來,余氏一聽老頭有治,能好,喜的忙念“菩薩保佑”,林家的眾兒女媳婦聽了,也紛紛換上了喜慶的表情,獨馬氏一人似有些悶悶不樂。  

    馬氏想的是,這能治,還不得三天兩頭進京拿藥,這銀子還不得跟流水似的?馬氏可是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的,這老大,今年十七了,也該說親了,大女兒也十五了,哪裡不要用銀子?

    這一趟,拿了十天的藥,大夫說要是見好了,再吃二十天,這四十兩銀子的藥錢,應該是蠻夠了,幾個女人一聽,均暗自鬆了口氣。

    林耀祖見家裡來了這些人,有些訝異,余氏忙解釋了幾句,無非是來看林康平和子晴的等等,林耀祖看了余氏一眼,說道:“都家去吧。地里的活都忙著呢,哪能在咱家閒著?”

    其實,吃過早飯,這林家的兩個女婿便走了,說是要下地做農活的,子晴也不知這邊的季節如今都有些什麼農活,也沒張口問。

    余氏說道:“姑爺們下地了,閨女也沒啥大事,這不正好,康平家的幾個孩子要上族譜了,家裡要擺酒,正好接了他們過來,幫著忙乎忙乎。”

    老頭聽了不做聲,也沒力氣說話了,知道了余氏的那點小心思,也懶得揭破了,這一趟,已經把他折騰得夠嗆,不過,聽說病能治好,老頭倒是強打了幾分精神。

    下午做飯,因家裡人多,都跟著吃大米飯,子晴便不讓小紫單獨做小灶了,總歸是不大合群的。主要是子晴聽了老頭子的病,沒有大礙,意味著他們很快就能進京了,就這麼幾天,怎麼也能對付過去的。

    飯菜上桌了,這季節,北方能吃的菜還真不多,一盆舊年剩的大白菜,一盆醃蘿蔔燉肉,一盆魚,書睿他們幾個,倒也不是特挑剔的,有大米飯,再有幾樣菜,也能湊合吃飽的,只是嫣然差了些,畢竟,她還小,子晴沒對她特別訓練過,故而,每一口菜,都咽的十分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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