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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中鶴道:「比武定勝負,比武定落葉領歸屬如何?你和井中月城主進行一場比武,無主之地所有諸侯見證這一場比武,如果井中月城主獲勝了,你們就歸還落葉領。如果莫秋少主獲勝了,那落葉領就永久屬於莫氏家族,如何?」
「我同意!」井中月道。
莫秋少主冷笑道:「不,我不同意!」
雲中鶴道:「莫秋少主,你們都是白雲城主的學生,而且你還是師兄,莫非你怯戰了嗎?」
莫秋少主道:「我自認武功不亞於井中月城主,但是此舉太過於荒謬了,一點都不嚴肅,怎麼能夠將一個諸侯家族的生死存亡用一場比武來決定?我們是無主之地的諸侯,不是什麼蠻族部落。」
雲中鶴朝著澹臺滅明望去道:「澹臺大人,無主之地歷史上,可有這樣的先例嗎?用比武決定一個領地的歸屬?」
澹臺滅明道:「是有這個先例的,但是一定要雙方都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這個比武定領地歸屬就無法進行。」
莫秋道:「雲傲天大人,你就不要動這個腦筋了,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雲中鶴不由得一聲嘆息。
「在場諸位大人或許都聽說了,我雲傲天是一個瘋子。」雲中鶴從位置上走了下來,在會場中心轉圈踱步,一邊笑一邊道:「所以我一直有一個瘋狂的念頭,就是要迎娶井中月城主為妻,所以我一直想要為她奪回落葉領,作為聘禮。」
這話一出,全場徹底譁然。
靠,你不說我們壓根不知道,你一個中老年乞丐,竟然有這麼大的野心。
果然是瘋子啊。
井中月連澹臺鏡的求婚都拒絕了,更何況是你這個又老又丑的乞丐?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便是對你的最好詮釋啊。
雲中鶴道:「大家聽說過我的武功嗎?」
當然都聽說了,而且清楚地知道。
你雲傲天的武功,用手無縛雞之力來形容都過分了。
甚至都可以說成是手無縛蛆之力。
一隻鵝都可以輕而易舉打敗你雲中鶴。
整個無主之地,八歲以上能夠擊敗你雲傲天的孩子,不少於一萬個。
只要稍稍練過武功,八歲小孩一隻手都可以滅你雲傲天十遍。
用菜雞來形容你雲傲天的體力都算是過了。
對於雲中鶴的武功,不管是澹臺滅明,還是莫秋都是最最了解的。
簡直從來都沒有見過這麼渣,這麼弱的男人。
雲中鶴道:「這樣如何?我們依舊用比武定勝負,誰贏了,誰獲得落葉領。莫氏家族那邊,依舊由莫秋少主出場,而裂風谷這邊,由我出場!」
這話一出,全場徹底瘋狂了。
簡直被雷得外焦里嫩。
這個世界太瘋狂了,太可怕了,太變態了。
你雲傲天竟然要和莫秋少主比武?
我們找不出來任何一個形容詞來形容這件事情了啊?
螳臂當車?
雞蛋碰石頭?
不,不,不,這都不足以形容這件事情。
總之,這是在場諸侯這輩子聽過最最荒謬絕倫的事情了。
如果雲傲天是在夢中說這樣的話還情有可原,關鍵他不是在做夢啊。
此人果然是一個瘋子,徹頭徹尾的瘋子啊。
是什麼東西給了你這麼大的勇氣啊,讓你去挑戰莫秋少主?就是讓兩張契約自燃,並且灰飛煙滅這樣的雕蟲小技嗎?那件事情沒有揭露之前,確實顯得無比神秘。
而一旦揭露了,也就是那回事而已。
澹臺家族都有人傳出來了,只需去墳地裡面刮一些白色粉末,就能做到這一點了。
雲傲天連八歲小孩都打不過。
而莫秋少主武功何等之強?當日他一人,便擋住了井中月和莫也城主兩人的劍。
當時就把所有人都給鎮住了,都知道莫秋少主武功很高,但沒有想到竟然這麼高?
讓井中月和莫秋比武,還算是旗鼓相當。
你雲中鶴去,那簡直就是飛蛾撲火啊。
雲中鶴道:「怎麼?莫秋少主這是不敢了嗎?」
莫秋少主也完全不敢置信望著雲中鶴,嘶聲道:「你,你是認真的?」
雲中鶴道:「當然是認真的,而且可以當著所有人的面簽下生死狀契約。放心,這一次的契約由在場所有大人見證,不可能會灰飛煙滅的。」
「莫秋少主,六月十三,我們兩人決一死戰。你贏了,落葉領永久屬於你們莫氏家族。我若贏了,莫氏家族無條件把落葉領歸還井氏家族。」
「只要你願意,現在就可以當著所有人的面,簽下這個契約。」
在場所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雲傲天這瘋子竟然是認真的?
天哪?
莫氏家族這是撿了一個天大的便宜啊。
這一場比武,就算莫秋閉上雙眼,困住雙手雙腳,都能輕而易舉獲勝吧。
雲傲天這簡直是將落葉領永久歸屬權,雙手奉上啊,天下間還有比這更容易的事情嗎?
井中月難道也瘋了嗎?竟然會任由雲傲天這般胡作非為?
在場諸侯這麼想,但莫秋聽到這句話的本能反應就是拒絕。
別人不了解雲中鶴,他還是了解的。
上一次,莫氏家族就中了雲中鶴的毒計,不但白白為井氏家族洗清罪名,解除了封鎖制裁,而且還成為了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