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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幾輪火箭進去便可。」

    「看到對方出來接戰,則直接退回來。」

    「以張磊為主。」

    張磊、魏芒一拱手,同聲道:「遵命!」

    趙風點了點頭,接著吩咐道:「許飛、管祺,以許飛為主。」

    「田武、裴元紹,以田武為主。」

    「等趙鐵柱和張磊回來。」

    「一個時辰後。」

    「你們就率隊繼續去騷擾大營。」

    「有機會就放火箭。」

    「沒機會就敲鑼,把他們吵醒。」

    「不許接戰。」

    許飛、管祺、田武、裴元紹,一拱手:「遵命!」

    趙風思索了下,覺得兩次騷擾過後,也就丑時到寅時之間。

    還可以在騷擾一次。

    接著說道:「等田武、許飛等人回來。」

    「修整半個時辰。」

    「你們八人率隊,再去騷擾一次。」

    

    「這次每邊都有四百餘人,可以持續騷擾。」

    「但是不准接戰。」

    八人一拱手:「遵命!」

    趙風點了點頭,看向趙云:「趙雲。」

    「你率騎兵,寅時左右和他們一同出城。」

    「出城後一直往後方而去。」

    然後伸手,指在地圖上的一處。

    「在不渡口附近隱藏起來。」

    「明日如遇到逃兵,不能放走一個。」

    趙雲一拱手:「遵命!」

    趙風點了點頭:「周倉、牛志、薛正、樊鵬、尉蘊、董高。」

    「明日卯時一刻東城門集合。」

    「卯時二刻,隨我一同出城,進攻圍困東城門的反賊大營。」

    周倉五人一拱手:「遵命『喏』!」

    趙風看向洪向明、步和怡:「洪向明、步和怡。」

    「明日卯時二刻。」

    「你二人率本部,一同攻擊圍困西城門的反賊大營。」  

    「把頭上的黃巾取下,綁在左手手臂上。」

    洪向明、步和怡一拱手:「喏。」

    趙風點了點頭,看向張遼和甄寧:「張遼、甄寧。」

    「明日你們看到洪向明、步和怡開始進攻,西城外反賊大營。」

    「則率本隊,出城協助攻擊。」

    「同樣在左手手臂上,綁上黃巾,以便區分敵我。」

    「一應事務,皆以張遼為主。」

    張遼、甄寧一拱手:「喏!」

    安排完進攻事務。

    趙風考慮了一下,覺得可以適當推出某些計劃。

    「夏竹。」

    「明日我們全部出城後,率女子弓箭手。」

    「換上男裝,接管東城門。」

    「直到午時,或等我回來接管,或等張磊等人起來後接管。」

    趙風這任命一下達。

    下面就開始議論了起來。

    張磊則是一拱手:「此事不妥。」

    

    「還是由我率隊,來接管東城門防務吧!」

    張遼、洪向明、步和怡、典韋、牛志、薛正、樊鵬、尉蘊、董高。

    則是順著趙風的視線,看向夏竹。

    這才詫異的發現,原來夏竹是女的。

    然後一個個若有所思。

    趙風對於這些人的舉動,並不意外。

    ------------

    第一百四十五章 進攻前夕

    只要這一步走出去。

    那麼以後在有,類似的安排。

    就不會有什麼阻力了。

    然後每次多增加那麼一點點。

    幾年後,就會猛然發現,女子兵團已經成型了。

    那時候,想來這些女子,也立了不少功勞。

    自然能堵住很多人的口舌。

    對於張磊的要求。

    趙風搖頭拒絕道:「你們需要足夠的休息。」

    「進攻圍困城池的反賊,只是第一步。」  

    「之後的重點,是進攻反賊後方的糧食、輜重大營。」

    「你們不休息足夠,哪有精力跟隨大部行動?」

    看到張磊還想說話。

    趙風緊接著放出大招:「這次戰事結束。」

    「會整合所有人馬。」

    「論功行賞。」

    「為將來大反攻做準備。」

    這話說的很明白。

    誰要是還堅持守城,那功勞肯定沒了。

    這一步慢,步步慢。

    因為趙風現在只是縣令,權利有限。

    官位就那麼幾個。

    但是,只要立了大功。

    就算趙風給不了。

    趙風也能上表上去,可以由上面的人封官。

    然後趙風幫你補繳財務。

    但如果你沒有功勞,那說什麼都沒用了。

    因為,當今陛下漢靈帝規定。

    花錢買官,必須去西園繳納全額價錢。  

    而由朝廷任命的的官員,則可以繳納部分錢財。

    趙風當時被何進任命的九門縣令。

    都照樣交付了財物。

    美酒虛價,值一百萬錢。

    自行車就不好說價值了,但也絕不便宜。

    何進得了那麼多財務,自然會幫趙風處理後面的事情。

    這裡就有一個典型事例。

    司馬直,表字叔異,司隸河內郡人。

    中平二年,(公元一八五年)司馬直被朝廷任命為翼州巨鹿郡太守。

    但是,根據當今陛下的規定,照樣需要繳納部分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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