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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康安所部軍隊隆冬時節入藏,所遇跋涉之險難以想像,他們每日凌晨三時動身,至卜午七時才能停止行進,每天所行道路需當地-走兩天尚有餘,一些人跡罕至的雪山,舊雪積存至七、八寸或二、三尺不等,難於登陟。遇黃河發源處,泉水很多,冬季則處處結冰,亂石縱橫,馬蹄傾滑,行走更是艱難,不能速行。一旦行走至高地,又出現高山反應,「人行即喘,頭目眩暈,肌膚浮腫」,加上水土不服,很多人染病身亡。參贊海蘭察即生病返京,不久死去。駐藏大臣舒濂、參贊奎林等人也病死西藏。福康安雖是年富力強,也感寒犯病,略形困頓。福康安所部一路,寒冬兼程跋涉,越過世界屋脊,可謂奇蹟。

    福康安抵藏後,乾隆命他迅速出兵作戰,不使廓爾喀軍隊有喘息之機,以儘快收復失地。此時西藏有軍隊一萬六千餘人,糧餉亦充足,於是福康安在各路人馬到齊後,即行進剿。四月二十五日,福康安前往絨轄、聶拉木察看地勢,定下進兵路線。四月二十七日,福康安由今西藏南部邊境的第哩浪古進兵,五月六日行至擦木附近,然而擦木兩山夾峙,中亘山樑,廓爾喀軍隊紮營在山高處,顯然難以攻取。福康安乘夜色潛兵進攻,兵分五隊,兩路深入敵寨左右山樑堵截;兩路繞至敵後,截斷敵軍退路,海蘭察領一隊由正路直攻敵寨。福康安則督軍往來截殺,指揮作戰。次日黎明,福康安督兵登山,靠近建於大河與山樑之間的兩座石碉,毀兩丈余高的城垣,與敵軍短兵相接,終於攻克防守堅固的碉寨,奪取了擦木。  

    攻下擦木之後,福康安所部軍隊直趨濟嚨。廓爾喀軍在濟嚨建有要塞,據險築下各碉卡,相互援應,成椅角之勢。五月十日,福康安分兵出擊,先翦除旁邊各寨,再以主力攻其中堅。

    清軍以木梯登寨,毀其石壘,並用大炮不斷轟擊,終於成功地占領濟嚨的廓爾喀軍寨子,殺敵六百餘人,活捉二日餘人,收復了濟嚨。至此,清軍廓清了自擦木至濟嚨邊境的廓爾喀軍。乾隆聞訊,自是十分欣喜,特賜福康安御製誌喜書扇,加上御用佩囊,以表嘉許。

    廓爾喀軍已被清軍趕出國境,清軍即可就此罷兵議和,在談判桌上解決雙方所存矛盾和芥蒂。但是乾隆認為,必須攻入廓爾喀境內,占領都城陽布,迫使其歸降,才能一勞永逸,實現邊境安寧。於是五月十三日,福康安又率軍由濟嚨出發,一路高山夾峙,路險道窄,清軍進至索勒拉山攻敵石卡,追敵至濟嚨西南八十里外的熱索橋,最後以木筏渡河,攻至密哩頂。福康安率軍沿路攻打敵寨,直抵距陽布一百餘里的雍雅(今尼泊爾境內)。廓爾喀國王恐國都難保,而鄰國錫金、不丹可能趁勢報復,遂派使者前往印度,請求孟加拉英國東印度公司,以武力支援,但孟加拉總督以西藏為中國領土,又想維持英國在廣州的利益,沒有出兵援助。廓爾喀見勢不妙,遂遣使求和。福康安認為這是廓爾喀緩兵之計,哪肯坐失事機。七月,福康安帶足軍糧,繼續領兵前行,進攻噶勒拉山,直取甲爾古拉、集木集兩要寨。其間六戰皆捷,所殺四千餘人。廓爾喀舉國震驚,軍隊人員死傷甚多,因此乞降。福康安至熱索橋以後,以為抵陽布必將「勢如破竹,旦夕可奏功,甚驕滿,擁肩輿揮羽扇以戰」,自比,於是士兵也產生懈怠思想,廓爾喀軍趁機而入,因此清軍也傷亡慘重。加上廓爾喀水土惡劣,霖雨不止,死者甚多。廓爾喀軍此番求和,福康安遂退兵至雍雅,等待朝廷指示。  

    八月十日,乾隆即諭福康安,西藏氣候驟冷,往年九月以後即冰雪封山,卜雪當會更早,著「冒險深入,轉瞬冬令,設全進退兩難,關係尤為重大。」指示他可以接受廓爾喀的乞降,撤兵回國。二十二日,當乾隆得知廓爾喀軍確已「稟懇歸降」,遂特頒渝旨,准許納款班師。從戰局及時令考慮,乾隆和福康安等人都希望早日結束這場在異域的艱苦戰爭。

    清軍雖是入藏遠征,但在幾個月的時間裡,在福康安等人的直接督師指揮下,迅速將廓爾喀人逐出西藏,又翻過喜馬拉雅山,一路攻克廓爾喀人的無數碉卡,破其營寨,直抵距陽布僅四十里之處。廓爾喀國王表示退回在扎什倫布寺劫掠的財物,今後再不侵犯西藏。這次入藏征討廓爾喀的勝利,保證了清朝邊境的安寧和西藏社會的穩定,成功地維護了清朝國家的領土完整。

    乾隆對征廓爾喀之役的主要統帥福康安亦倍加讚賞,於是實授為武英殿大學士,加封忠銳嘉勇公,恰遇15功臣圖像成,乾隆親自御為制贊。大學士阿桂以未臨行陣,奏讓首功,福康安被列為首功之人。九月,賞一等輕車都尉,令其子德麟承襲。乾隆本欲給予王爵封銜,但因未克陽布,故就此裁抑。

    乾隆恐怕如給福康安王爵,則招人議其加恩後族,且福康安也有盛滿難居之慮。但是此次對廓爾喀作戰,福康安備嘗艱苦,調度有方,深入其境七百里,僅給予世職,又不足以酬其勞績,於是在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又將福康安授為領侍衛內大臣,並照王公名下親軍校之例,賞給六品頂帶藍翎三缺,令福康安於其得力家人中,酌量給戴,以示寵異。

    對廓爾喀之役雖獲全勝,但西藏的地方管理體制亟待健全完善,乾隆五十七年七月,清政府為了加強對西藏地區的管理,在西藏形成一個強而有力的控御機構,決定整頓和改革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制度,遂命福康安會同八世0、七世班禪等西藏宗教首領共同籌議辦理西藏善後事宜,雙方經過會商,共提出一百零二項條款。次年正月,經清政府修訂為二十九條,即《欽定西藏章程》,它吸收了前此有效的地方管理制度,改革並充實了多項方針。這一章釣加強了駐藏大臣的職權和地位,駐藏大臣與0-和班禪額爾德尼一道督辦藏內事務,藏內事無巨細,均應稟駐藏大臣辦理,軋藏大臣有甄選西藏地方官吏之權。又改革了0、班禪和各地黃敦呼圖克圖的繼承制度,實行「金瓶掣籤」制,以金瓶抽籤來決定轉世靈童,減少了在繼承問題上的爭端。還加強了西藏的地方常備軍建設,密切了中原與西藏之間的關係。《欽定西藏章程》的成功簽訂,表現出福康安不僅具有指揮作戰的軍事才能,而且有很強的辦事能力,是加強西藏政治、宗教、軍事、財政等制度建設,密切西藏與中央朝廷之間關係的有功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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