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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記載不同,有的說棄宗弄贊有「十善法律」,有的說有「德行誡命十八條」,多為道德訓條,有些是出於後世附加的。根據史籍記載棄宗弄贊時制定法律,用刑罰來維護社會秩序,是符合當時歷史情況的。史書記載說吐蕃「用政嚴酷,人無敢違」。「其刑,雖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為鞭,抶之從喜怒,無常算(數);其獄,窟地深數丈,納囚於中,二三歲乃出」。當時吐蕃社會發展比較落後,制定這樣落後的刑罰,也完全符合奴隸制度的情況。
在兵制方面,松贊干布把地方行政組織與軍事組織結合起來,把吐蕃全國分成四個如:伍如(中翼),轄以邏些為中心的雅魯藏布江以北地區;約如(右翼),轄以雅隆河谷為中心的江南地區;葉如(左翼),轄雅魯藏布江上游南北之地;拉如(後翼),轄雅魯藏布江中游南北之地。征服蘇毗後又設一孫波如。「如」有「翼」、「旗」的意思,是吐蕃的大軍事區和行政區。每如分為上下兩個分如,共八個分如,每個分如各有四個千戶所,每個如又各有一個下千戶所,四如共有三十二個千戶所和四個下千戶所。
另外,還有四個禁軍千戶所分鎮四如。每個分如有元帥一人,副將一人,判官一人。分如在旗幟和馬匹上各有不同顏色,作為區別。軍隊編制以一百餘人為單位,設一個百夫長。一個大五百統帥五個百夫長,一個千夫長統率兩個大五百,實際上每個千夫所有各約萬人左右,統率二十個大五百,以後稱為萬戶府或萬夫長。各千戶既是軍事組織單位,也是地方行政單位,同時也是原來的貴族領地。大將以下各級官員,都是由當地的大小貴族擔任,世襲其職,但須經王廷的任命。所有士兵都登記造冊,由朝廷掌管,全**隊由兵馬都元帥統率,調動以贊普的金箭為憑。
據藏文史籍《五部遺教》、《賢者喜宴》等記載,改編後的兵力總計402400人,這與《新唐書·吐蕃傳》中吐蕃「勝兵數十萬」的記載相吻合。
吐蕃的經濟以畜牧業為主。為有利於生產,繁榮經濟,松贊干布從唐朝的均田制中得到啟發,他結合當地的社會實際,施行了一種比較特殊的均田制。根據自由民在吐蕃社會所處的重要地位,他下令,首先把王田和一部分國家財物(如牲畜)分給了貧苦的自由民,「開拓荒地,劃分良田牧場」,因地制宜地發展農業與畜牧業,並制定了「綠冊」,登記平民的戶口和耕地面積,隨土地而固定賦稅。
土地分配之法還曾推行於奴隸中,耕種王田的每戶奴隸可按勞動力的多少分配一份土地,也立有專門的戶籍冊,並規定了所使用的土地及擔負的租賦與勞役。經過多年的休養生息與社會安定,吐蕃的經濟逐漸繁榮起來。
畜牧業上,飼養的牲畜以氂牛、馬、羊為主,亦雜有豬、狗等家畜。春、夏季逐水草而居,秋、冬季節有固定的草場。「牛羊蕃息,蹊徑皆滿,」吐蕃王朝徵收的「牛腿稅」從側面也反映了牧業發達的程度;農業上,此時已有了較高的生產水平,培育和引進了新品種,農作物以青稞、小麥、蕎麥、豆類為主。在耕作技術上,一般採用「二牛抬扛」式的犁耕,農田相連,人民以「高地蓄水為池,低地於河中引水灌溉……開闢阡陌」並「廣開田畝,興修水利,溝渠縱橫。」這些比以前都大大地進步了;商業、手工業得到了發展,淬火和磨礪技術的掌握,冶金業水平的提高,為干戈風雲、馳騁疆場的千軍萬馬ti gong了足夠的鎧甲刀箭等。吐蕃商隊的足跡,踏遍了中亞細亞各國,創造了高原上前所未有的奇蹟。
松贊干布在文化方面的建樹,最為人稱頌的是創製文字,派吐蕃子弟求學長安和崇奉佛教等項。從前,吐蕃沒有文字,「其吏治……結繩齒木為約。」
《敦煌吐蕃歷史文書》記載:吐蕃古昔並無文字,乃於此王(松贊干布)之時出現也。
根據吐蕃對外關係、生產發展及治理朝政的迫切需要,公元7世紀初,松贊干布派出以吞彌·桑布扎為首的16名貴族子弟到天竺(印度)等地留學,研究梵文和西域各國文字。經過反覆的比較,採取筆劃簡單明確、易於書寫的不同形體,創製了有30個字母的藏文拼音文字(都是輔音),又利用輔音重疊或在輔音上添加一定的符號構成複輔音。另外又設計了4個元音符號,加在字母的上下,用來拼寫藏語。
藏文創製後,松贊干布不但身體力行,自己專心學習了4年,而且他號召大臣們學習藏文,特別規定青年貴族子弟必須學習,學業好的還要給以獎勵。他又命吞彌·桑布扎撰寫了《文法根本三十頌》,以韻文歌訣說明主要的文法規則,包括8種「格」和虛字的使用法,作為學習藏文的教科書(儘管有人對吞彌·桑布扎一人創製藏文之說持有異議,或者說是眾多無名英雄的集體勞動成果,但藏文的創製的確是在松贊干布任吐蕃贊普時完成的,這一點一直為眾所公認)。由此,吐蕃的民族文化得到迅速的發展和廣泛的傳播。
松贊干布在位時,選派了一批精通藏文的貴族子弟到唐都長安,入太學學習《詩》、《書》[32],讓他們大量地接受唐朝先進的封建文化。這些人聰慧不凡,許多人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如唐高宗時的吐蕃使臣仲琮精通藏漢兩種文字,辯才無礙,曾為唐人所稱道。又如唐中宗時赴唐迎娶金城公主的吐蕃使臣明悉獵與漢族文人對詩,由於其「玉醴由來獻壽觴」極為得體,被傳為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