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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時間推算,李霖良將軍已經死了三百年,這片土地與百姓也變化了不少,只要自己不刻意提起她的名號與前朝的事,她也未必能認得出來!
「在想什麼呢,這麼出神?」她的臉突然在眼前放大。
「想你。」謝連城下意識用她掛在嘴邊的話來回她,回過神後恨不得找地洞鑽過去。
然而琳琅不讓,直接將人抱起來,一邊喊著我的乖乖,安置在她的膝頭上,好在馬車寬敞,碰不到頭。謝連城已經習慣了這人的親熱突擊,掙扎了幾下,沒能拗得過對方的力勁,他只好滿臉通紅由著她折騰去了,反正累得又不是他。
莫筱燕對他無微不至,溫柔體貼,在男女情事上也是順著他,由他主導這段關係。可以說,在整個楚國里基本沒多少女子會這樣做了。正是因為這樣,她的優點就尤為特別。
但是,為什麼,他心中的天平,會不自覺傾向這個老是捉弄他的色鬼混蛋呢?
到了龍源獵場時,一片熙熙攘攘,扎帳篷的扎帳篷,巡邏的巡邏,大臣們高談闊論,女人的家眷們則是三三兩兩聚攏在一塊,說著龍城新出的衣裳、首飾、脂粉之類。
琳琅撩漢業務熟練,自己先跳了車,後摟著人下來,十足的寵夫無度,惹得旁邊的人看了好幾眼。她今天換了身暗紅色的騎馬裝,斜襟領口挑著銀線,玉刻麒麟,帶金佩紫,自有一種皇家貴胄的儀態。
一些未嫁的兒郎偷偷覷了過來。
琳琅一個眼刀飛過去,活像索命的閻羅,那群貴夫被嚇得臉色蒼白,帶著自家的兒子,連忙挽著手走遠了。
「你幹嘛對別人這麼凶?」謝連城推了她一把,口吻之間透著一股兒嬌態,雖然他沒有發覺。
「本將……」她原本是要自稱的,不過在馬車上謝連城已經提醒她了,在公開場合一定要謹慎用詞,免得他人懷疑,因此心不甘情不願地說,「本王不喜歡他們看過來的眼神,本王只要你看著就夠了。」
謝連城耳尖滾燙,哼了一聲,「油腔滑調。」
一開始,他拿琳琅當作心目中的蓋世英雄,對方又氣勢迫人,他就像是被她撰在手心裡的巴兒狗,只能由著她隨意玩弄。
而這會兒他顯然感受到了對方待自己不同於別人的態度,雖然嘴上說得兇狠,可若是他真不願意,她也老老實實忍住,至多是動些手腳,沾沾便宜罷了。謝連城心底是雀躍的,自然就不再怕她來,說起話底氣也足了。
琳琅勾了勾唇,沒生氣。
小東西,就是要將你寵壞才好呢。
畢竟,她特別喜歡一種死法。
譬如,捧殺。
第110章 草包前女友(6)
有一些大臣過來同琳琅交談,在謝連城的有意提點下,琳琅很快就辨清了個人的性格特點,並表現出非同一般的交際能力來,惹得男人頻頻看了她好幾眼。
他以為這莽夫只懂得行軍打仗,沒想到還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天賦來。
此前,女皇陛下曾派遣過賑災的任務給莫筱燕,讓她帶動朝中官員捐款。不過她一個涉世未深的女孩子,那裡是這群老奸巨猾的人精們的對手,三言兩語就被對手牽了鼻子走,哄得她乖乖交出了王府三分之一的家財來。
看在謝家公子坐鎮王府的份上,這些官員們才客氣了一些。
不然莫筱燕被扒下一層人皮都是輕的。
謝連城看著那人被眾人簇擁在中心,看著她那神采飛揚的面容,看著她忽然轉過身來,朝著自己輕眨了一下眼睛,示意他不必擔心,自己自有能力應對。
男人不禁恍惚了起來。
他是喜歡王爺沒錯,自從她變了一個人,也不再花天酒地了,成日賴在自己身邊,每隔一段時間,就用桃花箋給自己寫情詩,表達自己的相思之情。她將誠意擺得十足,許了他「一雙人」的諾言,更是坦言,她寧願只當一個小女人,永遠站在他的身後支持他。
這些話他不是不感動,只是當她愧疚將一個個男人往自己面前領之後,那份熱烈的心意早就不如當初。他想著,算了吧,那個女人沒有幾個男寵,她起碼還給了自己的主夫的臉面,要徵求他的同意才將人納進來。
如果沒有這個名叫李霖良的將軍鬼魂,他可能就真的死了心,跟在莫筱燕的身邊,為她生兒育女,做一個世人稱讚、賢良淑德的王夫,興許史官們一高興,為他多添幾筆顏色,也就僅此罷了。
可是現在,他竟然有些後悔。
年少時他曾立誓,他要嫁給世上最勇猛無雙的將軍,可是老天偏給他開了玩笑,女皇陛下賜了一樁他最厭惡的婚事。
當他打算放下一切,與一個感覺還不壞的人平淡過完一生時,老天又來捉弄他,讓他夢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以另一種方式走到他跟前來。
父親說,好兒郎要從一而終,如琨玉秋霜,切不可三心二意,學一些輕浮女子云心水性,壞了謝家的門風。
謝連城是被百年世家精雕細琢出來的絕世美玉,骨子裡刻下了剛烈的風骨,從來沒有人能打破他的原則與底線。
可是現在,他動搖了。
明知道這是一段離奇而又可能將他置之死地的關係。
聰慧如他,卻猶豫著沒有斬斷這危險的情絲。
琳琅脫身之後,很快折返到他的身邊,似乎沒有察覺到他那異樣的神色,牽著人去拜見女皇陛下,然而兩人卻被告之正主不在,說是帶著梅妃去狩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