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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爹沉默了,她娘嘆了口氣,兩個哥哥皺著眉頭不說話,兩個嫂子便試探著問:「真要離,沒別的法子了?」
冬麥笑了下:「能怎麼著,這中藥也喝了幾個月了,肚子根本不見動靜,我生不出孩子,以後還不知道怎麼被人家作踐,你說在人家家裡,還能有我的好日子過?我這過得生不如死,倒不如先離了,還能留下一條命。」
說著,她便扒開袖子,給大家看她胳膊上的傷。
那是林榮棠掐的,其實他以前就這樣,只不過比較輕,不會下重手,現在卻越發厲害了。
她娘胡金鳳看了後,倒吸一口氣,眼淚都落下來了,她哥哥氣得要命,當場就要去找林榮棠算帳。
冬麥阻止了:「我不能生孩子,這是我的錯,人家怎麼對我,我認了,我現在也不想鬧騰,鬧騰有什麼用?最後還不是離?今天回來娘家,就是想和家裡人商量商量。」
她一個女人家,離婚能去哪兒,還不是回娘家?娘家有她容身之地,她才能離,不然就是死,也得死在林家。
胡金鳳抱著閨女哭了,她覺得自己閨女真命苦,好好的怎麼就不能生呢,吃了那麼多中藥,竟然不管用,愣是生不出孩子來!
她自己生了兩男一女,中間還流過兩個,她覺得懷孕真是再容易不過了。
冬麥倒是沒哭,她反過來勸她娘,說起自己的打算,最緊要的是先離婚,離婚後,先看看有沒有什麼機會,反正不會在家裡吃閒飯。
「至於以後,找到合適的我就嫁,找不到合適的,我不嫁了,到時候掙了錢,我就幫著養哥哥家孩子,給哥哥家裡幹活,以後老了,給我一口飯吃就行了。」
說到這裡,她的聲音也帶了顫,鼻子裡發酸。
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出路了,嫁給帶孩子鰥夫,還不知道又是怎麼個磋磨,實在是不想嫁人了,婆媳關係什麼的,她受夠了。
兩個哥哥一下子眼圈紅了,二哥江秋收看著妹妹這樣,其實想說什麼,不過到底嘴笨,也不擅長表達,說不出什麼好聽的,大哥江春耕忍下氣,粗聲說:「有你哥哥在,就有你飯吃,你想離婚就離吧。」
江春耕這一說,其他人也都紛紛表態:「對,再怎麼著,好好的閨女,也不能被人家那樣欺負啊!」
其實胡金鳳當然是不捨得女兒受罪,想讓她乾脆離了得了,但是她當婆婆的,得看兩個兒媳婦的意思,兒媳婦容不下,她這個當娘的說了也白搭,最後鬧騰起來,家裡還不知道成啥樣。
現在兩個兒媳婦都發話了,胡金鳳自然沒得說,哭著道:「你要離,那就離吧,他們家也太作踐人了。」
冬麥聽了,總算鬆了口氣,她知道自己以後就算艱難,但好歹有個去處,至少家裡還能容下自己。
做好了家裡的工作,再過兩天,她就得讓林榮棠去和家裡攤牌了,去把離婚證給辦了。
不過冬麥沒想到的是,這個年註定過不安生,回到家裡,她便和婆婆王秀菊徹底鬧翻了。
第17章 保衛兔子
傍晚時候,冬麥才騎著車子回家,回到家,一眼便看到她公婆,竟然都在她家院子裡,她婆婆還端著一盆熱水,她公公背對著她。
她覺得不對勁,之後便一下子看到了,她公公林寶堂手裡揪著兔子耳朵,她的兔子踢騰著四條腿,可憐兮兮地吱吱叫。
她腦子裡轟的一下子炸開了。
她明白了,這是要宰兔子,燒熱水,宰兔子,扒皮,吃肉!
冬麥幾乎是撲過去,從她公公手裡搶走了兔子,可憐的兔子嚇得不輕,蹬著腿兒,哆嗦著小白身子。
冬麥趕緊檢查了兔子,還好,林寶堂還沒來得及。
冬麥將兔子抱在懷裡:「爹,娘,你們這是做什麼?」
王秀菊正琢磨著怎麼宰這兔子,就看到兒媳婦回來了:「你幹嘛呢,快把兔子給你爹,熱水都燒好了。」
冬麥:「娘,這兔子是我養著的,你們要宰了,好歹和我知會一聲吧?」
王秀菊瞪了眼睛:「啥?知會你一聲?我和榮棠提了啊!」
冬麥:「可這兔子是我養的,我養的,榮棠好歹和我說一聲吧?就算之前沒和我說,現在我來了,我不想把這兔子宰了吃肉,我養著它,別看是一個畜生,但好歹能陪著我,我覺得挺好的。」
王秀菊頓時不明白了:「一隻兔子,養著不就是為了吃肉?你還不捨得宰了?你這說得什麼胡話!」
林寶堂是村里會計,不過平時不怎麼說話,他的話,好像都被他媳婦王秀菊說光了,不過現在,他還是搭了一句腔:「家裡養的兔子,還分什麼誰的,不就是兔子。」
王秀菊:「就是,誰規定這兔子是你的?榮棠是家裡男人,他是當家的,我和他說了宰這隻兔子,他也沒說不行啊!」
小東西不知道是不是通人性,聽到這個,在冬麥懷裡瑟瑟發抖,小腿兒一直顫。
冬麥便覺得這兔子很可憐,兔子是畜生,被人養著,什麼時候被宰殺了由不得自己,但是自己也可憐,自己是女人,嫁到別人家,別人怎麼作踐,也由不得自己。
其實她也知道,農村人,養了兔子,十有八九要宰,可是這一刻,她骨子裡藏著的叛逆和倔強全都被激發出來,她就是要護著這隻兔子,這簡直比她的親人還要親,他們憑什麼宰殺她的兔子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