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又見秦渭陽
時間變得更加忙碌,在槍斃了第十幅草圖的時候,劉美麗變得心浮氣躁:「未晞,要不我們這次就不要參加了吧?」
眼看比賽時間臨近,可是她們的設計稿還沒有定型,她的底氣越來越弱。
「還有時間。」白未晞仍然拿著筆在素描簿上勾勒著圖形,也許只是無意識的,也許只是想在點和線中間,再尋找靈感。總之,她的線條,似乎帶著幾分漫不經心。
「至少,我們的目的很明確,我打算採用黃金比例原則,來設計上衣和下裝的比例。」白未晞揉了揉眼睛,「不到最後一刻,絕不要輕言放棄。也許成功就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一步之遙,就會令我們成敗逆轉。」
劉美麗苦笑:「我可沒有你這麼樂觀。你說的黃金比例,是不是1和0.618的黃金分割比例?這不是數學問題嗎?」
「黃金比例原則可以在更廣泛的方面運用,一比一的組合是最失敗的,就像我今天剛畫的一款民族服飾,怎麼看都覺得不協調。如果上衣及臀,下裝用長裙,拉長下身的比例,整體的效果會好得多。」
「咚咚咚!」敲門聲不輕不重地響起,一顆腦袋探了進來,是陸羽。
「沒看到我們正忙著嗎?你上來幹什麼!」劉美麗沒好氣地瞪了他一眼,明顯把他列作不受歡迎人等。
陸羽苦笑:「我是想來問問你們,今天要不要回學校住?」
「不回!」劉美麗像個火藥筒似的,口氣很沖。
「又不回去啊!」陸羽叫了起來,「你們已經在這裡連住了兩天,難道要我們又翻校門回宿舍?」
「反正你們也不是第一天翻校門,不翻校門的男生,就不是一個合格的男生。」劉美麗面無表情地說,「好了,你的問題我已經回答,我和未晞還忙著呢,不要打擾我們!」
陸羽苦著臉,以手撫額。
白未晞抬起頭,臉上露出疲憊的神色:「今天早一點收工吧,再勉強下去,也不會有什麼進展。美麗,我們散步回北大,今天你住我們宿舍吧!沈歆兒家裡有事,請了兩天假,你可以睡她的床。」
陸羽連連點頭:「是啊,說不定還能找以靈感呢!」
自從補考過關以後,他又一頭扎進了遊戲,不知道曠了多少堂課。白未晞覺得,恐怕這個學期,某人又要當課了。
兩人收拾了桌子上的素描簿,才並肩下樓。走過藍天科技門口的時候,劉美麗眼睛一亮:「未晞,未晞,快看!」
「什麼?」白未晞疑惑地順著她的手指,朝玻璃門看去。
裡面站著個西裝筆挺的男人,因為側著臉,她很輕易地認出了他——秦渭陽。
「他怎麼會在這裡?」她喃喃低問。
劉美麗拍了一下腦袋:「啊,上次他不是在我們這裡買了一台蘋果嗎?會不會是那台筆記本出了什麼問題……快,我們進去看看,陳語新和閻仲卿那兩個一旦進入遊戲,可是諸事不管,估計都懶得答理人家。」
白未晞還沒有想到怎樣再度面對秦渭陽,已經被被劉美麗拽了進去。
「請問秦先生,有什麼需要我們幫助的嗎?」一向大大咧咧的劉美麗,在面對秦渭陽的時候,也忍不住放緩了聲調。
他轉過臉來,看到白未晞的時候,目光似乎閃了一下,但僅僅是剎那之間,誰都沒有注意到。
「我是想來配一款台式機的。」他臉色平靜。
其實,這些瑣事,他完全可以讓助理替他辦得妥妥帖帖。可是在他叫住助理的時候,忽然想起了藍天科技,就突然改變了主意,決定親自登門。
看到白未晞的那一刻,他才忽然明白,原來他願意過來的原因,就是想見到她。明明是那樣的熟悉,記憶里卻分明沒有她的印象。
是緣份,還是他和她曾經有過不算陌生的交往?他想要尋求一個答案,卻又無法捕捉哪怕一個線頭。
他交往的女孩子,多是名門淑媛。可她還只是一個學生,著裝隨意。或者是他的同行,可她既然經營一間電腦公司,專業似乎應該與計算機有關。更何況,據他所知,北大並沒有服裝設計這個專業。
劉美麗有點心虛,更加小聲地問:「上次賣的那台筆記本,不會有什麼問題吧?如果在軟體上遇到什麼問題,可以拿過來,我們會有專人替你安裝軟體的。」
「沒有,很好。」秦渭陽的回答,可以說簡潔之至。
「那就好,你要一台什麼樣的台式機呢?你說一說自己的要求,我們可以根據需要推薦幾款。」
「我習慣用蘋果機,最新的那款就行了。」秦渭陽很直接地給出了答案。
劉美麗連忙點頭:「好的!」
當然,這些事情都是陳語新和閻仲卿的事,跟她不相干。
「你們這間店似乎開了並不太久?」雖然劉美麗站在他的身邊,但秦渭陽還是看向白未晞的方向。
「是的,去年快到年底的時候才開的。」白未晞微笑點頭。
「你們都還是學生,不會影響你們的學業嗎?」
「不會的。」白未晞搖頭,「我們還是以學業為重,這裡只是興趣外加志向而已。」
秦渭陽點頭:「那就好。」
白未晞心中浮起一種古怪的感覺,秦渭陽似乎不記得她,又似乎隱約記得她。難道他的忘性有這麼大嗎?
劉美麗低著頭,不知道在抽屜里翻找著什麼。而白未晞和秦渭陽也陷入了冷場,兩人面對面站著,眼睛卻似乎都落在一側的電腦桌上。
「請問,秦先生,能不能給我簽個名?」劉美麗終於找出一本軟面抄,翻到最後的空白頁,遞上簽字筆,「我是北服時裝設計系的學生,看過你的好幾期節目,說得真好。」
白未晞無語。
什麼時候,服裝設計師還能成為電影明星般的人物,居然有人當場求籤字?
秦渭陽似乎並不意外,只是沉默地接過筆,隨手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難道他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