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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後來,潘國慶的聲音近乎嗚咽:「趙青雲有什麼好?他年紀比我大、有老婆孩子,就算是當官的又怎樣呢?他不給她花一分錢,連訂酒店都是萍芳花錢,算什麼男人?」
許嵩嶺見他的情緒失控,決定再添一把火,嗤笑一聲:「你要不要照照鏡子?你這麼丑、又沒什麼文化,拿什麼和趙青雲比?」
憤怒讓潘國慶的眼睛裡滲出血絲:「我丑?我再丑,能有那不要臉的趙青雲丑?他有老婆還出來找女人,他才丑!」
日記本里露骨的描寫並沒有讓趙向晚臉紅,她此刻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引潘國慶說出實情。
潘國慶的精神已經接近崩潰,此刻只要對症下藥,就能達到目的。
趙向晚轉過身來,慢慢走到潘國慶面前,雙手支撐在鐵桌面之上,她的眼睛裡閃著異光,嘴角帶著一絲嘲諷。
「覺得趙青雲丑,怎麼不順路把他殺了?」
「把他殺了做什麼?難道要讓這對狗男女在陰間做夫妻嗎?休想!老子只殺一個,讓另一個當替死鬼。」
許嵩嶺與何明玉交換了一個眼神,何明玉只覺得一顆心越跳越快,恨不得跳起來歡呼:他承認了!他承認了!
「翁萍芳在日記本里說過,死亡是一種解脫,因為終於可以擺脫你這個無能的男人,終於不用再看到你這張醜陋的臉……」
這一句話,宛如刺骨尖刀,殘忍地扎進了潘國慶的內心,他那顆脆弱的自尊心就像是氣球一樣,破了。
「嘿嘿,她想擺脫我?她想擺脫我?她可以開口和我提離婚啊?為什麼不提?她只不過是想拿著我的錢去養野男人!她這個賤人,她該死!」
「所以,你殺了她。」趙向晚的語速猛然加快。
「是!我殺了她!敲開門這個賤人還以為是她野男人回來了,興奮地跑過來摟我的脖子。等到看到我的臉,她就變了模樣,將手一甩六情不認。我恨,我恨得牙都磨碎了!我掐著她的脖子問:你還有沒有良心,你還有沒有良心!她不僅不服軟,她還用那長指甲撓我,那一下痛得我心窩窩都在疼。我就繼續用力,繼續用力,我使勁地掐,我看著她臉色變青,我看著她翻了白眼,我心裡痛快啊,痛快!這個賤人!」
潘國慶像瘋了一樣地嘶吼起來,面孔扭曲,兩隻手成鷹爪狀,因為太過使勁指節泛白,腕上的手銬鏈在鐵桌上敲擊,發出刺耳的聲響。
「剃光頭是為了不在現場留下毛髮吧?」趙向晚的聲音變得柔和起來,仿佛微風吹過湖面,讓潘國慶下意識地順著她的思路說話。
「我在北方沒事的時候就租錄像帶看,《便衣警察》的電視連續劇你們看過沒?我知道不能留下殺人痕跡,特地剃了個光頭。」
「給門衛師傅送酒、和錢振業喝酒也是事先安排好的吧?」
「電視裡不是有說嗎?要有不在場證據。」
趙向晚往後退了兩步,站在許嵩嶺身後,在心中冷笑一聲:故意殺人,你逃不了。
第26章 汀蘭
◎我去死!這總行了吧?◎
第二天, 趙青雲無罪釋放,專程找到在辦公室整理資料的趙向晚。
「向晚,多謝。」趙青雲的感謝發自肺腑。
趙向晚擺了擺手, 臉上沒有什麼表情。
面對親生女兒的冷淡, 這一回趙青雲沒有煩躁。被關起來的這幾天, 他感受到了人情冷暖, 也想了很多。
魏美華和他休戚與共,但來過一次公安局之後便沒有再來,態度極其冷淡。未來哪怕不離婚,恐怕也很難再回到過往的親近。
岳父一路提攜他升遷, 對他期待很高。但岳父老了,能力有限, 往後能夠支持、幫助他的地方只會越來越少。
徐俊才和他結了兒女親家, 自己為他的生意提供了那麼多便利條件,沒想到關鍵時候他連面都沒有露。
親自將十歲的趙晨陽接到星市, 養到現在也算是有了父女情感,沒想到這回自己出事, 她人影全無。
身邊那些一直和他稱兄道弟的朋友, 剎那之間消失得乾乾淨淨。
唯一伸出援手、為他跑前跑後查明真相的人,竟然是自己一直看不上的女兒,趙向晚。
難怪農村老人嘀咕「還不知道哪根絲瓜還做種」, 兒女中不中用、未來能不能為自己帶來好處, 眼下還真說不定。早知道, 何苦來為了別人家的孩子而冷落了親生女兒。
趙青雲聽市局領導說過案件偵破的細節, 知道如果不是趙向晚心細, 質疑潘國慶的不在場證據, 恐怕很難把他抓起來。如果不是趙向晚與另一名女警演了一場戲刺激潘國慶, 恐怕現在他還嘴硬不承認殺人。
可以說,自己這一回能夠快速洗脫罪名,趙向晚幫了很多忙。
越想越覺得自己以前做得不到位,趙青雲羞愧難當,沒有在意趙向晚的冷淡,繼續說道:「向晚,以前是我……」
趙向晚打斷了他的話:「我只會破案,對你未來幫助不大,不必再來往。」
趙青雲醞釀了半天的情緒陡然被卡住,臉一下子脹得通紅:「我,我,我只是想說聲感謝。你,你,你何必這麼絕情?」
趙向晚的臉冷了下來。一個眼風都不給,低頭開始整理卷宗。
趙青雲有心想藉機拉近一下父女之間的關係,但看她不理不睬,完全沒有半點緩和餘地。原本以為趙向晚之所以幫忙查案,是看在兩人是父女的情面上,沒想到現在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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