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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向晚嘴角微微上彎,很好,狗咬狗,才精彩。
祝康難得一次與趙向晚同頻共振,緊隨其後:「可惜,口說無憑。他們現在是公系統的領導,豈是你一句口供就能定罪的?沒有證據,恐怕……抓了也得放走。唉!我也想把他們千刀萬剮,可是,我是警察,警察辦案講究的是證據!」
盧富強直愣愣地看著祝康:「我已經認罪,是我殺了你姐,為什麼我的話還不能把他們定罪?」
祝康耐心解釋:「你認了罪,做案細節、過程描述清晰無比,這是一回事。但你指認旁人一起犯案,則需要佐證材料。龔四喜、盧尚武都是警察,他們非常清楚這一點,他們只需要將罪名都推到你一個人身上,說你誣陷,你有什麼辦法反駁?」
盧富強急得耳赤:「那有什麼辦法?有什麼辦法?」
趙向晚也陷入沉思。
能讓盧富強認罪,源自於他內心的愧疚與恐懼。
通過將這份恐懼放大,再加上祝康這個倖存者的刺激,盧富強乖乖認了罪。
可是,龔四喜、盧尚武是不一樣的。
對於年少殺人滅門一案,他們根本就沒有反省與恐懼。
甚至,可能還有一絲沾沾自喜。覺得自己殺了人,卻逃脫了法律的制裁,這一認知促使他們膽大妄為,肆意踐踏法律。
想要讓龔四喜、盧尚武這樣的惡人認罪,難度很大。他們都是警察,深知證據的重要性。龔大壯一家死了已經有二十年,證據早就隨著時間的流逝、村莊的拆遷而灰飛煙滅。
憑盧富強一人的口供?他們可以說盧富強嫉妒、陷害。
憑祝康六歲的記憶畫面,一來祝康只看到一個刺青、只聽到幾個說話的聲音。二來誰能證明孩童的記憶經過二十年之後沒有磨滅、變形?
總之,只要龔四喜、盧尚武不認帳,還真是拿他們沒有辦法。
盧富強忽然輕輕笑了起來。
「老天還是有眼啊。」
這一句話,成功讓趙向晚、祝康、朱飛鵬將目光集中在盧富強身上。
與剛才痛苦的狂笑不同,盧富強臉上的笑容真誠且歡喜。
他看著祝康:「勇伢子,我知道我肯定會被槍斃,我送你一件禮物,去把那兩個背信棄義的狗東西也抓起來吧。」
他咧嘴一笑,笑容陰森中帶著絲瘋狂:「好兄弟嘛,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
祝康問:「什麼禮物?」
盧富強說:「你們派人到我的刀具店去,取一把最不起眼的菜刀,就在陳列架上最下面左邊角落裡,拔下菜刀刀柄,裡面封存著一樣東西。」
盧富強一邊笑,一邊說話:「三刀會殺人之後,回到我家裡之後熱血沸騰,歃血為盟,歃的血,便是臉上、雨衣上、雨鞋上沾著的血跡。盧尚武寫的約定,盟約寫在一張從我的舊作業本撕下的紙上。我們三個人簽了字,沾著血跡摁了指印,這張紙,我一直存著。」
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起來。
盧富強笑得喘不上氣來:「他們叮囑我燒掉,可是我沒有。我不管走到哪裡,都會帶著這張盟約,只有這張帶著血的紙,才能讓我感覺不孤單。我用油紙包著,就怕被水浸濕、弄壞。只要有這張紙,就證明那件惡事,不是我一個人幹的,是我們三個人幹的。老天爺要是打雷劈死壞人,至少還有另外兩個一起陪著,是不是?」
有證據?祝康霍地站起。
趙向晚與朱飛鵬也隨之站起。
審訊結束。
一個小時之後,祝康戴著手套,拿著菜刀刀柄里的東西,小心翼翼地展開,擺在辦公室的桌面。
粗糙的作業本,泛黃的紙張,用鉛筆寫著三行字,字體很大,口氣狂妄無知。
「我以鮮血為誓,
承載三刀會榮耀與責任,
兄弟同氣連枝,共建大業!」
下面是三個人的簽名,盧尚武、龔四喜、盧富強,三個名字上分別摁著一個血色指印。
兇手的指紋、簽名、被害人的血跡,證據全了!
看著紙上的血指印,祝康眼中含淚:「向晚,比對血跡和我的DNA,就能證明是龔大壯一家。」雖然血跡早已乾涸,但血液當中的DNA不會隨著時間的延長而消失,所以依然可以檢測。
朱飛鵬大聲道:「對!比對指紋,就能證明立盟約者是龔四喜、盧尚武!」
龔四喜、盧尚武的父母都在這裡,只需要對他們進行DNA檢測,就能證明龔有霖就是龔四喜、盧輝就是盧尚武!
那還等什麼?趕緊上啊。
趙向晚抓緊時間聯繫苗慧,說明情況,送檢樣本。
朱飛鵬取了盧輝、龔有霖的指紋,抓緊時間進行比對。
證據檢測需要時間,但審訊卻不等人。
趙向晚、祝康、朱飛鵬接下來要審的,是龔大利。
龔大利、龔大壯,名字如此相似的兩兄弟,即使龔四喜憎恨堂叔,即使龔大利嫉妒龔大壯日子過得好,但人死如燈滅,龔大利內心的愧疚在日益增加。
龔大利被帶到一個陌生的環境之後,先前的囂張勁完全消失,代之以老態與卑微。
畢竟不是犯罪嫌疑人,他並沒有被銬,公安幹警對他客客氣氣,還讓人給他做查血壓、抽血「體檢」,這讓他越發地惶恐不安。
他是個文盲,知識很多來自小時候看過的戲。在那些戲本子裡,死刑犯在殺頭之前,才會享受一頓美食,稱為「殺頭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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