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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聲音……是曹得仁的!

    終於找到曹得仁的心聲,趙向晚更加專注地傾聽著。

    季昭這個時候表現出了極強的敏銳度,胡愛玉兩次端菜上桌,他都快速接過菜碗,輕輕放在桌面,生怕驚擾到趙向晚。

    曹得仁一個人孤獨地等在飯桌旁,拿著啤酒瓶噸噸噸地喝著,就著花生米、涼拌黃瓜下酒,因為無聊,內心嘀嘀咕咕的聲音顯得特別響,趙向晚聽得明明白白。

    【你別說,樊哥找了顧文嬌,簡直就是給咱們那事裝了根天線,派出所有一點風吹草動,我們都能了解得一清二楚。要不是姓顧的回來說,我們根本就不知道現場門框上還留了半個指紋。周金鳳那死女人被老子一槍爆了頭,臨死前竟然還把阮武的手套給扯脫下來,嚇得阮武慌忙撿起套上,估計就是那個時候留下的指紋。】

    是他!是他們!

    趙向晚的心臟開始急跳,差點要跳出喉嚨口來。此刻終於知道答案,所有猜測落了地,趙向晚恨不得立馬跳出來,一把將曹得仁按倒在地,大喝一聲:「曹得仁,你事發了!」

    是他,是他槍殺了周金鳳!是他拿槍殺了周金鳳!

    阮武?趙向晚想起來了,顧文嬌曾經提過樊弘偉除了曹得仁,還有一個經常來往的小弟名叫阮武,只不過很久沒有見到過了,不知道去了哪裡。  

    樊弘偉、曹得仁、阮武——三醫院滅門慘案的兇手。

    這個隱藏在人群里十年之久的兇手,終於在一刻被趙向晚揪出來。

    阮武去了哪裡?他是這個案子的關鍵。只要尋到他,比對指紋,就能找到真兇。

    趙向晚連呼吸都不敢繼續,就怕驚擾了曹得仁回憶往事。整個人因為憋氣臉開始發熱,顫慄感自腳底湧上天靈蓋。

    極致的緊張之下,腦子忽然一片空白,所有的聲音全都變得遙遠無比。

    趙向晚的世界忽然變得寂靜無比,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感覺。曾經因為讀心術讓她的腦海喧囂無比,可是此刻當她想要傾聽時,聲音卻突然消失了!

    無數個念頭自腦海中冒出。

    ——怎麼辦?我聽不到他的心聲了。

    ——不行,絕對不能讓他們跑了!

    ——經偵科行動還得等到明天,萬一今晚他們跑了呢?

    感覺到趙向晚急促的心跳,季昭溫軟的手掌輕輕蓋在趙向晚手背之上,溫柔地按了按。

    【不怕,有我。】

    季昭學著趙向晚曾經對待自己的樣子,開始寬慰她。  

    趙向晚沒有反應,依然略低著頭,漂亮的長眉眉尖微蹙。從十歲以來一直伴著她的讀心術突然失靈,這讓她有些不知所措。

    季昭伸出另一隻手,搭在趙向晚後背,像哄小孩子一樣有節奏感地輕輕拍打著。

    【不怕不怕,有我呢。】

    趙向晚終於回過神來,緩緩抬起頭,對上季昭的目光。

    季昭淺淺一笑,眸子裡閃著柔美的光。

    【我看到火鍋店的那個人了,我用筷子打過他的手。你怕他嗎?不要怕,你是警察。】

    趙向晚湊近季昭耳邊低語:「我現在還不是警察呢。」

    季昭轉過臉,鼻尖幾乎與她貼近,呼吸相聞。這麼近的距離,季昭那雙黑得似墨玉珠子的眸子裡倒映著趙向晚的臉龐,仿佛將趙向晚的魂魄都吸了進去。

    【你會是。】

    季昭的聲音里透著無比的信心、堅定的信仰,莫名令趙向晚安心。

    心情一旦恢復平靜,所有的聲音全部歸位。

    趙向晚長吁了一口氣,示意季昭不要再說話,她繼續探聽曹得仁的內心。

    【要不是姓顧的提供了這重要消息,只怕老子夠死兩回了。好在樊哥想起來是阮武那小子留下的指紋,當機立斷把那小子給咔嚓了,手指頭剁了個稀巴爛,埋在點翠山上。這麼多年過去,估計屍骨早就成泥巴了吧。阮武啊阮武,好兄弟按理說得一起發財,但你可別怪我,哪個讓你做事不謹慎,留下那麼個要命的東西。現在警察厲害得很,聽說只要一對指紋,馬上就能定罪。要真是抓了人,審出個一二三來,老子肯定得吃槍子兒!】  

    趙向晚的心猛地往下一沉。指紋這一條線索,斷了。

    樊弘偉與顧文嬌結婚,果然是為了探聽警方消息。報紙上、通告上,指紋細節絕對不會透露出去,也是顧文嬌執著,不斷地探聽,這才從當時負責偵破案件的警察那裡聽了去。

    可惡!狡猾!

    越是大案,越需要冷靜。趙向晚迅速調整好心情,開始謀劃對策。

    第一,阮武是關鍵人物,雖然已經被殺,但他的家人那裡也許能夠探聽出更多信息。如果運氣好,說不定還能從他的隨身物品中找到指紋,這可是本案最關鍵的證物,絕不能放過。

    第二,樊弘偉既然把顧文嬌當成探聽案件進展的天線,那如果讓他知道自己和何明玉來找過顧文嬌,絕對會引起警惕。如果這個時候讓他提前準備,或者與曹得仁一跑了之,到哪裡去找?所以,必須加快速度,把他倆控制住。

    第三,等下樊弘偉要與曹得仁見面,也許能引出更多細節,不如以靜制動,守在這裡。

    思考到這裡,趙向晚的心跳、呼吸漸漸平穩下來,小桌上的飯菜香味飄來,她又開始餓了。

    米飯不是一碗一碗的,胡愛玉送過來的是一個盛了個半滿的搪瓷飯盆,飯盆里連個飯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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