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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向晚看向胡蝶,胡蝶長吁了一口氣。
【還好,沒被他們帶走。】
【珍珠肯定不會跟你們走,誰知道你們會把她送哪裡去?】
雷凌看胡蝶的反應,似乎很慶幸警察沒有把珍珠帶走,心裡很不是滋味:「我們是警察,肯定會妥善安置好孩子。倒是你,你這麼待她,是打算把她拐賣到哪裡去?」
胡蝶閉上眼睛,選擇無視,但那歪向一邊的嘴角卻把她內心的嘲諷與不信任表現得淋漓盡致。
【警察能把她安置到哪裡?不就是孤兒院?讓她和一大堆孩子一起生活,搶吃的、搶穿的,然後等待被人領養,被人欺辱,還好意思說是妥善安置!】
雷凌不知道胡蝶這股怨氣來自哪裡:「政府有福利機構幫助這些被遺棄的孩子,撫養他們長大、送他們上學,讓他們有養活自己的能力。難道這樣不比她一個人生活在窩棚區、等著好心人施捨一口飯吃好嗎?」
胡蝶睜開眼,直勾勾地盯著雷凌。
【即使一個人待在那個破棚子裡,至少她是自由的!】
【雖然冷、雖然餓,至少不會有人打她罵她,不會有人把她當牲口一樣送來送去。】
即使心中滿是憤怒,胡蝶依然選擇沉默。
雷凌有一種對著空氣說話的錯覺,脾氣再好也忍不住了,一拍桌子,怒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如果主動交代罪行,說出被拐孩子的下落,還能爭取減刑。如果你一直閉口不言,等待你的將是嚴懲!」
從前面被抓的三名同夥的口供來看,胡蝶是拐賣兒童的主犯,也是唯一掌握販賣信息的人。瑤市公安局費了這麼多氣力,終於把胡蝶抓捕歸案,當然要審出被拐兒童的下落才算是功德圓滿。
胡蝶將目光移向趙向晚,說了今天在審訊室里的第二句話:「我只和女的說話。」
趙向晚看向雷凌,目露徵詢之意。
雷凌看胡蝶完全無視他的所有問話,全程審訊下來只肯對著趙向晚說話,無奈只得嘆了一口氣,不好意思地說:「趙警官,那就麻煩你和她說幾句話吧。」
趙向晚原本只是想旁聽,現在卻被推到了主審的位置。
趙向晚欠了欠身,表情柔和,聲音清晰而緩慢:「閔家蝶?」
胡蝶定定地看著她:「你怎麼知道?」
趙向晚取出一張喬紅玉的照片,推到胡蝶面前:「這位是你姐姐,喬紅玉,她一直在尋找你。」
胡蝶像脖子有些僵硬,慢慢地移動過來,眼睛直愣愣地盯著那張照片。
【我姐姐?】
【我有姐姐?】
【她在找我?她還記得我?】
趙向晚沒有提及兒童拐賣案,而是說起喬紅玉苦苦追尋她的過程。
「喬紅玉比你大六歲,你生於農曆1961年五月初五,端午節,你剛一出生,母親就難產去世,是你姐姐用米湯把你養到滿月。61年正逢三年困難時期,農村的五月稻米未熟,家裡實在養不活,聽說羅縣慈善堂收留孤兒,你父親為了給你一條活路,只得把你送到慈善堂。
第二年,你父親去世,你姐姐被叔叔、嬸嬸收養,生活得很艱難。可是她一直記得,她養過你一個月,記得你瘦得像一隻小貓,連哭聲都很小很小,記得母親產後大出血,臨死之前拉著她的手,讓她一定要好好帶妹妹……」
聽到這裡,胡蝶有了一點反應,嘴唇微張,雙手緊緊捏在一起。
【我是端午的生日。】
【原來我有爸媽,有姐姐。】
【爸媽不來找我,是因為死了。】
「喬紅玉十九歲嫁了人,終於有了自己的家,她開始尋找你的下落。她找到羅縣慈善堂,但那個教堂早就被拆掉,裡面所有的孩子都不知所蹤。時間過得久了,什麼記錄都沒有。她到派出所報案,同樣因為時間太過久遠無法立案。可是她一直記得,一直在找人問。
喬紅玉說你後背肩胛骨有一個紅色的蝴蝶胎記。根據這個線索,我們找到當年羅縣慈善堂的孩子,其中有兩個人,一個叫閔成航,一個叫閔家槐,他們倆已經結婚生女,他們都記得你。」
閔家蝶現在就仿佛是一個渴得要死的人,行走在沙漠裡,突然,面前出現一碗水,讓她有一種猝不及防的幸福感。
幸福來得太突然,閔家蝶不敢相信。
吃過太多苦的孩子,看到糖的第一反應,是警惕,而不是欣喜。
可是趙向晚說得有名有姓,尤其是肩胛骨的胎記,還有閔家槐、閔成航這兩個名字那麼熟悉,讓閔家蝶半信半疑。
閔家蝶抬起頭,目光與趙向晚相對,啞聲道:「真的?」
趙向晚:「我不說假話。」
閔家蝶搖頭:「不,警察也會騙人。」
趙向晚從資料袋裡,取出兩張畫像。
一張,是根據閔家槐的描述畫出來的六歲閔家蝶畫像;一張,是季昭根據人類面部骨骼、肌肉生長規律推測出來的閔家蝶成年後畫像。
趙向晚說:「我是星市公安局重案組警察,這次來瑤市就是為了找你。因為我們發現通緝令上的你,與我們推測的閔家蝶畫像相似度很高。」
閔家蝶看著自己六歲時的畫像,喉嚨口感覺有什麼堵住,內心翻湧著無數念頭。
【這就是我小時候?】
【以前的我,真的很愛打赤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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