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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成航明白他讓自己做的事情之後,仔細閱讀報紙上的犯罪細節,然後問了劉商軍幾個問題。
「第一,作案時間。1993年11月6日晚上,我在家裡看電視,當時放的是《新白娘子傳奇》,雙雙很喜歡看,我每天陪她看電視。晚上八點突然停電,一棟樓的人都在罵,是出去查看電錶,發現是樓道保險絲燒壞了,於是換了保險絲。這件事,整棟樓的人都知道,人證均在。請問你,11月6日晚上我怎麼從星市趕到珠市搶劫殺人?」
「第二,作案工具。報紙上有兇器照片,看得出來是一把開路型砍刀,刀身薄,刀刃長,這種砍刀屬於管制刀具,一般人根本買不到,我從哪裡弄來的?」
「第三,犯罪動機。我家有賢妻、愛女,我有正式工作,我有單位住房,這樣的我,為什麼會在兩年前搶劫?」
劉商軍被閔成航問得張口結舌,不耐煩地說:「自首就是自首,警察哪裡會問這麼多?只要有人認了,不就行了?哪有你這麼麻煩!」
閔成航搖搖頭:「劉經理,你們綁人之前難道連警察辦案的流程都沒有了解過嗎?就算沒有當過警察,好歹也提前看看破案的電視吧。《便衣警察》那麼火,你們就沒有好好學習學習?」
劉商軍被他說得沒了底氣,不知不覺地被閔成航牽著鼻子開始走:「那你說,應該怎麼辦?」
閔成航說:「你放心,我妻女在你們手上,只要你能保證她們的安全,我一定會盡力配合你們,保證一定把邱三勇撈出來。」
接下來,就是閔成航的安排。
「作案時間簡單,你來當證人,證明我當時與你一起出差到了珠市。我記得93年11月初你的確是出過差的,不過當時是與小楊一起去的。小楊反正已經離職,只要你一口咬定,警察就會相信。」
「兇器也簡單,你到火車站小商品市場去買一把同樣的砍刀來給我,記得把收據寫在7月初。」
「至於作案動機嘛……我記得兩年前我老婆做過一次手術,就說家裡急需錢,也是沒辦法。」
劉商軍竟然有些佩服閔成航,早如果把他拉入伙,有這樣一個思維縝密、滴水不漏的死黨,說不定大事已成。
閔成航思考片刻,又搖了搖頭:「不行,這樣自首還是不行。」
劉商軍當兵復員回來之後工作,作風雷厲風行,行事簡單粗暴,要不是有一個銀行系統的親戚,根本不可能混進儲蓄所當業務經理。他做事最煩婆婆媽媽,聽到閔成航這不行那不行,腦袋開始疼:「怎麼還是不行?」
閔成航瞪了他一眼:「你以為警察辦案那麼簡單?你跑到公安局去自首,人家就會馬上受理,然後二話不說就放邱三勇出來?不是這樣的!我告訴你啊,首先是警察偵破,證據收集齊全之後提交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訴訟,再由法院審理。這三個環節完成之後,才會回到警察這邊負責執行,送到監獄服刑,或者直接槍斃,總之……複雜著呢。我看這案子,雖然邱三勇沒有認罪,但證據確鑿,豈能隨意翻案?就算我自首,就算我和邱三勇長得像,警察一樣要審理,再到檢方、法院,定了我的罪之後,邱三勇才能出來。」
劉商軍一聽這麼複雜,腦殼又開始疼。
閔成航再一次表忠心:「我可以幫你們謀劃,但前提是保證我老婆孩子安全。要是有一個出了問題,我立刻向警察舉報。」
劉商軍與邱三勇一樣,同在N軍區服役。只不過劉商軍是通信兵,84年復員後分配到珠市郵政局,後來幾經調動來到星市金穗銀行,92年輪崗到新華路儲蓄所當業務經理。邱三勇則是汽車兵,1983年復員,復員回鄉之後不甘心窩在一個小縣城,於是到珠市開起了計程車。
邱三勇之所以被稱為悍匪,就是因為入室搶劫既不蒙面,也不遮掩,姿態極為囂張,行事快、猛、狠,粗暴、血腥。
劉商軍的骨子裡也是一樣的人,簡單而粗暴,不耐煩這些細枝末節,對他而言,最爽快的犯罪就是拿著槍一陣突突,搶一大筆錢然後逍遙快活。能夠想出綁架威脅閔成航的人,是擅長坑蒙拐騙的龔長水而不是劉商軍。
因此聽到閔成航講了這么半天,劉商軍被他繞得糊塗,一拍桌子:「你就直接說吧,應該怎麼做才能讓警察相信搶劫的人是你而不是邱三勇?」
閔成航道:「第一步,我主動犯罪,讓警察來抓我。第二步,我埋下一些線索,讓警察懷疑我。第三步,你們把證據送到警察面前,我再假裝扛不住審訊壓力,主動認罪。這樣一來顯得自然,警察一定會相信我。」
劉商軍正準備說話,閔成航打斷他:「我全力配合你們,但我也有條件。第一步之前,我要與老婆通話,確保他們安全;第三步之前,我必須見到我老婆孩子,否則我絕不認罪。」
劉商軍惡狠狠地看著他:「你不認罪,我就撕票。」
閔成航與他目光相對,冷靜異常:「你撕票,我舉報。」
劉商軍終於露出他的獠牙:「一切只是你的猜測,你舉報什麼?」
閔成航指了指自己的臉:「有我這張與邱三勇八、九分像的臉,你覺得警察是信我還是信你?就算警察不相信,我妻女被綁架難道是假?你的人傍晚帶她們出去,一定會有人看到,到時候只要警察用一點點心開展摸排,一定能發現問題所在。退一萬步講,你沒有參與綁架可以全身而退,可是那兩個綁架我老婆孩子的人一定會被警察抓住。你的團伙成員被捕,你們要乾的大事再也沒有可能,豈不是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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