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頁
再一次被提審,潘國慶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
首戰告捷,這給了潘國慶極大的信心——警方也不過如此嘛。
證據再多有什麼用呢?反正只要我不承認,誰也定不了他的罪!
帶著這份信心,潘國慶再一次踏入審訊室。
發現冰冷的審訊室突然變得許多,潘國慶愣了神。房間中央擺著一張冰冷的鐵皮長桌,兩把鐵椅分列兩旁,其中一把椅子屬於自己,他很清楚。
不同的是,在那面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字仿宋黑色大字的牆下,擺著一張鋪著粉色繡花桌布的白色小方桌,桌面上擺著一個洗乾淨的牛奶瓶,瓶子裡插著一枝紅色玫瑰。
這熟悉的場景讓潘國慶眉毛直跳——這不是自家臥室的一角嗎?怎麼在審訊里擺出這一幕?警察要搗什麼鬼!
腦中警鈴大作,潘國慶連自己什麼時候坐下來都不知道。
許嵩嶺走進來,安靜地坐在潘國慶對面。
潘國慶卻沒有看許嵩嶺,他的注意力全都被並肩而入的趙向晚、何明玉所吸引。
她倆反常地沒有穿警服,何明玉燙著捲髮,穿一件鮮亮的鵝黃羽絨服,看著時尚漂亮;趙向晚則穿著粉色碎花棉襖,剛剛長到齊肩的頭髮紮成兩根小辮子,樸素而秀美。
潘國慶的眼睛有些發熱,內心被觸動。這兩個女警一個像剛從鄉下進城的翁萍芳,另一個則像是經過都市繁華洗禮的她。尤其是那個對他愛理不理的高傲勁,都一模一樣。
趙向晚與何明玉沒有和許嵩嶺打招呼,看都沒看潘國慶一眼,徑直走到牆角的小方桌前坐下,拿出一個漂亮的日記本。
朱飛鵬送了兩杯咖啡進來,審訊室里飄散著一股濃濃的咖啡香。
潔白的瓷器帶著一圈精緻的金邊,何明玉端著咖啡在唇邊啜了一口,放回底盤,發出清脆的一聲。
「叮——」
潘國慶的手不自覺地抖了一下。
何明玉嘻嘻一笑:「向晚,你記不記得我們到省建機廠宿舍,潘國慶瘋了一樣拉開衣櫃,扯出一堆衣服甩在地上?」
趙向晚點點頭:「記得。那些衣服都很漂亮,翁萍芳真有眼光。」
何明玉拿著日記本在空中揚了揚:「可惜哦,潘國慶根本沒有發現,翁萍芳在衣櫃的黑色包包里藏了一個日記本。」
潘國慶聽到這句話,被銬在桌面的雙手捏得更緊,整個人的注意力全被這她們的對話所牽引,身體前傾,喉嚨里無意識地發出咕咕的聲響。
【日記本!那個賤人還敢寫日記?!她寫了什麼?她到底寫了什麼?她有沒有愛過我?她為什麼嫁給我?她為什麼要看上別的野男人?她到底寫了什麼!】
趙向晚對何明玉說:「寫了什麼?」
何明玉將日記本放回桌面,懶洋洋地抬起左手撐住下巴,隨手翻開一頁,大聲念了起來。
「第一次見到趙青雲,我不小心將咖啡灑在桌布上,經理過來罵我,可是他沒有,他微笑著說了句:沒關係,擦一下就好。他的眼睛真漂亮啊,那雙眼睛看著我的時候,讓我感覺自己被溫柔包裹著,心裡暖洋洋的。他的聲音很有磁性,一聽就知道他讀過很多書,他像電影裡的男主角一樣,帥氣、優雅、懂得體貼女性。
不像潘國慶,每次見到我說話就結巴,不愛讀書、不喜歡看電影,什麼情調都沒有,一雙眼睛透著狼一樣的光,恨不得立刻把我身上的衣裳剝乾淨……」
讀到這裡,何明玉看了趙向晚一眼。眼前少女清純似雛菊含苞,這些帶顏色的文字讀出來真怕污染了她的耳朵。
趙向晚眨了眨眼睛,眼神裡帶著鼓勵,仿佛在說:我沒事,你只管念,好好刺激潘國慶。
何明玉繼續往下讀:「1989年10月6日,我終於和青雲上床了,幸福就像潮水一樣將我包圍。他會溫柔地抱著我、吻我,動作體貼、緩慢,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感覺自己才是個真正的女人,這一生才沒有白活。」
潘國慶的呼吸聲越來越粗重。眼前場景太過熟悉,仿佛就在建機廠宿舍里,漂亮的翁萍芳拿著精緻的日記本坐在小桌旁,一邊寫日記一邊和閨蜜訴說,炫耀著對情人的仰慕,無情地嘲笑著丈夫的粗鄙、無能。
潘國慶被成功激怒。
「嘩啦!」他猛地站起,連人帶手銬將鐵椅帶動,發出巨大的聲響。
許嵩嶺一把將他按下,大喝一聲:「老實點!」
聽到那些羞辱之辭從何明玉嘴裡輕飄飄地說出來,看到兩個女人坐在那鋪著漂亮桌布的桌邊嘰嘰喳喳地將翁萍芳最私密的言語念出來,潘國慶的腦子炸了!
她們怎麼敢?她們怎麼敢?!
潘國慶感覺喉嚨口被一把尖刀劃破,尖銳的疼痛讓他一個字也說不出來。血在一滴一滴地往下落,落在地面、膝蓋、手背……還有他的心上。
「不是!不是這樣的——」
使出全身的力氣,潘國慶終於找到自己的聲音。
「我對她那麼好,對她那麼好啊。我拼命在外面賺錢,為了簽一單生意下來,我給建築工地的老闆當孫子,打不還口、罵不還手,陪他們喝酒喝得胃出血了還要喝,我這麼辛苦是為了什麼?我都是為了她啊。我所有的錢都交給她,明知道她亂花錢也一聲不敢吭,生怕惹她生氣。只要她對我露一點點好臉色,我就覺得天那麼藍、花那麼艷。」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