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520頁

    朱飛鵬點頭:「對啊,聽你和他閒聊,聊得很愉快輕鬆。」

    趙向晚說:「閔成航與妻子自小相識,感情極為深厚,如果他篤定妻子安全,只是因為找到了家人暫時沒辦法回家,那麼……他在聽到我問他妻女在哪裡、為什麼不來看他的時候,他應該是個什麼反應?」

    朱飛鵬代入自己,快速回答:「那他應該會有點慚愧,因為他被警察帶到審訊室,對不住妻子、女兒。」

    趙向晚道:「對啊,可是當時他是什麼反應?」

    朱飛鵬回憶上午的審訊畫面。

    ——閔成航突然暴怒起來,猛地站起,戴著手銬的雙手狠命在頭上砸了起來。「哐!咚!」聲里,他瞪著趙向晚:「閉嘴,你給我閉嘴!」

    趙向晚站起身,走到小黑板之前,寫下一個字:「情」。

    「情之一字,牽動閔成航的心。從上午的審訊來看,閔成航與妻子感情非常好,對女兒更是傾注了所有的愛。這種苦難中建立起來的情感,其依賴程度遠超過一般夫妻。他們都是孤兒,對親情的渴望程度也遠超於一般人。」

    「正常來說,如果閔家槐真的找到了家人,那閔成航在與他們談到她娘家人的時候,應該是興奮、欣喜,而不應該那麼平靜。」  

    「如果閔家槐真的是去羅縣娘家人那裡去了,那應該會很快與丈夫聯繫,每天都會通電話,可是你們看,到現在為止,閔成業只收到兩通電話,而且通話時間都很短,這正常嗎?」

    高廣強聽到這裡,不自自主地點頭:「的確是這樣。我們破案講證據,但也不能脫離人之常情。如果證據鏈齊全,但是有悖常情,那這裡面一定有問題。」

    經過這一天的走訪、分析,趙向晚有了一個大致的思路。這裡是重案一組,是並肩作戰的戰友,便大膽表達出自己的觀點來。

    「我有一個想法,不知道是不是準確,但可以拿出來和大家討論一下。」

    「能夠讓閔成航這樣一個重視家庭的人做出當街砍殺兒童的犯罪行為,酒醉、衝動、被領導罵……這些理由都不成立。只有一個理由,能夠讓閔成航鋌而走險,那就是他的妻女性命受到危險。」

    「什麼?」朱飛鵬霍地站了起來,「有人綁架,威脅閔成航砍人?」

    一想到這個可能性,所有人都覺得匪夷所思。

    ——費盡心機綁架閔成航的妻女,只是為了讓他當街砍人?

    劉良駒第一個提反對意見:「一般綁架案,都是求財。閔成航只是一個銀行小職員,家裡負擔重,條件並不好,綁架他妻女做什麼?」  

    周如蘭想到另外一個可能:「難道是因為閔成航在銀行上班?想要裡應外合搶劫?可是……他現在被我們抓了,關進了看守所啊。」

    祝康與艾輝交換了一個眼神,同時搖頭:「不可能,不可能。向晚你這個推測太過大膽,雖然這樣一來,閔成航的犯罪行為更為合符情理,但為什麼要逼他犯罪呢?這完全沒道理!」

    趙向晚在小黑板上再寫下四個字:李代桃僵。

    「大家今天上午不是已經有一個猜測,覺得閔成航可能是兩年前11·6劫案的兇犯,是不是?」

    朱飛鵬點頭:「沒錯。無論是行兇兇器還是行兇手法,閔成航都與11·6劫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艾輝舉手回答:「是,今天我們到火車站小商品市場二樓的刀具城,把那個叫阿強的人帶了回來。阿強稱他記得閔成航,因為他經常來這裡晃,和他混熟了。阿強說閔成航人窮癮大,最喜歡看各種刀具,對這種砍刀。今年和前年的7月都買了同一款刀。我們問他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他說閔成航看了幾年的刀,只花錢買了兩回,這事兒他印象太深刻,想忘都忘不了。他還拿出收據給我們看,的確是今年7月買了刀,至於1993年7月買刀一事,並沒有證據,只有口供。」  

    艾輝匯報完今天調查阿強的結果之後,對高廣強匯報導:「老高,咱們市局還是得加強群眾舉報機制的建立啊。要不是閔成航說,我們根本不知道咱們市火車站小商品市場的二樓有那麼多管制刀具賣。就這樣一把砍刀,只賣三十五塊錢,還有各類警用物品,軍用匕首,什麼都能買到!這一回我們就算全面整頓了,估計過不了多久又會死灰復燃。必須多聽聽群眾的聲音,隨時進行查處。」

    高廣強欣慰點頭:「好,這個我記下來了,回頭就找許隊匯報一下。現在刀具泛濫,的確太危險。像上次閔成航當街砍人的流血事件,絕對不允許再發生。萬一真有犯罪份子或者受了委屈一時想不開想要報復社會的危險人物,揮刀砍向手無寸鐵的路人,或者是完全沒有反抗能力的孩子們,造成的影響太過惡劣,必須防微杜漸。」

    趙向晚將大家的話題收了回來:「阿強的證詞,就一定是對的嗎?」

    她將阿強、劉商軍的名字寫在黑板上,再寫上邱三勇的名字:「有沒有可能,這三個人是一夥的?他們的目的,是要把閔成航送進監獄,要讓他認下11·6劫案,從而把邱三勇撈出來呢?」

    大家的腦子有點不夠用了。

    「什麼意思?他們又是綁架、又是砍人、還要費盡心機地栽贓,就是要把邱三勇從監獄裡撈出來?」  

    「為什麼這麼費事?直接讓閔成航良心發現,到市局來自首不行?」

    Tips: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520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