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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因為那一聲巨響,一切都變了。
顧文嬌憎恨入室搶劫的歹徒,也憎恨辦案無能的警察。她每個月都會到派出所追問:抓到人了嗎?抓到殺我媽媽的兇手了嗎?
可是警察每次都會一臉歉意地告訴她:沒有。
槍從哪裡來?我們國家槍枝管理那麼嚴格,歹徒從哪裡弄到的槍?
顧文嬌不斷追問細節,了解到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五四式手.槍、五發子彈,都與三個月前的派出所副所長被殺案有關。那把殺了周金鳳的手.槍,是派出所副所長的配槍!
顧文嬌不知道應該怪誰。
怪那個副所長嗎?他是副所長,剛剛擁有配槍資格,他深夜歸家,被人偷襲。重錘錘擊後腦、匕首刺穿心臟,死狀悽慘,他不到三十歲,豐華正茂,新婚不久,高堂猶在。
怪不著,也怨不了。
恨那幾個歹徒吧?肯定是恨的!可是歹徒是誰?通過什麼方式了解到熊濤家有錢,如何順利進了屋,又是怎麼殺的人,走的時候為什麼把槍丟在現場,現在他們都在哪裡呢?
通過現場腳印,可以初步判斷出歹徒為男性,身高、體重均為中等,他們戴著手套,行事很小心,手.槍上、花瓶碎片上都沒有找到指紋,只在門框邊沿留下半個模糊的指紋,應該是周金鳳臨死之前拉扯對方造成的。
就這半個指紋,茫茫人海怎麼找?
入室搶劫之時,正是晚上九點,家家戶戶都在屋裡看電視。《霍元甲》電視熱播,萬人空巷,就連醫院傳達室的老頭、小賣部的老闆,都窩在房裡看電視,誰也不知道三醫院的宿舍樓里發生了槍殺命案。
他們是怎麼進來的?什麼時候出去的?誰也沒有注意。
一點頭緒也沒有。
顧文嬌入了魔,變得有些偏執。
父親顧朝東無數次勸慰她:人死如燈滅,我們總要往前看。
可是顧文嬌心裡過不去這道坎,衝著父親嚷嚷:你有了新人忘舊人,你可以往前看,可是我忘記不了!
顧朝東沒辦法,只得托人給顧文嬌介紹對象,希望女兒在新的家庭生活中慢慢療傷。偏偏顧文嬌恨父親這麼快就再婚生子,處處與他作對。恰逢那個時候認識了樊弘偉,他對她殷勤周到,願意聽她講述母親被殺的過程,陪她到派出所詢問各種細節,這讓她很感動,覺得遇到知心人。父親越反對,她越起勁,很快與樊弘偉結婚生子。
有時候,一個男人是人還是鬼,婚後才會知道。
一開始,樊弘偉表現得彬彬有禮,給城建局局長當私人司機,雖然沒有正式編制,但賺錢能力很強,顧文嬌以為終生有托。兒子樊天寶出生之後,襁褓中的嬰兒稚嫩天真,昔日陰影漸漸消散。
可是,顧文嬌沒有想到的是,兒子周歲之後,樊弘偉完全變了個人。
他有了正式編制,一步步從司機走到拆遷辦辦事員、小組長、主任,糾集了一撥勢力,行事越來越囂張。每天喝得醉熏熏的,一言不合就動手。
第一次被打,顧文嬌完全懞了。
不知道為什麼,她腦子那一刻想的不是:他為什麼打我?他憑什麼打我?
她想的是——當年我勸媽媽不要管夫妻閒事,我說丈夫毆打妻子,哪怕告到警察那裡也是家務事,警察不得管。現在……報應來了!
不會有人管她,沒有人會管她。法律雖然保護婦女兒童權利,但卻沒有哪條法律明文規定丈夫毆打妻子會入刑,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
一方面顧及兒子,另一方面顧文嬌結婚時在父親面前放過狠話:我就算死,也不會回你那個家!再加上顧文嬌愧疚當年勸媽媽不要管他人閒事,於是帶著負罪感默默承受著樊弘偉的家暴。
讓人覺得諷刺的是,顧文嬌的暈血症不藥而愈,因為婚後經常見血。
顧文嬌覺得自己就是一隻被樊弘偉囚禁在籠子裡的鳥,哪怕生著一對翅膀,卻早已忘記飛翔。
第二天,顧文嬌身上帶著傷,走進三醫院的大門。
藥房同事看她面色陰沉,穿著長袖衣、長褲子,行動間關節略顯僵硬,嘆了一口氣,勸道:「文嬌,苗護士長已經走了十年,你也該從過去走出來了。好好和樊弘偉過日子,別老是和他吵架。男人嘛,哪個不喜歡溫柔懂事的?」
顧文嬌嘴角扯了扯,沒有說話。
藥房同事叫張英華,和周金鳳是老同事,看著顧文嬌長大,心中不忍,繼續嘮叨。
「你們剛結婚的時候,樊弘偉天天來接你下班,他懂事禮貌,對你多好啊。你看現在,動不動就你打我、我打你,搞得家無寧日的。要是你媽還活著,看到你現在這個樣子,會多難過?
你呀,自從你媽走了之後,整個人就跟長了刺一樣,沒事就往派出所找警察鬧騰,對你爸說話一點也不客氣。你現在有了兒子,就好好帶孩子,別一天到晚申冤抓兇手,多累啊。警察要是能夠把兇手抓到,他們肯定會抓的,這不是抓不到嗎?你就把這事放下來,好好過日子吧。」
顧文嬌沒有說話,眼帘低垂。
樊弘偉偽裝得太好。經常開車過來接她下班,當著大家的面送花、送禮物,與同事說話、打招呼的時候總是特別客氣熱情。如果顧文嬌訴苦被他打,他就裝作一瘸一拐的模樣,在臉上貼紗布,讓大家以為顧文嬌也動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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