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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和當年提出分手時一樣決絕。
林譽之無聲嘆口氣。
林格還在說:「我沒親你,你亂叫什麼?」
她疑惑地看林譽之的獨角戲,酒精讓她暫且失去思考能力,只保留了率直的性格。
真好,她沒有用「你狗叫什麼」這種詞語。
現在的林格已經不會像最初那樣滿口髒話了。
「嗯, 」林譽之說, 「是我在亂叫。」
他當然可以在林格休息時多做一些其他的、出格的事情, 同她接吻,擁抱,在她察覺不到的地方留下唇印。林格不會知道, 她的酒量堪比一隻暈頭轉鬧的小蜜蜂,醒來後就會忘掉這一切。
她什麼都不會記得。
就算林譽之真的在此刻和她在一起, 只要不弄傷她的皮膚,她也不會有什麼深刻的記憶。她曾經在微醺後東倒西撞地回家,路上磕破了嘴唇, 到床上倒頭就睡,次日清晨說起, 林格一臉的茫然, 什麼都不記得, 甚至不知道自己跌倒過。
她對林譽之的那第一句、寥寥無幾的「我愛你」,也發生在醉酒後之後。
那是於她親吻他手指以前。
龍嬌在燒水沖蜂蜜,好給林格解酒。林格摟著林譽之的脖頸,醉醺醺地含糊講著我好愛你啊我好中意你,蹩腳的粵語和普通話換著來。愛你呀愛你呀,不是那種愛,是……那種愛,你曉不曉得啊?
林譽之低頭撫摸她的臉,卻又看林格癟著嘴,難過地說,如果你不是我親哥哥就好了。
看。
後來證明,他們並不是親兄妹,事情也沒有好轉。
甚至還不如親兄妹,至少後者能光明正大地住在同一個家中,而非現在,住久了,疑竇也多。
林譽之見過她對很多人說愛。他手機中下了幾個短視頻軟體,無論哪個平台,唯一關注的人就是林格。林譽之看著她笑眯眯地拍每個視頻,看著她從生活賽道跳到美妝賽道又跳回現在的生活+穿搭賽道,那種一夜爆紅的只是少數,她沒有那麼大的好運氣,不過也沒有流量悽慘,就這樣有著固定的一小批粉絲,積攢著固定的名氣,賺著一份比上班族稍高的工資。
他習慣性在晚上看她的直播,但並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大部分只能看錄播,看她開開心心地對著每一個刷禮物的人說謝謝,看著她認真地說謝謝姐妹謝謝大哥。林譽之悄悄送過她禮物,不想被她認出,一共換過247個小號。
她果然沒有認出林譽之。
林譽之起初恨她愛自己,現在恨她不愛自己。
人不是機器,哪裡能說愛就愛,說不愛就不愛;林譽之低下頭,伸手摸著林格的臉,好久,也只是握住她一縷頭髮,親了口。
醉後的她還在認真地問他想幹嘛?
想,當然想,想往她脖子上拴根鐵鏈子困在這裡,只能看見他,想把她弄到只能搖著尾巴喊哥哥。可那樣,可那樣就不再是她。如何去假設人和人之間的感情,又怎麼能隨意去踐踏她的自尊。
林譽之近乎頹然地笑了下,閉眼,說我什麼都不想干,現在只是想抱抱你。
午夜裡窗外飄起小雨,細細碎碎的,淡似牛毛輕如花粉。
林格醒來的時候,頭還有點刺刺的痛,提醒她昨日真切地喝醉過。至於醉酒後發生了什麼,她一概不知,也一概不曉,捂著額頭起來,才看到餐桌上蓋著的晚飯。
這還是龍嬌的習慣,做好了飯,他們還沒下課,就先把炒菜盛在盤子中,上面倒扣一大瓷盆,或者扣一大碗,防止蚊蟲也能有點保溫作用。
現在,這個習慣被林譽之延續下來。
當然,如果他能不用那昂貴的透光骨瓷海碗來倒扣的話,林格會更有熟悉感。
只能說林譽之那些昂貴的酒有貴的道理,她現在沒有嚴重的醉酒反應,仍舊頭腦幹淨、思維清晰。
上午匆匆過去,今天中午有場直播,十一點半到兩點,下播時,林格的喉嚨都開始痛了,她一口氣喝掉一整瓶礦泉水,想給林臣儒發消息問問龍嬌近況,點進去,意外地發現自己昨天和王霆有通話記錄。
嗯?
通話時間很短,不到五分鐘。
她不知道自己會和對方說什麼,盯著看了一段時間,決定還是問問。
林格點了回撥。
王霆沒接。
他一晚上沒睡好,輾轉反側,都是那一通電話鬧的。
王霆無比確定,林格現在處於單身狀態,住在林譽之家中,先前是和母親龍嬌一起;而現在,龍嬌暫時離開,她也不會是那種隨意和男性約會的人……
思緒紛雜間,王霆聽到熟悉的笑聲:「王霆?」
王霆笑笑:「抱歉,我這兩天有點感冒。」
「沒關係,」林譽之寬和地笑,「合作愉快。」
他放下鋼筆,抬手,王霆急急忙忙同他握手,只覺後背冷颼颼,一些涼汗浸衣,他看著林譽之,心緒複雜,不知道要不要詢問對方,你——
你知不知道林格昨天和一個男性在一起?
不,不。
這樣的問話過於唐突。
王霆低頭,收拾好自己的東西,一併歸攏整齊。打算走時,他微怔,餘光瞥見林譽之脖子上有細微的抓痕,看起來像……像女人指甲留下的痕跡。
他忽然記起,林格也留著類似的指甲,圓潤的弧形,她在餐廳吃飯時,無意識抓了手臂一下,留下的就是這種痕跡。比正常的指甲稍寬,但不會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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