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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喆臉上本來掛著的笑意在看到家裡不同尋常的情況後也頓時凝固了起來,他皺著眉頭鞋都來不及換,幾步走到吳秀身邊,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躺在沙發上的趙一州,神情里有些不明所以的混亂:「這……這怎麼回事?兒子他這是……還有家裡……?」

    吳秀看著趙喆的臉,心裡的惶恐像是一下子找到了發泄口,她往他那邊走了兩步,驀然抓緊了他的胳膊顫著聲音道:「報警……快報警……有人入室搶劫,小州,小州他……嗚嗚……」

    說到最後,不知是因為驚慌還是因為害怕,眼淚「刷」地一下就滾落了下來。

    趙喆也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弄得心神不寧,勉強穩了穩情緒安定下來,隨即連忙在她背後幫著她順了順氣應著聲道:「孩子他媽你先別急,我馬上去報警……兒子的情況看起來也不大好,你去叫個救護車……別急。」

    吳秀聽著這話微微抽噎著喘了一口氣,用力地點了點頭,趕緊抵著頭就將手機屏幕解了鎖,手指在打字的時候因為過度的緊張都有些按不動數字:「對,對……急救電話……」

    趙喆伸手又安慰性地拍了拍妻子的肩,然後又低頭看一眼情況不明的趙一州,自己也拿著手機走到一邊打了電話報起警來。

    警車和救護車來的都很快,吳秀簡單地和趙喆交代了兩句後,讓那頭陪著趙一川去了醫院,自己作為案發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受害者,隨著警方直接便去了警局做了筆錄。  

    一大群人急匆匆地來了,不到幾分鐘又急匆匆地全數離開。隨著「咔嚓」一聲關門的響聲,嘈雜的腳步聲漸漸遠去了,整個屋子黑漆漆地又重新回歸了一片死寂。

    而在黑暗之中,一個纖細的嬌小的身影突然緩緩地從趙一州臥室的方向走了出來。

    明明屋子裡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但是她的身上卻像是泛著幽光似的,一張精緻漂亮的臉上是一種詭異的灰白色,烏黑的眼睛帶著些許幽綠的光。

    她明明腳上穿著一雙小皮靴,但是在地面上走動的時候卻沒有發出丁點兒聲響。

    飄飄蕩蕩地走到了客廳,她抬著頭朝著門口的方向望了一會兒,臉上露出了一種類似於擔憂的表情。但是須臾,她便又收回了視線,轉過頭,朝著窗外的某處望去,然後漸漸地她又退了回去,整個兒的身子緩緩地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

    吳秀和趙喆報了案後,警察很快地便開始立案偵查。

    因為受害者趙一川一直昏迷不醒,犯罪人的犯罪情節十分惡劣,警局對此表示了高度的關注。在投入大量警力仔細偵查的情況下,丁航等幾人很快就被警方作為犯罪嫌疑人成功逮捕歸案。

    當吳秀知道了她想像中窮兇惡極的一群入室搶劫甚至出手傷人的犯罪團伙只是一群還不滿十五周歲的趙一州的校友,甚至這幾個月以來,兒子的異常全部是因為被這幾個人天天在學校凌虐造成的時,她整個人的腦子都是懵的。  

    來到警局的時候她正看到那四個跟趙一州差不多大的孩子一臉無所畏懼的樣子坐在椅子前面讓警察那頭做著筆錄,他的聲音輕慢,偶爾回過頭來幾個人互相擠眉弄眼一下,再然後就爆出了一陣大笑。

    一眾人眉飛色舞的,似乎連半點愧疚感都沒有。

    吳秀遠遠地看著他們,然後低低問著身邊的小警察道:「就是他們打傷我兒子的?」

    小警察往那邊看一眼,神情上也有些無奈,伸手指了指那個正在被做筆錄的男孩子:「那一群人,特別是那個,那個叫丁航的,我們這一片都是榜上有名的小痞子了……在學校裡頭敲詐勒索低年級的孩子,整天惹是生非,什麼壞事都干,來警局也不是一兩回的事。」

    吳秀震驚地側頭看著那個小警察,聲音略微拔得有些高:「這種……這種人,你們警察也不管的嗎?」

    小警察聽到吳秀這麼問,臉上的表情更複雜了一點,他微微低著頭嘆了一口氣:「吳女士,我們也不是不想管啊,但是……但是實在是沒辦法。」頓了一下,道,「他的年紀還太小了,很多事情就算我們看著覺得過分了,但是法律規定在那裡,最多是幾天的拘役管制,剩下的實在是沒辦法。」

    吳秀的臉色更白了一些,她將垂在身側的雙手卻是緊緊地捏成了拳,好半會兒,聲音低低地:「你的意思是,這次的事情……也就這麼算了?」  

    小警察看著吳秀的樣子,心裡有些不落忍。雖然說他也恨不得讓那些社會的渣滓就這麼直接被關起來吃個幾十年牢飯才好,但是刑法里有關於未成年人犯罪的規定在那頭寫的清清楚楚,他們根據法律辦事也實在是沒有辦法。

    猶豫了好一會兒,勉強地回答著:「也不一定……他們畢竟已經滿了十四周歲,按照刑法來看,故意傷人和搶劫這兩條還是能判的。」

    「判多久?一年?還是半年?」吳秀陡然憤怒了起來,她整個人都因為心中的怒火而打著顫,聲音緊緊地繃成一條僵硬的線,胸口隨著呼吸而急促地起伏著,「你看看他們,你看看他們的樣子!他們有半點知道悔改的跡象嗎?我的兒子可現在還依舊躺在醫院昏迷不醒!」

    她眼圈一紅,突然哽咽了一下,額頭因為用力而爆出了青筋,聲音微微壓低了一些:「我的兒子也還小啊,他也還不滿十四周歲!但是那些畜生做了什麼?難道刑法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就是為了替那些畜生脫罪的嗎?他們身體健康、意識清醒,他們遵循著自己的意志犯下的罪憑什麼法律還要庇護他們?他們是受到保護了,那我兒子呢,我兒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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