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35頁

    一般罰款只會罰五百塊錢,這錢是交給公家的。

    但是賠償,是賠給被害人的,什麼精神損失費,誤工誤學費,都可以算上去,要五萬都可以。

    給他九成就是四萬五,不菲的酬勞了。

    不過關鍵還是要調查調查造謠者什麼家庭背景、社會地位。

    因為有很多造謠者本身爛,難纏而且不在乎名譽,那樣的話維權道路要長達一兩年。

    所以說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但如果有些人很在乎名譽,不想自己留案底,那就會趕緊給賠償完事兒。

    於是律師去這幾個造謠家長主頁里,查了查他們的資料。

    發現他們都是大公司工作的,而且還是為了孩子的未來才造謠的。

    這類人屬於最好追求賠償的一類,因為五萬對他們而言也不算特別多。

    且他們都很在乎孩子的未來,會怕真的調查下去,孩子真的會留底,會被同學看不起,所以一般都會給賠償。

    於是,律師立馬回去回復謝寧珺:“好,我接了,等下我擬一下我們兩之間的合同。”  

    謝寧珺:“OK,謝謝。”

    次日正好是周六,那幾個家長,就挨個接了律師函。

    律師也和他們溝通了,要麼私了給賠償,要麼上法庭打官司給賠償,要麼報警給他們留案底。

    他們果然和他預料的一樣,都害怕會丟工作,於是紛紛選擇私了,給了賠償款。

    律師也按照合同規定的,留了賠償款的90%,最後給了謝寧珺一萬五。

    ……

    原本,謝寧珺美滋滋地想著,都把那些家長逼到這份上了,總該報復了她吧!

    可沒想到,那幾個家長交完賠償、息事寧人之後,各個都連夜向公司遞交了調崗申請,帶著孩子全家搬走了!

    搬去遙遠的、誰都不認識他們的地方。

    除了譚淑荷。

    倒不是因為譚淑荷還對謝家存有什麼念想。

    純粹是……她因為欠謝然那筆巨債不還,被法院列入了失信人員名單,哪裡都去不了。

    蘇庭龍不但不幫她還,還要跟她離婚。  

    她也沒什麼精力放到謝寧珺身上了。

    此時,謝寧珺正趴在課桌上深深嘆息。

    穿書前,做什麼都要考慮會不會得罪人,生怕得罪了神經病報復自己、使自己產生什麼危險。

    如今什麼都不管開始發瘋了,怎麼沒有一個敢跟她硬碰硬呢?

    哎……

    正失落著,放學鈴聲忽然響了。

    謝寧珺慢吞吞地收拾東西,離開教室。

    轉身打算往樓梯口去時,忽然看見謝然往這邊走來。

    但他眼神也沒有看著她,所以謝寧珺並不覺得他是來找她的。

    雖然他們倆上次一起對付壞小孩和他們的家長,短暫地和好了一會兒,但後面基本還是不說什麼話。

    所以謝寧珺也不覺得他此時是來找她的,直接越過謝然離開了。

    謝然面不改色地從她身邊經過……然後調轉腳步,悄悄跟了上去。

    其實謝然確實是來找她的。

    他平時不愛上網,所以前幾天都不知道謝寧珺在網上和那幾個家長的大戰。  

    今天聽同桌說了,他立馬上網去看。

    看見謝寧珺把所有的事都攬到自己身上、無形中保護他。

    他感動得無以復加。

    這個妹妹真的就是嘴硬心軟,表面上對他愛答不理,背地裡居然為他承擔下所有仇恨,為他抵擋所有傷害。

    要說之前幫他認清葉明雅的真面目,讓他對她改觀;

    在舅媽面前維護他、保護他的手辦,讓他好感度拉滿;

    那這一次的事,就直接讓他的好感度爆出來了!

    百分之二百的爆出來!

    所以他今天放學,鼓起勇氣過來等她一起回家。

    哪知道她居然直接從自己身邊經過,都沒看他一眼……

    啊啊啊,到底要怎麼主動跟她打招呼,才會顯得自己的態度不是變化得那麼突兀啊?

    謝然不知不覺跟了半路。

    前面的謝寧珺實在受不了了,猛地回頭,差點撞上謝然的胸口。

    謝然趕緊後退一步,眼神遊移,揉揉鼻子,主動問:“你看我幹嘛?”  

    謝寧珺皺眉:“是我應該問你,你跟著我幹嘛?想偷襲我就趕緊動手!”

    “……”謝然這才發現,自己的行為居然被曲解成跟蹤偷襲了。

    他以前對她到底是多壞啊?

    謝然趕緊找藉口解釋:“我……我想吃火鍋,但是一個人去吃火鍋會被歧視,所以想帶你一起。”

    說完這話,謝然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感覺她大概率會拒絕。

    因為這幾天在家,她都不和他坐在一張桌子上吃飯。

    然而謝寧珺卻沒有立馬拒絕。

    她忽然想到穿書前的自己,腸胃不怎麼堅強,第一次吃火鍋就得了三天腸胃炎。

    後來她不敢再作踐自己的胃,再也沒有去吃過刺激性的,每天都清湯寡水。

    但她其實真的覺得那些東西很好吃。

    但如今……要是腸胃還那麼脆弱,一個胃穿孔、治療不及時嗝屁……  

    別人請吃飯把自己吃胃穿孔,這也算死於非命、不違法、而且也不算自殺吧?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3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