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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嗬,這麼乖的一個小姑娘,會欠你錢?」老闆不信,哂笑著走了。

    兩人走出糖水鋪,岑嫵走得特別慢。

    周聞回頭看她,「怎麼了?不想回去?你小姨虐待你了?」

    「其,其實,我把鑰匙弄丟了。」岑嫵沮喪的告訴男人實情,為何適才她讓他可以吃慢一點,因為她無家可歸了,她怕小姨罵她,根本不敢打電話給馮燕珍,說鑰匙丟了的事。

    鑰匙是一整串,馮燕珍的珍貴超市的門鑰匙也有。

    岑嫵下午去車工坊吃完晚飯發現就沒有了。

    她找了很久,都沒找到,回憶是不是落在教室里了,中途又去了一次學校找,也沒有。

    她怕別人撿到鑰匙,半夜裡趁四下無人去把超市裡的東西全偷完了。

    今晚她打算就在超市門口蹲點,過夜。

    周聞剛下班,困得要死,今天沒心思逗她,想著將她送回去,就順路去他的酒吧里睡覺。

    沒想到他不逗她,她卻有法子逗他。

    丟鑰匙不能回家這個梗,別的女人真的沒跟周聞玩過。

    可以說是非常標新立異了。  

    周聞瞧女生眼尾潮紅,那犯難得快哭了的模樣,知道她肯定不是撒謊。

    所以,現在的意思是周聞要給她想法子解決她的難題,周聞墜了。

    她書包很重,裝了很多書,背在她肩膀上,好像壓得她喘口氣都要很努力試的。

    周聞看不慣,踱步到她身邊道,「把書包摘了。」

    「幹嘛?」岑嫵問,雖然不懂,還是取下了背在肩頭的書包肩帶。

    「老子幫你背 。」周聞把那個女兮兮的湖藍綠書包甩到肩上,插鑰匙到機車鎖孔,不容拒絕的安排岑嫵,「今晚跟我一起睡。」

    「我不。」岑嫵才不會跟一個開酒吧的街頭混混一起睡。

    「你沒得選。」周聞啞聲提醒。

    「……」岑嫵知道她現在好像的確沒得選,她身上也沒有太多錢,理縣這麼亂,她也不可能去住不熟悉的旅館。

    她更沒在學校里交到什麼真心朋友。

    他們說她是要穩考上清華的白富美,都不跟她親近。

    這個世界,從來都是太優秀就容易孤單。

    「你小姨什麼時候回來?」周聞問。  

    「後天。」岑嫵回答。

    「那明天再去找鑰匙。今晚上就去靜霞路睡。」周聞看著岑嫵的眼睛說。現在太晚了,不適合去找鑰匙。

    「可是今晚上,要是有人撿到鑰匙,跑去把超市偷空了怎麼辦。要不我就在超市門口守一夜就行了。」岑嫵說出自己心裡本來對這個晚上的打算。

    「老子找人幫你守一夜行了嗎。」周聞把岑嫵扯上摩托車后座,要她抱住他。

    「摟緊點,老子好想快點睡覺,會騎很快。」微微偏著頭,痞氣男人優越的下顎線探在岑嫵的臉龐前,若有似無的蹭過,一瞬間,兩人的距離拉近得無比親密。

    這種曖昧的氛圍下,岑嫵不想也不敢摟他,一直沒摟。

    機車沒開幾米,周聞使了一個急剎,故意把女生顛倒在他背上,她胸前兩團軟肉貼在他的硬骨上,一軟一硬,岑嫵心跳得快要炸裂開了。

    「聽不聽話?」周聞肆意的問。

    岑嫵這才把小手環上男人的緊腰。

    等身後有個軟玉溫香的東西真的貼在他精壯的後背,周聞不繼續吃她豆腐,側頭去,唇貼她耳朵,柔聲道:「想想最後一次見鑰匙是在哪裡。」  

    「書包里。」岑嫵說,「下午上英語課的時候還在。」

    「知道了。」周聞聽進心裡了,騎車將岑嫵帶回了靜霞路,然後給李允打電話,讓李允找人去珍貴超市門口守夜。

    李允不明白,還以為大哥這麼晚打來吩咐他,是有什麼重要的大事呢。

    「守夜?珍貴超市?什麼意思?」李允虛心請教。

    「公主把那個超市鑰匙弄丟了,怕有人撿到,半夜去超市里拿東西。」

    「哦,是嗎?那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李允心裡出現了珍貴超市裡的貨架的場景。

    誰會去偷拿那些不值錢的東西,也就菸酒稍微值點錢,但是馮燕珍做生意挺摳的,瞄準的也是低端檔次的顧客,她店裡超過五十塊一包的煙,超過兩百一瓶的酒都沒有。

    李允才不高興去給這樣的小超市看門,掉他的檔次。

    「老子讓你去你就去。」周聞掛了電話。

    岑嫵正在寫作業,周末他們老師發了很多卷子,要他們下禮拜寫完了一起交。

    他們在客廳里,周聞躺在沙發上,岑嫵端了個板凳坐在茶几邊,埋頭握筆,沙沙沙的寫著。  

    夜闌人靜。周聞一直陪著她。

    岑嫵專注低頭寫題,周聞的電話一會兒就響起來,很多人在酒吧里等著他過去喝酒打牌。

    最近,有個金主經常帶人到他的酒吧里豪擲千金,為周聞創造了不少營業額。

    這個人就是今天開車去鬧辛堯跟程炬的明絹。

    她想安排周聞進她剛成立的車隊,給周聞畫餅,說要狠狠砸錢,把周聞培養成世界頂級的賽車手。

    周聞嗤之以鼻,並不感興趣。

    明絹天天晚上在他酒吧里組局,坐著等他。周聞都不去露臉。

    這個晚上,身為一個街頭混混的他就喜歡一直在這兒陪清北苗子寫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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