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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的和排骨反倒便宜些,卻也要十幾文錢。這野豬身上沒什麼肥肉,便都按十五文一斤算,四百斤的野豬刨去皮毛內臟豬血甚至豬頭、蹄子,少說也能出二百五十斤的肉。
時下一貫錢是一千文,一兩銀子則是一千五百文,這一頭豬單那一身肉就值二兩多三兩銀子。
之前沈青和苗氏回來,拿一條豬腿,拿兩塊料子,那就已經是很重的禮了!誰家出了門的姑娘能給娘家送二三兩銀子的東西啊?都是平頭老百姓,又不是嫁了高門回頭接濟窮親戚,哪個娘家又好意思收出了門的姑娘這麼重的禮,不得讓鄉親四鄰吐沫星子淹死!
沈青道:「吃不完就熏成臘肉,醃成鹹肉,慢慢吃。或者拿去賣了也行,總歸這頭豬給你們了,你們自己看著處理。之前我娘和離的時候,村里不是好些人過來幫忙,舅舅實在覺得多了,給人家一人割個三五斤的,拿去謝謝他們,再給我兩個舅母娘家也送上一些。」
沈青也聽苗氏說了劉月娥和李艷子拿了錢出來的事情,在自家有餘力的情況下,多照拂些親戚也不是啥大事兒。主要劉月娥和李艷子的這行為,也說明了人家是真心待他們的,不是那等計較難纏的。
苗興卻仍道:「不是這麼個事兒啊。」
沈青其實知道他的顧慮,便安撫道:「舅舅別只當這是白送給你們的,今天一天,舅舅們和表哥表弟也出了不少力氣,十幾頭野豬從山上抬下來,這要是請村里人幫忙,得給人家多少錢?還欠了他們人情。再者這些野豬要拿去縣城賣,我們娘倆是兩眼一抹黑,石渠村誰在縣城酒樓當帳房,誰和肉鋪子的關係好,我們哪裡知道,不都得舅舅們操心幫著我們娘倆跑關係?誰要是亂說嘴,舅舅就告訴他們,你們拿的這是辛苦錢!」
其實要按沈青的想法,出來門子的女子和哥兒不能往娘家拿貴重東西,歸根結底是世人認為,女子和哥兒本身並沒有財產,哪怕這女子和哥兒一樣下地幹活,一樣紡織刺繡掙錢,只因她們嫁到了夫家,是夫家的人了,這財產就一樣就是夫家的財產。
而她們往娘家送東西,也就變成了拿夫家的東西去補貼娘家,有胳膊肘往外拐之嫌。
且不說這種世情對或不對,苗氏如今都沒夫家了,沈青也沒成親。亘在這中間的那個「夫家」都不存在了,怎麼他們還要遵循著這種規矩啊?
家中的財產就是他們娘倆兒的,他們想給誰就給誰,想給多少就給多好,誰能管得了他們!
並且,沈青之後肯定要帶擎他們發財,每次都這么小心翼翼推三阻四還不夠麻煩呢,沈青希望他們能慢慢適應,別總覺得東西多,不敢要。
這樣想著,沈青又玩笑道:「要還嫌多,我們娘倆初二回去就不拿禮了,只空著兩隻手上門去大吃大喝,也省的拎著大包小包還要受累,只當這豬是提前給了年禮。」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苗氏又在旁邊勸著,苗興和苗旺對視一眼,最終還是答應下來:「成,那這賣野豬的事兒就包在我們兩個身上,肯定不能讓你們虧了!」
他們兩個都是為人實在仗義的漢子,決定要好好替沈青母子操持賣野豬,就打定主意要做到最好。加上如今農閒又沒其他活兒要做,竟把這事當成了一個正經事業來干。
只過了三日,二人便上門來,拿了一大包竟有四十兩銀子之多,連沈青都驚訝了。就算把一頭野豬往多了算按三兩,也賣不了這些錢啊?
苗興憨厚地笑了笑,但語氣中還是露出一些小得意來:「村子裡在外頭做工的人多,幹啥的都有。我尋思著這豬整個賣還是虧,就多找了幾家幫忙,不過是多費些力氣罷了。」
他們把那野豬洗刷乾淨,鬃毛賣給了做刷子的工匠,野豬皮賣給了做靴子的皮匠,豬頭也賣出去了——臨近年關,很多大戶人家要祭祀買三牲,就要買豬頭。這野豬的頭擺著更另有一份氣派,別說還挺受歡迎,不少人家搶著賣。
他倆趁機把自己家得的那頭豬的豬頭也賣了,一個豬頭就能賣一兩銀子,這樣就算酒樓收豬肉要折些價,也划得來!
苗旺還道:「青哥兒家裡不是還有四個豬頭?你們要沒吃,就一塊兒拿來,這些天還有不少人找我們打聽,問還有沒有豬頭呢!」
沈青沒想到他兩個舅舅看著像只有一把力氣的莽漢,做起事來卻這樣有章法,又會精打細算,竟像是兩個會做生意的好苗子。最關鍵的是,石渠村在城裡幹活的人多,他們還真就能找到這樣的人脈!
「沒吃呢,都在屋檐底下掛著呢,一會兒舅舅拿走就是。」這段時間家裡吃肉都吃不完,哪有時間收拾豬頭?苗氏叫了幾個關係不錯的婦人、夫郎來家,天天熏臘肉、灌香腸、包餃子、蒸包子,沈青就被指派去剁餡,真是兩條胳膊都要累斷了。這樣想著,沈青瞄上了苗興和苗旺十分健壯的膀子:「舅舅來一趟,也別閒著,來來來,幫著干點活吧!」
…………
石渠村和蘭塘村兩村相鄰,多有通婚,不少人家都是親戚。苗家兄弟倆在村子裡找門路,一會兒賣野豬鬃毛,一會兒賣皮子,一會兒又賣豬頭的,那麼大的陣仗終究還是傳到了蘭塘村來。
最近村子裡大家討論最多的話題,就是沈青和野豬!一開始是猜測青哥兒到底是怎麼打死野豬的,慢慢的這話頭就開始往錢上拐:「你說那十來頭野豬呢,得賣多少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