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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夢之翼。這家公司的消息倒是很靈通,他的遊戲過審沒多久就主動聯繫了他。
謝雲帆禮貌地說:「好的,我加您。」
對方夢小月,頭像是個卡通人物。加了好友後立刻發來一串消息:「您好,夢之翼是國內最專業的遊戲研發運營公司,我們運營的遊戲有很多經典爆款,迷宮遊戲《夢之塔》就是我們的作品之一,目前是迷宮類遊戲銷售榜和評分榜的第一名。」
謝雲帆客氣地說:「我知道,久仰久仰。」
關於《夢之塔》,他已經從小胡那裡聽得耳朵都起繭子了。
對方道:「您的遊戲正好是迷宮題材,我們在官網看過遊戲的大概介紹,覺得很有新意,所以才通過官方聯繫到您。我們對運營迷宮類遊戲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如果您有意向的話,可以跟我們合作。」
一款遊戲能不能成功,關鍵在於兩個方面,一個是「遊戲內容」,一個是「運營模式」,策劃和運營相當於左右手,缺一不可。
如果能找到實力很強的運營公司,遊戲用戶數量能攀升數倍、甚至數百倍。當然,好遊戲被垃圾運營毀掉的例子也數不勝數。
所以,找合作對象一定要慎重。
謝雲帆問道:「你們想怎麼合作?」
夢小月:「我們想200萬買下您的遊戲版權,您放心將遊戲交給我們運營和推廣。這是揚帆工作室製作的第一款遊戲吧?夢之翼擁有超過30%的遊戲用戶,一定會幫您打響名氣。」
謝雲帆直接被逗樂了。
200萬買斷?當他是什麼都不懂的菜鳥萌新?對方是不是覺得,像他這種沒有名氣的新人工作室,攀上夢之翼是他的福分?
這「福分」不要也罷。
謝雲帆淡淡道:「買斷不考慮。毛利分成,我六,你們四。」
夢之翼集團總部,正在打字的女生瞬間瞪大眼睛——六、四分成?你還占大頭?怎麼敢的!
她哭笑不得地看向身後的男人:「方總,揚帆工作室說要淨利潤分成,他占六成。」
運營部的主管方繼明一口茶直接噴了出來:「我操?這他媽是個遊戲小白,根本不知道我們公司的實力吧!」
女生無語道:「我都跟他說過了,我們的代表作包括《夢之塔》,是迷宮遊戲中至今無人超越的殿堂級作品。」
方繼明不敢相信:「你說清楚了,他還提這麼離譜的要求?」
夢之翼,遊戲界三大巨頭之一,遊戲用戶實名註冊量破3億,隨便來一發內部的「用戶推送」,遊戲下載量就能飆升。
被這樣實力強大的運營公司看上,對新人來說是天上掉餡餅。
一款容量只有500M的單機迷宮遊戲,研發成本肯定不高,200萬賣出去,他已經能賺很多錢了。背靠夢之緣這棵大樹,正好能趁機打響名氣。
他居然貪心不足,還敢談六、四分成?真是不識好歹!
方繼明被氣笑了:「估計是個萌新,對遊戲市場完全不了解……算了,不用跟這些心高氣傲的小朋友計較,讓他見識一下商業競爭的殘酷。這種冷門迷宮遊戲,沒有強大的運營,絕對涼涼。」
女生點了點頭,回道:「抱歉,您這個條件,我們沒法接受。」
「沒關係,以後有機會再合作吧~」
謝雲帆收起手機,若有所思。
夢之翼這家公司最近應該有大動作,老闆親自找哥哥收購《格鬥大師》的版權,運營部門還天天盯著審核官網,找一些沒什麼名氣的小工作室收購有潛力的新遊戲,估計忽悠了不少不懂行情的新人。
謝雲帆可不是看見200萬就雙眼發亮的大學生。
他這款遊戲的潛力遠不只如此。
本來他還想找個專業的遊戲運營商幫他宣傳《地府迷宮》,但經過夢之翼這次「毫無誠意」的談判,他也意識到了合作的艱難——
他的工作室是沒有任何名氣的「新人工作室」,跟運營商合作,絕對占不到便宜。
而且,他也不放心將自己的第一款遊戲交給別人來運營,萬一運營到口碑崩壞,那就難以挽回了。
既然拿不到話語權,不如自己來。
他在這個世界沒有多少人脈,不認識廣告營銷公司,更沒有知名度和用戶基礎。
自己去宣傳一款新遊戲,會非常難。
但他相信,這款風格特殊的《地府迷宮》,一定不會被埋沒。
第13章
學校在1月10日統一放了寒假,謝雲帆並沒有急著回家,而是待在自己的小公寓裡準備新遊戲的運營和宣傳。
他的《地府迷宮》,運營方式有很多種。
第一種是常見的「道具收費模式」,開通遊戲商城,增加能氪金購買的[黃泉引路卡]、[輪迴卡]等,玩家迷路了可以花錢買道具指路,死亡後也可以花錢道具復活……這樣當然能賺很多錢。
但謝雲帆並不喜歡這種收費模式。氪金買卡,捨得砸錢就能通關,完全違背了他設計迷宮的初衷。而且吃相難看,會讓玩家反感。
另一種是遊戲免費、廣告收費的模式,玩家死一次看30秒廣告,看廣告得道具,靠投放廣告來盈利……如果是《消消樂》之類的輕鬆休閒遊戲,可以這樣運營,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
但他的迷宮遊戲本身就很有難度,玩家在迷宮死亡,正生氣呢,這時候插播廣告只會適得其反,導致玩家乾脆棄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