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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居烈頷首,沒時間多廢話,他走在中間,身後跟著幾個年輕臉嫩的見習警察。
一雙雙鋥亮的黑皮鞋,避開現場勘查劃出來的地,踩在野草碎葉子上有輕微聲。
往灌木叢里一看,看到破壞嚴重的現場,秦居烈愣了一下,隨後臉色十分難看。
到底是年紀輕輕就當上支隊長的人,平日裡隨和可親,沒有領導架子,可一旦冷下臉,周遭人噤若寒蟬。
其他人不敢吭聲,跟在他身後邊的見習警自然也是,大氣也不敢出。
法醫、勘察員也笑不出來,瞧瞧這滿地的鞋印,涼鞋,運動鞋、平底鞋、馬丁靴,怎麼還有高跟鞋的?深呼了一口氣。
「現場怎麼破壞成這樣了?接線員怎麼通知的?沒讓報案人保護現場嗎?」
這不是平白增加工作量嗎?要知道野外的案發現場從屍體本身、周圍濕度密度、鞋印、花草植被等,往往都隱藏著龐大的犯罪信息。可如今再看看現場,濕潤的土壤泥地凌亂不堪,到處都是腳印,已經搞不清楚哪個是兇手的了。
「怎麼還有狗毛?」
白手套拿起一搓毛髮,法醫臉色表情一寸寸皸裂,真的要抓狂了。
如果這是兇手家的狗毛,自然皆大歡喜,根據狗毛就能測定犬類品種,再一隻只根據買賣市場追溯過去。
可他一路走來時,聽到了不少狗叫,由此可見……
果不其然,現場警員道:「那是報案人的狗。」
秦居烈一雙眼睛掃視現場,他冷靜下來,也勉強壓下煩躁:「事已至此,迅速驗屍。其餘人調查圍觀群眾,看看有沒有目擊者。」
眾人聽令,痕檢員拿起閃光燈不斷拍照,法醫也在緊急驗屍。
法醫開始忙碌,圍觀群眾也因此都能看到,一名七八歲的小男孩沒有血色,安安靜靜地躺在草叢裡,身上有淺淺淡淡的屍斑,白皙的胳膊肘和小腿有青紫傷痕,一時間抽氣聲此起彼伏。
「死人了果然死人了,還是一個孩子!」
初步結果也很快出來了。
法醫走了過來,訴說他的驗屍分析:「受害兒童脖頸處有明顯掐痕,嘴上有膠帶殘留物,死因應是機械性窒息死亡,看掐痕大小和指痕屬於一名成年男子,死亡時間大約兩三個小時以前。受害人有掙扎的動作,但指甲縫被處理過,不確定指甲內是否還有殘留DNA,要把孩子帶回去才能進一步檢測。」
他們還將兒童失蹤案父母提供的照片,將眼前的孩子做辨認,確定是同一個人。
只不過比較殘忍的是,父母提供的照片,孩子是爽朗微笑的,這裡躺著的孩子是冰冷僵硬,沒有呼吸的。
秦居烈低頭看了一下手腕,那裡戴著一塊表,臉上神情十分平靜,兩三個小時前,那段時間正好是放學後。
而兩個小時前,父母已經來警局報案了。
也就是,父母速度已經很快了,發現孩子沒回來立刻果斷報警。
眾人心情一時有些沉重,心裡不適。
比起那些父母疏忽大意導致孩子遇害的,這個案子父母報案已經很快了,重視程度擊敗了全國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只是沒想到,兇手比他們速度更快。
而且,到底是誰會對一個純真無辜的孩子下手。
面對這孩子安靜宛若睡顏的屍體,在場不少警員暗暗捏緊了拳頭。
「還有秦隊,這裡的泥地濕潤平整,受害人肢體不自然彎曲,鞋底也沒有太多泥土,並沒有踢蹬痕,衣物纖維有刮蹭痕跡,小腿手臂也有磨損,很可能是被裝入後車廂或者行李箱。所以這裡應該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是兇手精心選擇的一處棄屍地。」
秦居烈他本來是蹲在小屍體身邊,深色警褲下的長腿挺拔筆直,隱隱還有肌肉線條,聽到這句話他站起來,比旁人都高了半個頭,更顯鶴立雞群。
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兇手並不蠢,棄屍選擇也很聰明。
小河岸距離主要交通道路也遠,監控範圍輻射不到這裡,人跡罕至,看上去就是一片不宜久留、未曾開闢的野林草叢地。
其他人也認同這個看法。
不過也有一點疑惑擺在這裡,兇手的棄屍地選擇很高明,可隱藏屍體的手法卻不是很隱蔽,這裡草木豐茂,屍首也沒遭到破壞。
如果想棄屍不被人很快發現的話,完全可以選擇挖坑掩埋,這裡的土壤本就濕潤易挖,甚至破壞屍身面部,摧毀容貌不讓人知道受害者是誰。
看似高明之處,又掉了一些破綻。
這一點就令人大惑不解,這到底是想被人知道,還是不被人知道。
說起高大的男子。
秦居烈一雙銳利的眼落在圍觀群眾中,他注意到一個男人,是報案人的丈夫,「排除報案人和其家屬的嫌疑了嗎?」
「排除了,報案人是來這裡散步遛狗的,屬於偶然路過。」
如果不是恰好路過,興許這屍體要到第二天才能發現,如果其間恰好還下一場雨,許多證據直接就給沖沒了。
而且報案人在草叢看到不對勁的東西,連是不是人體模型都不確定,第一時間想的是奪路而逃,打電話報警時也全程語無倫次,事後還廣叫人壯膽。就這嚇破膽的心理素質,估計也做不到丈夫殺人合謀隱瞞,再偽裝成目擊證人吧
秦居烈眉頭一挑:「那她怎麼選在這裡遛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