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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次,曹壽遇到個不好惹的,對方不教育他,也不送他去派出所,直接打斷了他的手和腿。
第160章 爭鳴(12)
院長吃了這個悶虧,還得掏腰包給曹壽治病,從此更厭惡他和曹昧,不給他們飯吃,當著所有小孩的面奚落他們。
後來這家孤兒院出事了,一個小孩在盜竊時被混混打死,院長被抓,孩子們全部被遣散。那時曹壽已經十五歲,打點零工基本可以養活自己和曹昧。
然而當年手腳被打斷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他成了個跛子,人見人嫌。曹昧卻長得漂亮,才十二歲就經常被騷擾。他想要保護妹妹,可他拿什麼保護妹妹?
他總是遍體鱗傷,兄妹倆依偎在一起,抱怨世道的不公。每到陰雨天,他的骨頭就痛得厲害,他明白自己也許活不了太久,但他想讓妹妹好好活著。
曹昧正在一天天長大,將來一定會出落成美麗的女人。曹壽幾乎沒有讀過書,沒有一技之長,見識自然也淺薄。他能夠想到的妹妹的出路,就是被包裝得漂漂亮亮,嫁給有錢人,一輩子吃穿不愁。
但包裝也需要錢,他們沒有錢。
從小,他就被孤兒院院長灌輸那些不正當的生財方式,他接觸得最多的是無父無母的孩子。他最是懂得,沒有父母的孩子是最孤單的,他們要是丟失了,沒有父母的眼淚和催促,尋找他們的人都不會盡心盡責。
他將算盤打到了這些和他同病相憐的孩子身上,他來自孤兒院,他要回到孤兒院和福利院,讓這些可憐的孩子成為妹妹飛上枝頭的養分。
在十八歲的時候,他開始了拐賣孤兒的計劃。起初,他選擇的是條件特別差的福利院,這些福利院維持起來很困難,幾乎沒有安保能力,每年卻仍有人將孩子往裡面送。多一張嘴,就多一份負擔,少一張嘴,對福利院來說反而是幸事。
曹壽偷偷帶走孩子,將他們賣給人販子。福利院沒有因為丟失孩子而報警。他的膽子逐漸大起來,繼續偷小孩。有一次,他以為自己被發現了,但福利院的老師只是看了他一眼,仿佛根本不知道他就是那個來偷孩子的人。
他明白這是一件雙贏的事,更加肆無忌憚,遊走在函省各個條件差的福利院,甚至和部分老師達成了默契。
三年中,被他偷走的小孩越來越多,這些小孩不是每一個都能馬上出手,而他的業務逐漸改變,不止是賣小孩,還賣器官。這樣一來,他就需要一個固定的場所,來藏住這些小孩。
他選中了洛城一座西洋老樓,老樓里有一些義務幫助窮人的志願者,為首的是一位老人。他對老人說,這些孩子都是可憐的黑戶,找不到住處,他正在努力給他們辦戶口,希望能夠暫時住在老樓。
老人是個大善人,相信了他的話,將老樓騰出來接待這些孩子。然而曹壽一不做二不休,為了保密,在入住後不久,就將老人和志願者殺害了,並且以需要修繕為由,將老樓封鎖起來。
起初警方未能關注到曹壽,根本原因是沒有人為失蹤的小孩報警。假如曹壽只是想賣幾個小孩,用換來的錢給曹昧謀一條出路,可能警方無法追蹤到他。
但在嘗到甜頭後,他早已忘了拐賣小孩的初衷,賺錢竟然如此容易,而他一個殘疾這般輕鬆地掌握了別人的命運!他的胃口越來越大,偏遠窮困的福利院偷完了,他的視線轉向那些管理完善的福利院,甚至是託兒所。洛城市局短時間內接到多起報警,經過前期排查,終於挖到了曹壽這條線,以及關門三個多月的西洋老樓。
那時陳爭已經是刑偵支隊的明星,從函省警察學院回來不久,很多目光聚焦在他身上,有人盼望他再放異彩,有人祈禱他摔個跟頭。他不眠不休,幹勁非常足,親自抓捕了和曹壽合作的人販子,解救十多名在人販子手上的小孩。
曹壽和曹昧這對兄妹已經窮途末路,刑警和特警都已趕到西洋老樓,他們只剩下束手就擒的份。按照過去的案例,人販子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主動出來認罪,但陳爭在研究曹壽這個人的成長經歷時,判斷此人心理極其陰暗,很可能和警方來一個魚死網破。老樓非常老舊,電路有很大的問題,並且內部堆積著不少易燃物。陳爭將自己代入曹壽,猜測他有可能故意放火。
老樓被燒倒是小事,但被困於裡面的孩子怎麼辦?如果孩子被燒死,刑偵支隊難辭其咎。陳爭立即向霍平豐請求消防支援,正是他這預判給救援爭取到彌足可貴的時間——曹壽放火時,消防中隊已經趕到老樓。
老樓里有二十多個小孩,其中七人被關在地下室,地下室的火很難撲滅,陳爭身先士卒,率隊營救。
救援過程中,陳爭看到老人和志願者被燒焦的屍體,風聲在火焰中猶如嗚咽,是他們的嚎哭。
所有小孩都被救出來,只剩下曹壽。
外界並不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麼,鳴寒查閱的案卷也沒有記載。
陳爭當時和曹壽隔著一塊即將坍塌的橫樑,陳爭向曹壽伸出手,如果曹壽想活下來,一定能夠得救。他卻只是慘笑著看向陳爭,墜落的燃燒物打在他的身上,他的半張臉都被燒融化了。
他忽然坐下,用嘶啞的嗓音對陳爭說:「陳警官,其實我小時候見過你。」
他對曹壽完全沒有印象,想的只有如何將這人救下來,曹壽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但不能死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