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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初入關那會兒,宗室們也困難,朝廷便默許了他們從戶部借銀子補貼家用,這麼多年來,也從未曾叫他們歸還過。
這兩年胤礽學習戶部事務的時候,曾經仔細統計過欠款的記錄,康熙本覺得如今國庫豐盈,也沒必要跟自家親戚追討這點錢,便放在一邊沒管。
如今聽胤褆仔細說起宗室們如何奢靡的細節,比如一頓飯要吃幾百條魚,因為只吃魚臉上那一口,再比如一身衣裳決不能在外人面前穿兩次之類的,讓他也有些開了眼了。
他家皇貴妃一身蜀錦穿了一季尚且捨不得丟,說要留著明年繼續穿,他家太子每季也不許人多做衣裳,說自己個子長得快,做多了浪費,他自己吃魚還夾幾口魚肚子呢,憑什麼外面那些個吃白飯的敢如此奢靡?
既然家裡富庶至此,那就不該拖著朝廷的欠款不還,國庫再豐盈,也不會嫌銀子少,收回來的欠款拿去賑濟災民,也比便宜了那些人強!
胤礽聽說了胤褆跑去清收欠款後,忍不住笑了。
胤禛不解,問道:「太子哥哥,你是覺得大哥這差事不好做嗎?」
胤礽搖頭:「不,我是覺得咱們阿瑪當真是個極好的阿瑪。」
說一千道一萬,康熙這麼做的本來目的,都是為了替兒子出口氣罷了。
他嘴裡時常嫌棄胤褆魯直,父子倆經常鬧得雞飛狗跳,但胤褆真受了委屈,最心疼的還不是康熙?
如此也好,這收欠款的活兒叫胤褆幹了,以後想必朝廷官員也不敢再隨意借錢,他家小四也不必為了那些欠款勞碌半生了。
第164章
康熙二十五年註定是一個多事之秋。
尚未入夏之時,大公主就拜別了親人,踏上了去漠北聯姻之路。
前去送嫁的是恭親王常寧,大公主的親阿瑪,也算是全了他們的父女之情。
大公主離京之時,身邊除了送嫁的隊伍之外,還跟著三千親衛軍,另有一支全副武裝的火1槍營藏匿其中,為外人所不知。
這支火槍營是胤礽親自裝配的,給的全都是如今最先進的火1槍,護軍統領達春出身赫舍里氏,曾在胤礽身邊做過侍衛,是他信得過的人。
這三千親衛軍看似人數不算多,但其火力卻足以與土謝圖汗部抗衡,是胤礽給大公主的「保命牌」,若非必要,輕易不會動用。
一旦到了要用火1槍來解決問題的程度,就說明土謝圖汗部已經徹底與大清離心,那麼大清也就不必再講什麼道義,屆時踏入漠北蒙古的就不止是火1槍營,而是真正的火炮了。
與大公主同行的,還有承郡王蘊端,同樣帶著一支護軍前往鄂羅斯與索菲亞公主完婚,只是這支護軍只有大公主十分之一之數。
蘊端與常寧並肩同騎,路上閒聊時不由得感慨羨慕康熙對大公主的疼愛。
常寧嗤笑:「得了吧,皇上倒是想給你幾萬兵馬,你帶的進鄂羅斯嗎?小子,你可搞清楚了,你是去聯姻的,不是去攻打鄂羅斯!」
蘊端垂下眼眸,俊逸的臉龐在夕陽的餘暉下熠熠生輝,就連常寧這大老爺們都看呆了。
自從確定了聯姻後,蘊端表面上在宮裡學習禮節,其實暗中在熟悉情報工作,以及一些獲取情報能用得到的辦法。
他這張臉,便是接近鄂羅斯貴族的利器,故而宮裡的嬤嬤們教了他許多保養之道,又叫他練習各種神態,數月下來,他的相貌分明沒有變化,看起來卻比進宮之前俊美很多,眼角眉梢的風流韻致,更是會在不經意間讓人著迷。
「我說,以前怎麼沒看出來你小子長得這麼俊呢?」
常寧感慨道,「就憑你這相貌能拖到這個年紀還沒定親,可見你在安王府也是真不受待見啊。」
蘊端淺笑,微微上揚的眼角帶著幾分張揚,又好似毫無防備的小動物。
「我額娘是漢女,自是配不上安親王府,啊,不,如今只是安郡王府了,好在皇上垂憐,在京中為我另賜下了王府,讓我額娘和弟妹能衣食無憂,我才能心無牽掛。」
他的語氣裡帶著嘲諷,卻不會叫聽者覺得突兀,反而好像被他嘲諷幾句,都會渾身舒坦一般。
常寧撥浪撥浪腦袋,叫自己清醒一點,然後咽了咽口水,隨便找了個藉口溜了——
媽耶,真嚇人!
這小子到了鄂羅斯還不得將那些紅毛女人都迷死?
皇上真厲害,怎麼就能在宗室里扒拉出這麼一個人物來!
幸好這小子去了鄂羅斯,這要是留在京城裡,指定是個禍害!
常寧有些神經兮兮的跑去陪閨女,然後他就發現,他家閨女既沒有公主和親的哀傷,也沒有新嫁娘的羞怯,正壓著她那小額駙讀書呢。
可憐的敦多布多爾濟自幼被敬安公主護在身後嬌寵著長大,原本是個不諳世事的小台吉,進京還不到一年的時間,不但被逼著學會了騎馬射箭,還被大公主壓著背書,如今雖說不上學問多好,至少滿蒙漢三語都通了,不會再像之前一樣,被人用漢話當面嘲諷還傻呵呵的拱手道謝。
現在大公主正叫敦多布多爾濟看她謄抄的關於漠北的情況,叫他挑出跟他所知不一樣的地方仔細說給她聽。
常寧掀開車簾探頭進來的時候,就看到自己閨女手裡拿著一把戒尺,正一臉不悅的看著敦多布,而敦多布小心翼翼的將手攤在大公主面前,手心微紅,一看就是剛挨了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