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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鴻禧還是不解,氣急道:「盟主,你莫不是失心瘋了,在說什麼混帳話?我們如此信任你,你便是這樣對待我們的?你把大伙兒強拘在留身谷,究竟想做什麼?!」
李不屈沒有說話,但他身邊的另一個替他開口了。
「宋公子,何必如此生氣?我等不過是想要幾位的一句承諾罷了。李盟主所做一切,皆是為了天下蒼生,實在是一等一的大好事,合該鼓勵才是。」
這聲音低啞柔和,男女莫辨,像一陣清風吹過山間,令人心曠神怡。
說話的是一個眉目清秀至極的男人,面孔年輕,肌膚細膩光滑,白皙而柔軟的皮肉貼合骨骼,含笑的唇角帶著溫柔之意,一雙春水般的眸子流淌著淺淺流光。
宋鴻禧一怔之後便是大驚,他壓根沒有注意到,李不屈的身邊居然還有這樣的一個人。
對方是何時來的?又是什麼時候開口的?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此等武功,絕不比李不屈低,如此絕世高手,竟然一直站在李不屈的身邊?
宋鴻禧的喉頭哽住了:「承諾?什麼意思?你又是什麼人?」
第70章
那清秀的男人微微一笑, 唇角泛起的笑意,也仿佛一陣沁人心脾的暖風,叫人見了, 心中升不起半點牴觸厭煩之心:
「是咱家沒有說清楚——在座各位,交出自家門派最重要的武功秘籍,向天子之劍承諾, 日後定會跟從朝廷,寫下血書, 按下指印,絕不做多餘之事,日後對朝廷俯首稱臣, 便什麼都不必害怕。」
「咱家」?眼前的男人,居然是一個太監?!
眾人譁然, 看著清秀的男人從腰間取下一把簡素而樸實的長劍,劍收在鞘里,周身雕琢著一條盤繞的巨龍,鱗爪清晰可見,腳踩祥雲,栩栩如生, 正是天子劍。
據說,若有人手持此劍,可以先斬後奏,旁人若是見了它,便等同於見到天子。
「瞧咱家看見諸位江湖豪傑, 欣喜得都忘了自我介紹——我姓劉, 諸位叫我劉公公便是,咱家一直跟著秦王殿下, 不怎麼出來見人。」
劉公公笑吟吟道,「還望大伙兒給秦王殿下一個面子,好好地簽字畫押,不要起什麼爭端,畢竟在座各位哪一個丟了性命,都是大大的壞事呀。」
秦王!又是一個令人震撼的稱謂!
宋鴻禧咬緊牙關,怒道:「簽字畫押?朝廷何時這般仁善了?怎麼不發揮先前對朝國的威風,直接打上門去,不服者死,竟然還這般惺惺作態,不覺得惹人笑話麼?!」
朝國是當今朝廷的藩屬國,坐落在一個彈丸小島,因朝貢時對大齊的稱呼有些疏漏,被抓住錯處,出兵討伐,打得屁滾尿流,連著求饒投降七次,國王與王子自殺請罪,才被大齊勉強寬赦。
劉公公笑呵呵的,沒有半點發火模樣,仍然柔聲細語:「宋掌門這話說得,朝廷辦事,自然要師出有名。哪怕要踏碎各位的門派,也得堂堂正正、有理有據理,免得叫天下人說嘴呀。」
秦英華冷眼看著:「按照劉公公所說,我們若是簽字畫押,留下本門秘籍,便算作朝廷的下屬,日後事事都要聽從朝廷。若是不簽,便是謀反叛亂,朝廷可以以此為藉口,直接帶兵打上門派,誅殺所有反抗之人?」
劉公公微笑:「劍尊說話好生難聽,這世間萬物都是天子所有,各位也都是天子的子民,既然大伙兒本是一家人,何必要分個上下高低、你死我活呢?」
朝廷的意思很明確,各大門派,要麼做朝廷的狗,要麼被朝廷殺了吃肉。霸道,強硬,狠辣,直白,坦蕩……這便是朝廷的作風!
秦英華閉上眼,緩緩出了口氣:「既然劉公公都把在下的母親捏在了手裡,想必已經有人手藏在點霜閣周圍,既如此,點霜閣願意以朝廷為尊。」
劉公公欣慰讚嘆:「劍尊果真愛國愛家,實在是在座諸位的榜樣,如此英豪氣概,實在叫人佩服!」
劉公公擺擺手,一個手持弩箭的人便從懷中取出紙筆,走向秦英華。
秦英華腳下一踏,從竹椅子上輕飄飄落下,先簽字,再咬破手指,用鮮血畫押,最後默抄獨門秘籍,神情沉靜如水,全無屈辱之態。
在她看來,一時的低頭並不代表一世的低頭,作為矗立江湖百餘年的大門派,點霜閣底蘊深厚,而這個世界上,從沒有萬世的朝廷。
此刻朝廷強勢,天子英明,海晏河清,百姓生活富饒,沒有天災作祟,點霜閣低頭不算什麼。只要蟄伏靜候,等待朝廷逐漸走入下風,天子昏庸懦弱,那時再掀桌子,才有十足的把握!
秦英華已經低頭,宋鴻禧卻愈發憤怒:「紫霄閣絕不做朝廷鷹犬!你大可直接殺了我!」
劉公公沒有理睬宋鴻禧的話,拿起秦英華的簽字畫押、獨門秘籍仔細查看,確認無誤,才喜笑顏開,柔聲道:「劍尊何等英明,實在做了個最正確的決定。至於宋掌門嘛……既然你執意如此,便請你去死吧。」
劉公公的「死」字仍說得輕柔婉約,仿佛情人間的耳語,但字音未落,身影忽而消失,同一時間,宋鴻禧悶哼一聲,朝右側撲出,一條手臂已從肩膀上齊根斷裂,鮮血狂涌!
眾人皆是大驚失色,沒有任何人看清劉公公的動作,只瞧見手臂掉落,仿佛那是被清風拂過,風便化作了刀,無情地帶出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