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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主,這裡的集市已經結束了,我們什麼時候啟程?”
年老的鼓手從還是一個孩子時就在樂團中生活,和團主算得上是朋友,也或許是團主唯一的朋友,對他,團主極少表現出吝嗇和狡詐的一面。再唯利是圖的人,也需要朋友。
“先等等。”樂團團主坐在毯子上,在羊皮卷上計算這段時間的收入,“等到商民將這裡的消息傳開,就是我們大把賺錢時候。隆里斯,不如趁著這段時間到外邊走走,你不是一直想見大巫嗎?聽說大巫也會逛集市,說不定有機會見到。”
雖然城中的大部分地方他們都不被允許靠近,但城外的綠洲和尚未結束的攤位上仍有不少好東西。例如珍貴的白麥,可以保存很久的果子,極其難得蜂蜜,漂亮的駝毯。每天在神殿上空都會聚集大量的鳥群,在大陸的其他城邦,根本看不到這樣的景色。
這裡是普蘭城主的領土,神殿中供奉著天神,居住著能聆聽天神之音的神諭者。
這一切,都是天神的恩賜。
鼓手拍了一下鼓面,明白了團主的意思,接受了他的建議。
離開營地,老邁的鼓手沿著流淌在城內的河流走著,不時能看到或頂或提著水罐的姑娘,她們穿著色彩花紋各異的長裙,漂亮的頭巾遮住了面容,只露出一雙雙美麗的眼睛。
風吹過水麵,一片巴掌大的葉子落在水中,打著漩,模糊了水中的剪影,只餘下水邊清脆的笑聲。
遠處傳來牧人們悠長的號角聲,鼓手停住腳步,曾經,他也和家人一起過著遊牧生活,父親,母親,兄長,年幼的弟妹。他的部族並不強大,生活也很艱難,孩子們卻很快樂,抱著羊羔,追著牛犢,在記憶中留下最寶貴的時光和父親的教導。
“我們的部族傳承自帝國時代,我們的祖先曾是宮廷里的樂手,為帝王和大巫演奏。我們族裡的姑娘也曾被選為巫女,在神殿中侍奉大巫……”
“是歐提拉姆斯神殿嗎?”
“不。”
每當這時,父親的神情就會變得十分複雜,複雜中帶著仇恨與幾許落寞,“是在古老的的巫之城,阿莫西人只侍奉真正的大巫,屬於亞蘭的大巫。”
年幼的隆里斯聽不懂父親話中的深意,也不明白為何父親會帶著族人遠遠離開效忠於歐提拉姆斯神殿的城邦和部族。直到那一天,他們在大漠深處遇到了襲擊,不是沙漠強盜,而是其他部族,為首的是一名強大部族的巫女,她下令將自己的族人全部殺死,連女人和孩子都不放過。
父親兄長戰鬥到最後一刻,臨死前仍護衛著其他的族人。
母親餵他和年幼的弟妹喝下了毒藥,笑容中滿是慈愛和哀傷。
“阿莫西人永遠忠誠於亞蘭大巫!歐提拉姆斯神殿是可恥的背叛者!”
身體開始抽搐,呼吸變得困難,隆里斯張大嘴,緊緊抓住自己的喉嚨,耳中只能聽到父親的怒吼。
母親的淚滴落在臉頰,很熱……隆里斯嘴角流出了鮮血,在痛苦中閉上了雙眼……
再醒來時,他發現自己正趴在駱駝背上,視線不停的晃動,胃裡火燒火燎的疼痛。
“你醒了啊?”
陌生的聲音傳來,他費力的睜開雙眼,看到了一張同樣年幼的面孔,和包裹在他頭上的鮮艷布料。
“傑拉大叔說你醒了就能活下去,他那裡還有草藥,你不會死了!”
這是一個樂團,常年行走在各城之間,他們看到遭遇襲擊的部族營地,救了喝下毒藥卻一息尚存的隆里斯,他的家人和族人卻長眠在了染血的黃沙之下。
駝隊很長,每一頭駱駝都踩著頭駝的足跡前行,抱著弦琴的樂手奏出略顯枯燥的單音,唱出流傳千年的古老歌謠。
“……水草豐茂,牛羊成群……姑娘們唱著動聽的歌曲,勇士高舉雪亮的長刀……亞蘭的子民,誠心的向天神祈禱,請求天神賜福……”
歌謠聲中帶著懷念與蒼涼,駝鈴聲也融入了弦琴的曲調,在歌聲中,他喝下了苦澀的湯藥,閉上雙眼,痛苦的記憶漸漸遠離。
這是多久之前的記憶,五十年,六十年,還是更久?
蒼老的鼓手用力挺直微駝的背,枯瘦的手掌拍在了從不離身的皮鼓上。
很久以前,他不明白父親的話,也不明白為什麼要在荒涼的大漠中不斷遷徙,為什麼部族會遭到滅頂之災,為什麼……
時至今日才行然大悟。他們是阿莫西的子孫,是侍奉帝王,忠誠於大巫的部族血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