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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可以進山當野人。”

    “山里都是猛獸,他們試過一次,差點成了芒克蛇的點心。”

    “他們到底做了什麼事情,讓這個大公如此怨恨?”

    “他們把武器賣給了矮人的敵對種族,而且還逃稅。”

    喬桑和莫斯比一直沒有出聲,可等羅德說出這句話時,立刻大聲辯白:“我們不知道那個傢伙竟然是魔族!就算是大公本人,也不可能一眼就認為偽裝過的魔族!”

    “但你們逃稅是不爭的事實吧?”

    兩個矮人立刻沒聲了,不甘心的嘀咕了一句:“只是今年而已,以前都是交了稅的……”

    宋默托著下巴想了一會,他總覺得這個大公追殺兩個矮人的原因,似乎逃稅才占了大頭。搖搖頭,他怎麼能以己度人人?不好,這太不好了。

    不過給他弄來這麼兩個傢伙……宋默看了羅德一眼,默默從用裝著金幣的袋子裡,取出了一部分,曰:保護費。

    羅德已經不打算同宋默講理了,因為他壓根就不講道理。但有些事情他必須提前說清楚,“領主大人,我已經盡力了,除了像這對兄弟一樣,犯了事走投無路的,不會有任何人願意到您這裡來的。”

    宋默知道羅德說的不是藉口,這的確是個問題。

    要想發展,他就必須增加領地的人口。偉人說過,人多力量大。勞動力,武裝力量,哪裡不需要人?如果正規途逕行不通,他就只能直接去搶了。

    遠了不行,變數太多。近了也容易出問題,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

    下手對象太強大不行,自己這幾十號人,不夠人家塞牙縫。太弱了也難有油水可撈。宋默想搶的是人,跟他一起去幹活的領民,想要的卻是金幣和糧食。算來算去,只有奇薩王國,符合所有的條件。他們從老胡里安手裡搶走的土地,是最好的下手目標。那裡的領民幾乎都是昂里斯人,駐守的軍隊和新任領主,肯定大肆搜刮過占領區的財富,絕對是不折不扣的肥羊……

    這票生意,可以做。

    宋默一邊想,一邊嘿嘿笑出了聲音,羅德和矮人兄弟都被他笑得後背發涼。

    最終,羅德還是鼓起了勇氣,對宋默說道:“領主大人,我把人給你送來了,你是不是應該把弓弩給我了?”

    “當然。”

    宋默示意強森將帶來的單發弓弩和箭匣一起交給了羅德。在熱武器還沒做出來之前,連發弓弩是宋默保命的本錢,一具都不能外流。無論誰想要,打死宋默都不會鬆口。

    這具單發弓弩比連發弓弩略小,更適合矮人使用。除了不能連發,射速稍慢之外,威力並不差多少。

    羅德接過弓弩,走到遠處試射了一下。宋默已經做好了和羅德唇槍舌劍的準備,羅德卻滿臉興奮的跑回來,對宋默說道:“這真是個寶貝!威力竟然這麼大!誰再敢找我的麻煩,劈不死他,也能射死他!”

    看著羅德興奮的樣子,宋默突然想起一件事,他好像,從來沒在這個矮人面前真正使用過弓弩,頂多用來威脅一下。

    鬧了半天,原來人家根本就不在乎是單發還是連發。

    虧他還覺得自己有些不地道,良心上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譴責……

    不過,強盜的良心是個什麼概念,還有待商榷。

    陷入興奮中的羅德沒有注意到某個披著貴族皮的強盜在想什麼,仍在滔滔不絕:“您放心,第三批礦石我一定準時送到!答應您的事情,我也一定想方設法為您把人數湊齊了!違法抗稅的,反抗貴族造反失敗的,反對光明教會被教會騎士追殺的,只要您不嫌棄,我都能給您弄來。”

    羅德一句一句如數家珍,宋默卻怎麼聽怎麼不對勁。

    難不成,羅德要給他送一群反封建反迷信反壓迫的鬥士來嗎?

    他好歹也是個封建地主階級吧?雖然窮了點……

    26、第二十六章 …

    喬桑和莫斯比因為向魔族販賣武器和逃稅被矮人世界放逐追殺,走投無路之下投奔了格里蘭。剛開始,兄弟倆只是抱著暫且找個地方安身的念頭,但在宋默笑眯眯的向他們展示了一把木質的步槍,並且給他們看了這支步槍的圖紙之後,喬桑和莫斯比不淡定了。知道宋默還有更多同類武器的圖紙後,喬桑和莫斯比毫不猶豫的和宋默簽下了為期十年的工作契約。

    在契約期間,宋默為矮人兄弟提供庇護和食物。兄弟倆需要按照宋默提供的圖紙,為他製作兵器。在契約結束後,他們必須對在格里蘭發生的一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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