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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統計出來了嗎?”
“都在這裡了,領主大人。”老約翰把記錄每次收穫量的冊子交給宋默,擔心的說道:“還是讓哈洛德來給您看看吧?”
“不用,沒那麼嬌貴。”宋默擺擺手,看清冊子上的數字,只覺得嘴角又開始疼了。整整五畝稻田,二十畝玉米田,收穫還不到預期的一半!
“管家,你確定這個數字正確嗎?”
“我親自帶人統計的。”老約翰頓了頓,接著說道:“收穫的稻穀和玉米都送進了倉庫,那些堆在地上的東西怎麼辦?”
“那個啊,”宋默咧咧嘴,“讓大家拿袋子都收起來,只收上面一層,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當肥料吧。”
“收起來做什麼?”
“吃啊。”宋默看了老約翰一眼,“說起來,米花很好吃的,沾點糖,或者沾點蜂蜜,平時當零嘴,餓了也能當點心。”說到這裡,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麼沒想到,喬比斯來信說店鋪里的點心告罄,可以把這些米花給他送過去。”
“領主大人,您確定這東西好吃嗎?”
“確定。不信你先去弄點來嘗嘗。”
宋默乾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
虧得自己種的是旱稻,要是水稻,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
看著那厚厚一層,雲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顧嘴角的疼痛,親自召集領民拿著乾淨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來。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經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塊丟進嘴裡,沒有添加劑,純天然食品,帶著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沒有糖,沒有蜂蜜,味道依舊好得讓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嘗嘗。”宋默讓其餘人把口袋紮緊,將自己收的半袋子打開,遞到眾人面前,“別愣著,嘗嘗,真的好吃。”
格里蘭人對吃一向是情有獨鍾,聽到宋默的話,三三兩兩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將袋子裡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緊接著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裡的,還意猶未盡。
“好吃吧?”
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見食髓知味的領民們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來,連忙阻止道:“那些髒掉了,不要收了。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種,不愁沒得吃。”
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進了倉庫,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籌。就連不太喜歡甜食的老約翰,也吃了不少。
“傑森,你帶人將這些給喬比斯他們送去。告訴他,這種食物只有格里蘭才能出產,定價方面,按照我信上寫的,上下不能浮動太多,他知道該怎麼做。”
“是。”
“另外再給加蘭德和羅德送消息,幾千斤,只靠咱們的幾家店鋪肯定不行,這個不耐保存,時間長了,口感會差很多。”
“遵命,領主大人。”
傑森領命,和二十個男人,趕著十多輛馬車離開了。拉車的馬,各個膘肥體壯,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隊,也很難找出這麼好的馬來。
格里蘭現在不缺勞動力也不缺馬。之前從戰場帶回來的戰馬,加上從西北行省官員手裡刮來的,再加上黑離開時留下的,滿打滿算,格里蘭現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馬。
之前宋默想用這些馬組建自己的騎兵隊伍,後來想想,覺得這想法不切實際。別的不說,只說騎術,就算自己的隊伍有了馬槍,還有馬刀,依舊不是那些長年累月騎在馬上的騎士的對手。
地盤夠硬,裝備齊全,奈何駕駛技術糟爛,悍馬也只能開出QQ的速度,更不用說到公路上去飆一飆了,壓根只有吃灰的份。
訓練半吊子騎兵,還不如老老實實的發展步兵。用熱武器武裝起來的步兵,絕對不必拿著長槍舉著長劍的騎兵差。哈洛德訓練出來的大兵,也證實了宋默這一決定的正確性。
步槍,手榴彈,迫擊炮,重炮,搭配起來,騎兵衝上來只有被轟被突突的份。喬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機關槍,馬克沁的圖紙已經交到了兩個矮人手裡,宋默相信,不出一個月,馬克沁就能閃亮登場。有了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蘭這一畝三分地當螃蟹,橫著走了。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過來也只有挨揍的份。
至於黑炎那樣的……宋默表示,不是一個級別的,暫時還打不到一塊去。當然前提是這個大肚子龍別突發奇想的又來他領地耍流氓。不過他們現在是合作關係,這個可能性,應該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