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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鳳明禮鳳明義只有交際權,而無決定權。明湛的心情稍微好過了些。
“我的意思是,這印最好不要用。這是在帝都,上面兒有皇上。我們鎮南王府對於朝政向來從不加以干涉,對於帝都世家也只有面兒上交情,素不深交。鎮南王府是本朝第一王府,我是皇上的胞弟,所以如果非事態緊急,不要用,最好等我的決定,你對帝都並沒有太深刻的了解。”鳳景南道。
明湛點了點頭。
“待你大婚後,我會命明禮明義回雲南,這裡就交給你。”鳳景南誠意十足,當他發現已經無法掌控明湛時,便已想過,退一步。昨晚,魏寧一翻話讓他最終下定了決心。他想節制明湛都困難,何況明禮。真是如魏寧所言,逼急了明湛,明湛固可一死,可像明湛這樣有才能的人,臨死前以性命為籌碼所做的衝撞與引發的後果,饒是鳳景南也不願多去想像。再者,虎毒不食子,他不大喜歡明湛,卻也從未想過要明湛去死。
可反過來想,如果兄弟兩個配合的好,明湛於帝都執權對明禮也是大有好處的。甚至明湛的強勢可以穩固鎮南王府的地位。
此刻,明湛終於露出一個心滿意足的微笑。
他現在當然沒有辦法把明禮明義趕回雲南,甚至朱子政有一點兒說的對,他在宮裡,萬事不便,他原來只想著能從鳳景南手裡得到帝都一部分人手兒便可。他與鳳景南一無感情二無交情,鳳景南當然不可能貿貿然將帝都的權利交到他的手裡。
沒想到,鳳景南竟有如此決心。
鳳景南的確魄力不小,只要給他一條生路,他是不願和鳳景南翻臉的。血緣是無法抹滅的東西,鎮南王府已經在了,鎮南王府如果出事,削藩什麼的,他又能討到什麼好?或許鳳景乾會出於臉面讓他活著,成為帝王仁慈的一個象徵。
可如果始終如在石榴院一般,身邊有無數雙眼睛監視,行止不可踏錯半步,如履薄冰,性命只在別人一念之間。手中沒有半分依恃,任人魚肉。
這樣活著,又有什麼意思?
他在鳳景南心中的地位是不及鳳明禮的,可是他要讓鳳景南明白,誰才是大勢所趨?
明湛寫道,“我明白。”
短短三字,明湛已深諳政治用語的無限延伸性與多種解讀性。
明白,你明白什麼?明白本王的一番苦心?還是明白了你的權柄?
你他娘的就不能給本王一句準話兒麼?
以往都是鳳景南用這種含糊的說辭對待下屬,今日已是三十年河東,感同身受時,只有滿腔惱怒,直覺的明湛這小子太過jian滑不老實。
不得已,鳳景南只好親自開口說清楚,“兄弟之間要好好相處,我不希望聽到你們之間有什麼失顏面的事情發生。”
明湛點頭,寫道,“我從不主動招惹誰?”
“明湛,我希望你能以大局為重。你不招惹誰,那麼如果被招惹,是不是就要喊打喊殺,失盡體統?”
想了想,明湛寫道,“這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如果有人招惹我,我儘量以和平的方式解決。”
鳳景南稍稍滿意,咳了一聲,說道,“照顧好自己。”
明湛一驚,看向鳳景南的眼光好像在看外星人,鳳景南這是在關心自己麼?
鳳景南也倍覺尷尬,這種話如果讓他對明禮明義說,再自然不過,那倆人定是一臉感激欣喜。到明湛這兒,變成了張著嘴瞪著眼的蠢相,真……真是……
一息之間,鳳景南已恢復往日優雅,起身,從容離去。
我靠,鳳景南不會發燒了吧。明湛想。
第49章 狹隘
鳳景南走後,明湛重回到石榴小院兒,不緊不慢的生活。
魏寧則繼續做著明湛的樂理先生,如今明湛笛子吹的不錯,魏寧打算教明湛彈古琴。
明湛不樂意學那個,魏寧把自己家裡珍藏的大聖遺音抱來給明湛賞鑒。他發現了,這小子相當貪財,跟他一講這琴如何如何珍貴無匹,如何千金不換,頓時便有了興致。
魏寧將自己的寶貝擱一旁,整個顯擺過程摸都沒讓明湛摸一下,然後便遠遠的收好。隨手再取出一張稍小的帶著清漆味兒的七弦琴,溫聲道,“你先學這個,等學好了這個,再讓你彈大聖遺音。”
明湛雖不大滿意,卻非不知好歹,勉勉強強的點了個腦袋。
魏寧認為明湛在樂理方面很有靈性,是那種觸類旁通的靈氣,許多人彈一輩子琴都是匠氣十足、邯鄲學步,可明湛哪怕剛開始練習,樂曲里的喜怒哀愁便可以隨著高高低低的琴聲瀰漫開來。
他的技巧並不如何高明,獨這份天資實在令人感嘆。
琴如其人。明湛雖口不能言,其內心卻不知如何瑰麗多姿。
明湛其實不介意學一些才藝,琴棋書畫,什麼都好,反正他事情很少。如今連太后都少找他茬兒,誰見他都躲著走,連鳳明禮鳳明義也不知道是怎麼商量的,輕易不肯露面兒。
搞的明湛真是……他娘的……寂寞如雪啊。
他叮叮咚咚漫不經心的彈了兩首曲子,就縮回了手,跑到一邊兒的火盆前去烤火兒,太冷了,不知不覺冬天已經到來。
抽抽鼻子,紅薯的香味兒很甜。
魏寧很喜歡吃紅薯,不過這種東西難登大雅之堂,因畝產高,為窮人所喜愛。尤其是放到炭盆上烤來吃,香軟甜糯,為魏寧所鍾愛。
魏寧掰了一半遞給明湛,“少吃些,聽明月說你天天吃,大便干。”
若不是香香甜甜的紅薯還在冒著噴香兒的熱氣,引人食慾,明湛差點兒直接拍到魏寧臉上。他,他也喜歡吃這個,小廚房有心討主子的歡喜,蒸的、煮的、油炸的、烤的、烘成紅薯干,變著法兒的給明湛收拾了來吃,明湛連吃了三天,結果吃成便秘,在馬桶上坐了小半個時辰,後頭的小jú花兒還受了些傷,才便了出來。
請御醫開了幾副通便的湯藥才好了,哪知明月這個大嘴巴給唧咕出來,正巧給魏寧聽個正著。今兒剛拿到烤紅薯就先噁心明湛一番。
自從魏寧敲邊打鼓的幫了明湛一個小忙,助明湛得到了帝都權鑒,狼狽為jian的兩個傢伙心照不宣,交情更近了一步,魏寧閒了便會來石榴院逛一圈兒魏寧認為明湛野心勃勃,如今明湛龍遇淺灘,正是交好的機會,反正,明湛若飛黃騰達,他們交情在先。若明湛野心夭折,對魏寧也沒啥損失。而且,他有一個便利,他是奉旨教明湛樂理。
所謂,近水樓台先得月。
不過說句心理話,魏寧還挺喜歡看明湛鬱悶時嘟起的嘴巴。
魏寧天生一張薄唇,常被人批判涼薄。不過,明湛就是那種粉粉肉肉的唇,圓圓的,嘟起來像小小的花朵一樣,可愛極了。
明湛吃東西的模樣也乖巧,一小口一小口的,偶爾還會舔嘴角,認真而珍惜,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捧著龍肝鳳膽呢,其實不過是不值一文的紅薯。
魏寧喜歡明湛這種態度,視線落在明湛側臉的細疤上,瞧了一會兒才說,“太醫的藥瞧著怎麼沒什麼效用似的。”
明湛伸手摸了摸,其實太醫的藥不錯,剛開始傷口痊癒後,只要颳風下雨陰天多雲什麼的便會發癢,比天氣預報都要靈光。如今已經沒什麼感覺了。
魏寧湊近細看,明湛的皮膚真是極好,像剛磨出的帶著熱氣的水豆腐,因為年紀小,還有細細的絨毛兒,故此,這道疤極是扎眼。魏寧深覺惋惜,摸了摸,問明湛,“還疼嗎?”
明湛白眼,這人不是傻了吧?都媽的結疤了,還問疼不疼。
“好了,這麼丑,還翻什麼白眼。”魏寧笑著捏捏明湛的臉,“怎麼覺得你又胖了。”
“冬天穿的多。”明湛在魏寧的掌心寫了一句,他不樂意別人說他胖。可能他就是容易發胖的體質,喝口涼水都要胖。
“要不要我教你劍術?聽說你早就不去校場學騎射了,每天練練劍也不錯的。”魏寧道,在他看來明湛胖就是因為不愛動彈的原因,而且一到冬天,連書都不樂意念,就喜歡天天裹在被窩兒里,懶豬一個。要命的是,明湛對於美食很有興趣,胃口極好,最最要命的是,明湛還不挑食,他基本上沒有不愛吃的東西。
這種品質,如果出生於貧民之家,父母肯定極省心,說這孩子好養活,不挑飯食。可偏偏明湛住在宮裡,要什麼有什麼,所以隨著明湛的漸漸長大,他的體型也好像氣吹一般,慢慢的福態起來。
鳳景乾每次看到明湛真會感嘆自己會養小孩兒,瞧把明湛養的多出息多水滑啊。
不過,上蒼總算給明湛留了一條活路,他開始發育,從內到外,個子也開始瘋長。據明湛刻在門框上的記號算起來,他一年竟然長高了十公分。
明湛已經十三歲。
他的個子拔高的很快,天生一雙長腿,以後也會逐漸長高,從遺傳學上講,鳳景南和衛穎嘉都身量不凡,明湛長成小矮子的機率還是很低的。可除了他不算矮的個子,明湛外表乏列可陳,還有些胖,要說丑也沒有多醜,就是很像——路人甲。
以至於魏寧想誇讚明湛時只能說,“明湛,你又長高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