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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低頭看了一眼手上的資料,點頭:“傳證人,時光。”
於是眾人順著法官和律師先生的視線,看見觀眾席最後排站起了一個俊美非凡的男人。
第140章 被告X告
時光也是才來不久,比居合志的出現還要晚上的一點。那個時候場面有些失控,所以他和樓湛進來的時候並沒有驚動任何人。
不過站在前面的律師先生卻看見了。
時光作為證人的資料早就已經遞上去了,不過因為不是主要證人,就算開庭當天不出庭作證也是可以的,只是人既然已經來了,肯定要說點什麼。
時光雖然已經習慣了面對鏡頭,但是在法庭上還是有些緊張的,他坐在證人席上籤保證書的時候甚至在手心裡摸到了一絲潮意,筆都有點拿不穩。
律師先生等他簽完,淺淺笑了一下:“謝謝。時光,你說這些歌是你的,有什麼證據嗎?”
時光想了想,說:“在去年拍攝電影《心痕》的時候,我在攝影棚唱了一段《半城煙雨》的改編版,並且已經上傳到了網上。隨後我的經紀人發現我有唱歌的天賦,就立刻幫我買下了《半城煙雨》的版權,有合同證明。隨後又從樂山老師那裡買了四首歌。只是因為改動的地方太多,這個合同就簽的比較晚,應該是在……十二月底了。”
“那個時候,凱旋的杜星華已經成功錄製並且上傳了這幾首抄襲的歌曲,你有……”
“我抗議!”洪濤舉手,“抄襲還沒定論,被告律師不能擅自決定。”
“抗議有效。”主審法官說。
律師先生也不惱,不疾不徐的再次開口:“請問,十二月底的時候,凱旋的杜星華已經成功錄製並且上傳了這幾首歌,你有什麼證據證明自己更早的得到這幾首歌呢?”
“因為需要練歌的原因,那段時間我經常出入樂山老師的音樂室,而且期間還去了天衡公司的錄音室幾次,時間應該分別在十月底和十一月初。”
“誰能夠證明?”
“錄音室的工作人員都可以證明,而且天衡公司的攝像機應該也有一些記錄。”
律師先生笑著走回被告席,拿出了新的證據,交給了審判長:“這是十月二十一號和十一月二號時光出入天衡公司的視屏錄像,以及當天在錄音室里的部分錄音文件。”
這些證據非常的重要,可以說一瞬間就洗清了樂山抄襲歌曲的嫌疑。
這接二連三的大逆轉,讓樂山的眼眶都紅了。
最後律師先生加重語氣,一字一頓的說道:“因此我代表我的當事人,當庭提出上訴,告凱旋公司毛明和歌手杜星華,有刻意抹黑我當事人嫌疑,並且事實抄襲當事人嘔心瀝血的四首歌曲,必須賠償我當事人事實傷害和名譽損失費969萬元。請法官大人予以立案!”
毛明的眼睛都瞪出來了!要不是洪濤壓著他,他得撲上去咬上一口!九百多萬!將近一千萬!他幾乎可以想像這場官司要是輸了,凱旋絕不會認帳,讓他扛這筆債,是要逼死他啊!
“同時。”律師先生頓了一下說,“同時我也代表時光,上訴凱旋公司惡意抹黑其聲譽的行為,結合我當事人的社會地位,賠償各類費用1654萬元。”
一……一千六……
毛明一口氣沒上來,差點暈過去。
洪濤本想掐醒他,可是轉念一想,如今的形勢確實對他們不利,如果毛明暈了,便可以休庭整理,只要給他時間,未必不能成功翻身。
可是不成想,毛明翻了幾秒鐘的白眼,呻吟一聲後竟然又幽幽醒了過來。
洪濤幾乎咬碎了後牙槽。
不過人既然沒暈,洪濤就只能硬著頭皮上,問了時光幾個問題,可惜因為這突如其來的證據讓他有些亂了陣腳,並沒有問出什麼花樣來,只能悻悻的回了座位。
法庭一時間陷入了一片沉默中。
至少大家都看出來了,無論是之前突然出庭作證的居合志,還是那之後新拿出來的證據,對凱旋這邊都是不利的,而且如果不是要走司法程序,單憑個人判斷的話,基本真相已經完全的浮出水面了。一些反感凱旋的記者都勾著嘴角笑了起來,坐等看一場大笑話。
主審法官等待片刻,說:“雙方律師,如果沒有問題要問,本庭就宣布休庭了。”這種當庭翻轉,被告變原告的,現在可就沒辦法審了,他也需要下來了重新整理資料,準備二審。
洪濤猶豫了一下,沒有開口,他確實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