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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身為聖君之女,她的一舉一動都有無數人盯著,就是開馬甲練分-身也很容易被人通過蛛絲馬跡拼湊出真相來,既然如此,那還不如不開。
畢竟她的身份,本來就是應該堂堂正正面對、接受各種挑戰的,可她一沒有選擇走無敵之道,二又從小就開始選擇蟄伏,理智還大過感性,遭遇生死危機時都無法讓她不顧一切,而是率先去思索能活下去的退路,這種情況下,她就更不應該開馬甲了。
得維持苟和堂堂正正的平衡點,不能讓性格缺陷成為自己未來的阻礙,而應該將它變成自己的又一優勢。
目前來說,嫏嬛覺得自己做得還是差強人意的。
確定人-皮沒有任何不服帖的地方後,嫏嬛收回了維持水鏡的真氣,水鏡頓時便猶如被潑出去的水一般砸在地上,身上的很多護身法寶在被江澄撿回來時都已經被收走了,所以嫏嬛現在也不用取下它們讓高人能更好的推算自己,直接抽出了千機傘中的長劍,轉身回了屋子中。
綠珠蹙著眉躺在地上,額角還因直接砸在地上出現了淤青,像是做了噩夢,臉上的表情還時而變幻著。
揮劍刺入綠珠的心臟,嫏嬛拿出化屍水正準備毀屍滅跡,卻見靈魂之火驀地跳了出來,張嘴朝綠珠咬去,嫏嬛輕扣眉心,目蘊神光,便見綠珠的靈魂缺失了一塊,變得更加渾噩起來。
嫏嬛眼皮一跳,據她所知,靈魂對修士來說雖然不是秘密,但也僅有少數幾個種族能讓靈魂為自己所用,比如虎族的倀鬼,而大多數人能廢物利用肉身,卻無法利用靈魂,因此他們斬草除根,通常都是粉碎靈魂,絕了對方轉世投胎的機會。
而修士隨著修為增長,大多也只能完全掌控自己的靈魂,至於對其他人,能不動聲色的篡改記憶便是極限,且這種方法,隨著對方修為漸長,還會被本人發現不對勁,進而脫離控制甦醒過來。
而像這火苗一樣直接啃食靈魂的,嫏嬛聞所未聞。
這世間並沒有以靈魂為食的種族,哪怕是魂族,也只能依靠修為製造出魂珠,平常吃食依然是物質界的東西,至於嫏嬛上輩子所了解的魔鬼之類專門吃靈魂的存在,九州大世界從來都沒有碰到過,存不存在都還是一個問題。
第120章
不知是不是錯覺,嫏嬛發現火苗吞噬完綠珠的靈魂後,看上去似乎壯大了一些,但以一個修士的眼力來說,不應該是看不出問題的,所以她用上了似乎這個模稜兩可的詞,因為單從表象上來看,她確實看不出問題來,但感覺上它是變大了。
嫏嬛想了想,也沒有在意,招手收起了火苗,轉身出了院子。
比起江澄來,綠珠其實並沒有做過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本性善良,遭遇值得同情,但救她脫離苦海安排好一切這種事,嫏嬛自認自己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想法。
與其如此,還不如一刀切。
殺戮也許解決不了問題,但它可以解決製造問題的人,本質上來說,跟醫者救人是沒有任何差別的,雖然看上去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但其實都是從根源上解決了問題。
所以在嫏嬛眼裡,殺人=救人。
至少綠珠死了之後,她不用再強行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可以得到真正的解脫。
當然,嫏嬛也不覺得這樣做是好事,說到底,這一切都是她強加給對方的看法,不過沒有關係,她並不在意這一點。
殺人嗶嗶賴賴,是為了讓自己心里好受點,不是真的為了別人著想。
走出院落,嫏嬛眼裡閃過淡淡的星輝,在她的視線里,整個江府都被一股淡淡的劫氣籠罩著,精通望氣的修士,很容易就能看出一個人乃至一個氣脈相連的府邸,究竟是善是惡。
因為普通人,是不會遮掩這些的。
如果不是江府有修士的話,嫏嬛毫不懷疑江府會成為魑魅魍魎之流最喜歡的地方,因為這里充滿了濁氣,甚至還有可能引來某些修的法門偏僻的魔修來此攝取某些普通修士不能吸收的東西修煉。
嫏嬛並不打算將所有人都殺光,雞犬不留這種斬草除根的方式自然最省力,但同時也會沾染上許多原本不需要沾染的罪孽,身為一個偷渡到九州的來客,她必須得保證自己身上的罪孽不能超出太多,因為她比旁人更容易吸引天地的注意力。
這並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嫏嬛才會望氣,去殺該殺之人,查閱了綠珠的記憶後,她自然不可能會漏殺忠僕,就算綠珠知道得不多有漏網之魚,之後去殺大夫人和江澄時,搜魂他們就是了。
她閒庭漫步般地走在江府中,衣袍纖塵不染,長劍亦無滴血在身,仿佛只是路過的客人,來時不曾帶來一物,走時亦不曾帶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只有主人家送給客人的禮物。
順著自己在儲物用品中留下的痕跡,嫏嬛先去找了自己身上遺失的東西,爾後才跟隨著綠珠的記憶,朝著江澄所呆的院落走去。
還未踏入,嫏嬛便聞到了一股血腥味,比她下手血腥得多,至少嫏嬛是一擊必殺,連劍上,都不曾留下一絲一毫的痕跡,因為在劍入體的剎那,便會心脈俱碎,所以就算他們死了,看著也跟睡著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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