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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操時,雷虹的手邊總是不缺別人遞過來的水瓶,而吃飯時,她對面的座位上也總坐著人,每天都不一樣,男的女的都有。
也是直到很久之後何劍秋才知道,雷虹的父母在她高中時因為一場車禍早亡,為了處理喪事,她曾經休學了兩年,這也導致現在的她比班上所有人都要大,非常擅長「隨手」照顧人,也因此人緣好的出奇,放在整個系裡,就連高年級的學長學姐偶爾碰上她都會叫一聲雷哥。
為了搶到雷虹對面的座位,何劍秋排了快兩周的隊,而等他終於得到這個機會,何劍秋自然也不會浪費。
畢竟,就像雷虹一樣,另一個娃娃臉的性格其實也一點不「娃娃」。
從小就不愛拖泥帶水的何劍秋根本不想搞這麼多彎彎繞繞,坐下之後他直接將碗裡幾塊為數不多的紅燒肉都夾到了雷虹盤子裡,對上對方狐疑的視線,何劍秋咧嘴一笑:「要是吃撐了,一會兒我可以陪你去逛操場……你要是熱我也可以幫你扇風。」
兩句話,娃娃臉成功打敗了他百分之九十的情敵,那天中午,何劍秋也終於又有了機會去近距離去看雷虹額角那些晶瑩的汗珠。
剛上大一的姑娘還沒有學會化妝,但是實際上,何劍秋覺得雷虹也根本不需要。
第三天在大太陽底下暴曬,何劍秋買了冷飲,雷虹吃了一口後,何劍秋問她:「雷哥,你那個好吃嗎?」
聞言,雷虹英氣的眉毛一揚,眼睛又變成了貓的樣子,她在太陽底下凝視他,把那根平平無奇的綠豆冰棍遞到他嘴邊,挑釁一樣地對他笑。
「你嘗嘗?」
嘗,當然要嘗。
何劍秋怎麼可能放過這個送到他面前的機會,不光如此,他還要得寸進尺。
那天中午何劍秋並沒有滿足於嘗一嘗冰棍,而在下午上課前,他又多了一個女朋友。
是的,冰棍是他買的,接受挑戰和得寸進尺的都是他,然而,最後告白的卻是雷虹。
在他們互相嘗過對方嘴唇上的冰碴子之後,雷虹沒有害羞,沒有臉紅,什麼都沒有,只是凝視他。
「你想追我?」
「想。」
「確定要追我?」
「確定。」
「不會後悔?」
「當然不後悔。」
像是個真正的警察,雷虹好好盤問了他一番,最後的最後,她銳利的眉毛才終於彎了下來。
她說:「那行,不用追了,我也挺喜歡你,要不我也不會腦子進水答應你 37 度的天逛操場,如果你想,之後做我男朋友,每天中午都跟我一起吃飯。」
就這樣,兩個娃娃臉毫無意外地在大一的第一學期就走到了一起去,而在這之後,何劍秋這聲雷哥叫的更順嘴了,原因無他——
很多時候雖然他已經覺得自己算是「膽大包天」,但很顯然,雷哥的名號也不是白叫的。
兩人談戀愛後,不但翻牆出去吃烤串雷哥的動作比他利索,甚至在外過夜時雷哥也遠比他輕車熟路。
那個夏天他們在沒有空調的小旅館裡汗津津地抱在一起,何劍秋腦子一熱說想要畢業就結婚,而雷虹好笑似地給了他一巴掌。
她說:「男人這種時候說的話可靠不住,如果真想結,到時候我也會再和你確認三遍。」
「先生?」
銷售員的一聲呼喊最終將何劍秋遊離的思緒拉了回來。
他的目光重新落在手上光彩奪目的戒指上,想起來就在兩分鐘前,他盯著上頭閃閃發亮的鑽石,忽然覺得它很像是那年夏天雷虹在太陽下發亮的眼睛。
直到他們當了夫妻,雷虹才告訴他,之所以凡事都要確認三遍,是因為她親手送走了自己的父母,從此之後她的生命里就不再有過客這個概念。
所有人走進來,她都要再三確認,然後將他們牢牢抓緊。
而那雙發亮的眼睛,就是那個夏天她唯一能回饋給年輕戀人的事物了。
「就要這個了。」
這一回,何劍秋甚至沒有去翻看戒指後頭的價格,他今天是鐵了心要把自己上個月的工資全砸出去,而他心裡很清楚,這還遠遠不夠。
比起這十年來雷虹在他身後的付出,這點工資頂多能支付個利息……甚至連利息都不夠。
之後,鬼見愁風馳電掣地又回了一趟家。
今天是黃粱一夢的店休日,按道理雷虹應該是要回去給他的父母做飯的,然而,因為白央提出的一些非分要求,這個點,雷虹並沒有在家裡,而是正在去菜場買餃子皮和肉餡兒的路上。
一回家,何劍秋父母的臉上都寫滿了驚訝,何父看起來更是恨不得當場展現醫學奇蹟——從輪椅上跳起來打他。
「你回來幹什麼?」
老警察對著自己的親兒子橫眉立目:「我們好不容易才讓雷虹不要回來了,你怎麼還在這兒磨磨蹭蹭的!戒指呢!」
「戒指已經買了,回來找個東西,圖個安心。」
何劍秋顧不上多說,一頭就扎進臥室,將衣櫃裡那個皺巴巴的信封翻出來倒了倒。
很快,一枚毫不起眼的戒指滾落他的掌心,就像是一個鐵製的鑰匙扣,毫無光澤。
就是它了。
何劍秋輕車熟路地將戒指套在了自己的左手無名指上,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錯覺,這一瞬間,他似乎覺得自己的手指又變得完整——他終於不再想時時刻刻動手去摸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