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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琇的眼淚落到了他們兩人交疊的唇間,有絲咸澀的味道。
她輕聲說:「好的。瑛哥,你跟我走……我會愛你。」
他的唇角仿佛在她的嘴唇覆蓋下,艱難地輕輕翹了起來;但氣息卻在她的親吻中慢慢沉寂下去,就像折斷了雙翼、再也飛不起來的孤鳥。
後來謝琇在他懷裡找出了一個沾滿血跡的小布袋。打開之後,裡面放的是那半塊失竊的、真正的虎符,還有一封信。
她不明白為什麼齊鍾岫沒有趕在他們到來之前,從高韶瑛這裡搶走那半塊真正的虎符。
或許是因為高韶瑛拼死保住了它,或許是因為齊鍾岫對自己太過自信了,覺得等到折磨完高家的大少爺以及那些不自量力地來救高大少爺的人,再回來拿,也是一樣的……
又或許是因為,西南大軍已經有三萬人留在了劍南道,拒絕與定西侯同流合污;而韞王今日據報已經逃離禹都,舉起反旗,若是現在再拿著這半塊虎符趕到劍南,向副將方穗安調兵,已經來不及了,方穗安也絕不會奉令。
她將那半塊虎符交給了高韶歡,讓他轉交給永王李敘;然後展開那封信。
信紙上同樣被滲透過布袋的鮮血浸染了一部分,但還是可以辨認出高韶瑛的筆跡。
他並沒有在信里傾訴他的苦衷,也沒有在信里對她講述他沉痛的過去。那些過去的故事,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是高韶歡告訴她的,又或者是她自己從前執著地追著他問出來的隻言片語;高韶瑛自己,從未向她主動說出過關於他傷痛過去的任何一個字。
他也沒有在信里告訴她任何關於范隨玉、齊鍾岫、定西侯范永敬、韞王李稚或他背後整個深淵的事情。這可能就是他本人的風格,一意孤行,一往直前,不管做過什麼事情,都不再想要反省或回顧,只有在最深的夜裡,才肯暫時將那些深刻的記憶挖出來,血淋淋地攤開在自己面前,反反覆覆地翻閱和品味。
他只是珍而重之地寫下她的名字——省去了她的姓氏,後面客套地跟著「芳鑒」這一敬辭——
他寫道:「琇琇芳鑒」。
緊接著,他先是客套了一句「別來良久,甚以為懷」,繼而十分簡短地、就活像是書信範文一樣地寫著:
【相去千里,萬望珍重;今日一別,恐再無來日,惟願女郎芳齡永繼,此身長健,永受嘉福,長樂無憂。】
這封信里寫了這麼多給她的祝詞,卻一個字都沒有提到他自己身處的危境,也沒有一個字提到其他人。她甚至從中根本看不出來韞王李稚都許諾了他什麼、又讓他去做怎樣危險的事情,也看不出來為什麼齊鍾岫會突然對他痛下殺手。
看上去他寫這封信很明顯是臨時起意。或許是因為他一開始並不認為自己會落到要寫信與她道別的地步,而當他察覺事情可能有不對的時候,他又已經沒有了從容落筆的空餘。
在這封甚至沒有多少字的短箋里,他的筆跡零亂,並且筆鋒頗為無力,一看就是在倉促之中寫下的——說不定在寫下的時候他還受了傷,她注意到有些筆畫的旁邊還有筆尖滴下去的墨點,那很顯然是氣力無以為繼,一筆無法寫完,中途停頓的時候造成的。
在那些簡短的、空泛的,同時又隱藏著他的真摯之意的祝詞之後,在信箋的結尾,他寫著一首詩。
是她在上一次與他分別的時候,心頭浮現的那首詩。
她從未將這首詩與他念過,但他們兩人居然奇蹟般地心有靈犀了。
她終於在這個時候證實了他們之間也存在著某種奇妙的默契與心靈感應——她徒勞地祈求這種心靈感應或許可以在他還活著的時候,向他證明她有多麼愛他,多麼想要把他從身後那個深不見底的黑色淵藪中拉回來,拉著他回到這塵世間,站在陽光底下,鮮花叢中;假如她真能如願以償的話,或者他們可以在無人的庭院中,倒在花叢里,盡情地放縱自己,敞開自己,將自己交付給對方。
又或者他們可以在三月的雨中親吻對方,吻到腿軟,倒在地上,頭上身上都滾上了細碎的草葉,衣衫在雨中浸得透濕。
她喜歡當他的衣衫貼在身上時,由衣料之下隱約勾勒出的身軀線條,修長、優美而流暢,成熟又有點清瘦,但緊繃時卻充滿了力量。然而那樣的一個人,總是有絲執拗,有絲深沉,可是每次見到她的時候,他就那麼乖乖地擺出屈服的姿態,靜等著她居高臨下,捧住他的臉。
那個時候他也是半靠坐在那裡,微微仰起頭來望著她,就像是他們最後一次交換一個親吻的時候那樣,他下巴微揚,嘴唇顫抖,呼吸也微微地急促起來,凝視著她的眼眸漆黑而明亮,傳達著那樣一種想要被她溫暖、被她寵愛、被她安然妥帖地擁抱,讓他有處可依,有家可歸的渴盼。
可是那一切都已經結束了。
就像是她從未意識到的春天那般,來了又走了,當它開始的時候她還以為自己迎接的是一場未盡的冬雨,但當它消失的時候陽光又太熾烈,烤化了她臉上凝結的淚痕,讓她誤以為盛夏已至。
但春天呢,它的存在那麼短暫。短暫得近乎令人恍惚,又瘋狂得幾乎讓她要在其中迷失了自己,不顧一切地投入進去;只有當它離去的時候,她才恍然發覺自己的軀殼內里已經為之燃燒,留下的只有灰白的殘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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