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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聞丹歌送她到門口,全然不似吵過架的模樣。應落逢也跟著她們走了兩步,卻又頓住。

    需要他送客人嗎?不對、和莫前輩比起來,他才是客人吧......

    躊躇間,莫驚春拍了拍聞丹歌的肩又說了什麼便走了,臨別前給他一個耐人尋味的笑。

    聞丹歌關上門,偌大宅院瞬間只剩下他們兩人。哦,還有一條孤獨的蟠龍。

    「你」「我們」又是異口同聲,聞丹歌擺擺手,示意他先說。

    應落逢:「我們是不是要走了?之前立誓說此生不復踏入,我們現在......」「這個你不用擔心,昨天發誓的時候我補了一句,才怪。」

    見他仍然不解,聞丹歌耐心解釋:「不是發誓說若有違背挫骨揚灰嘛,我在後面補了句才怪,也幫你補了,不過是用神識對天道說的,你們聽不見。」

    應落逢恍然大悟:「所以天道才會降下雷霆.....因為你出爾反爾?那你、有沒有受到懲罰?」

    她笑了笑:「放心吧我沒事。可以安心住在這裡。」

    他忽然躊躇起來,猶豫半晌才道:「我們......能不能換個住處?」既是第一次與她共稱「我們」,也是第一次提出如此冒昧的要求,他心中難免忐忑。  

    「你不喜歡這裡?也對,方寸宗不是什麼值得眷戀的故土。那你喜歡哪處?江南、帝都、仙山還是海外?」聞丹歌將自己房產所在地報了個遍,一邊報地名一邊從加固的芥子袋裡拿出地契。近百張地契如雪花鋪天蓋地,淹沒雙膝,應落逢連忙喊停:「夠了、夠了,聞姑娘你別往外拿了。」

    聞丹歌依言住手,歪頭看著他。應落逢被她看得臉頰隱有升溫之勢,彎腰假裝撿地契:「怎麼了?」

    「莫驚春說的對,是不是該改口了。一直叫『聞姑娘』聽起來好生疏。」她說。

    才拾起的紙張復又散落一地,他怔在原地,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聲音:「你......想我怎麼稱呼你?」

    他已經竭力保持鎮定,可話末的顫音還是暴露了內心的局促不安。

    心跳震耳欲聾,幾乎要跳出胸膛。她想他怎麼稱呼?妻子?還是和莫前輩一樣?可他們成親不是權宜之計嗎,應當不用做戲到這種程度......

    卻聽她道:「喚我阿鶴吧。我家人都這麼叫我。」

    丹歌,鶴也。應落逢點點頭,斂眉低聲喚了一聲:「阿鶴。」

    「嗯。」她露齒一笑,問他,「你呢?」  

    他怔了怔,從記憶深處尋出一個名字:「......落落。璩娘尚在時,喜歡這麼叫我。」

    彼時他尚且年幼,「落逢」的讀音對璩娘來說太拗口,便簡略成了「落落」。如今他已成人,十餘年未聽過的乳名從她口中喊出,恍如隔世。

    「落落。」她念了一遍猶覺不夠,反覆誦念,「落落、落落、落落。」

    應落逢被她喊得耳熱。第一遍尚且能應,後面呢?他伏下身繼續收拾散落的地契,假裝沒聽見她的聲音。

    忽然,目光落在一張地契上。聞丹歌探頭問:「這張地契有哪裡不妥嗎?」

    他搖頭,念出地名:「縹緲山......這是何地?」他知道太白有詩「忽聞海上有仙山,山在虛無縹緲間」,卻不知九州十八境有哪座山當真叫縹緲山。

    聞丹歌拿過地契,解釋:「這是我的故鄉。」準確來說,是「鎮」出生和死亡的地方。因性質特殊,天道在此降下禁忌,除了「鎮」和「星人」,任何開了靈智的生靈都不得入內。

    應落逢頷首,小心將地契收入袖中。聯想她身份成謎,故鄉是一座聞所未聞的仙山倒也合理。

    兩人花了一柱香的時間把地契歸整好。地契按照價值從高到低裝進三個芥子袋裡,應落逢才要把滿滿當當的芥子袋還給聞丹歌,卻聽她說:「你收著吧。」  

    他知道這是她的一片心意,沒有拒絕,只當自己替她保管。做完這些,話題重新回到「住哪裡」。

    聞丹歌理所應當地將選擇權交予他,表示自己言聽計從。應落逢略一思忖,心中已經有了答案:「聞、阿鶴,你的家鄉是個怎樣的地方?」

    「嗯?」她沒想到他想去縹緲山,不自覺彎了眉眼,「很安靜,也很漂亮。」

    他也笑了:「好,那我們就去縹緲山。」「等等,你把地契拿出來一下。」聞丹歌跑回書房拿了一支筆,當著他的面在房主那一欄添上「應落逢」。

    縹緲山之下,並排著兩個燦金的楷體:

    聞丹歌,應落逢。

    【📢作者有話說】

    妻夫共同財產嘍~

    感謝在2024-03-04 13:52:00~2024-03-04 21:01:53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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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 縹緲山 📖

    第24章 回家  

    ◎「還把人家小郎君搞懷孕了?」◎

    決定動身的這天, 天公十分作美。不僅久違的放了晴,一掃數日陰霾,就連北風都稍顯溫暖,徐徐吹來、宛如春風。

    兩人挑挑揀揀, 商量著收拾了一輛馬車出來。若是從前聞丹歌孤身上路, 連馬車也不用。兩隻芥子袋、一把劍、一雙腿, 就可以去天涯海角。應落逢當初從方寸宗出走亦是如此, 畢竟他就算帶上所有書也才潦草收拾了兩個包裹,根本沒有什麼行囊。偏偏兩個之前「說走就走」的人湊到一起,行禮突然多了起來,不方便收進芥子袋裡的東西零零散散也裝了一輛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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